员工工伤赔款计什么科目

2024-04-28 06:46

1. 员工工伤赔款计什么科目

您好!
     本次受伤所有医疗费用、以及住院期间误工费(应包括医生开具的出院后需要休息的时间,具体计算为您上个年度的平均工资换算成为日工资后×误工天数)、进行鉴定产生的鉴定费用、以及为了本次受伤住院、鉴定等相关活动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如果存在异地住院、鉴定的情况)、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伤残赔偿金计算公式:受伤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应按照相关部门公布数据为准)×20年×赔偿指数(十级为10%,九级20%,以此类推)。
      希望能够帮到您!

员工工伤赔款计什么科目

2. 工伤赔偿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工伤费用计入会计科目:(1)如果没有上保险,工伤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2)如果单位上保险了,单位垫付的费用,暂时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 工伤赔偿款计入什么科目

企业赔给职工的工伤赔偿款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会计科目。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1)如果没有上保险,工伤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2)如果单位上保险了,单位垫付的费用,暂时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因公工作而受伤。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工伤的形式也多种多样,我国法律及相关法规对受工伤的劳动者给予保护。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赔偿款计入什么科目

4. 工伤赔偿金该入什么科目

企业发生了工伤事故,首先应根据工伤赔偿协议对工伤人员先行进行赔偿。由于贵公司为员工投了工伤赔偿,因此对职工的赔偿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应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待收到保险公司赔偿后,再冲其他应收款。会计处理:
1、发生工伤事故,对职工进行赔偿:
借:管理费用(公司负担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承担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责任人承担部分——如果有的话)
贷:库存现金
2、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承担部分)

5. 工伤赔偿支出该计入哪个科目

 工伤费用计入会计科目:
  (1)如果没有上保险,工伤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2)如果单位上保险了,单位垫付的费用,暂时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工伤赔偿支出该计入哪个科目

6. 企业赔给职工的工伤赔偿要计入会计科目吗?

企业赔给职工的工伤赔偿要上市公司记到管理费用科目,一般企业记到应付职工薪酬
不计入成本费用或营业外支出
看是否缴纳社保,具体分录如下
1.缴纳社保:
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如果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如果不是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或应付职工薪酬(公司负担部分)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2.未交社保:
借:管理费用或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7. 工伤赔偿入什么会计科目

工伤赔偿计入的会计科目如下:1、如果没有上保险,工伤赔偿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2、如果单位上保险,单位垫付的费用暂时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4、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工伤赔偿入什么会计科目

8. 工伤补偿金计入哪个科目

工伤费用计入会计科目:      (1)如果没有上保险,工伤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2)如果单位上保险了,单位垫付的费用,暂时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