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参股企业将其参股子公司中的股权转让是否经国资委审批?

2024-05-07 05:08

1. 国有参股企业将其参股子公司中的股权转让是否经国资委审批?

不需要。
因为在国有资本参股的企业中,国有资本仅能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相应的出资人的相关权利,并不能对公司产生实际支配作用,且国有资本参股的公司的资产对外转让并没有纳入到国有资产交易评估的规范中。
但需要注意的是,国有资本参股的公司虽不是国有企业、其公司的资产也不是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后对公司形成的股权仍然属于国有资产。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包括:
1、国有企业转让其对外出资形成的股权的交易行为,包括国有企业转让其控股的股权以及非控股的股权两种。
2、国有企业的增资行为,但政府对国有企业增资行为除外。
3、国有企业重大资产(一般指资产价格在100万元以上)转让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资产产权交易

国有参股企业将其参股子公司中的股权转让是否经国资委审批?

2. 国有控股改为国有参股的最新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因此,国有控股改为国有参股属于公司改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3. 国有控股改为国有参股属于公司改制吗

	国有控股改为国有参股属于公司改制,国有企业将控股改为参股,实际上就是把股权进行了转让。国有企业改制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国有控股改为国有参股属于公司改制吗

4. 国有控股改为国有参股属于公司改制吗

一、控股和参股的区别是什么?
控股和参股的企业均是与国际相关行业巨头的合资企业,是各自行业中的国内市场领导者,但是控股权利大。
二、国有企业改制的概念
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即改变原有国有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方式,以便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改制方案:
(一)国有企业改制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
(二)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制订,也可由其委托改制企业或者中介机构制订,但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改制方案不得委托该改制企业制订。
(三)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企业概况及近三年资产和财务状况,改制的基本原则、目标和程序,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方案,改制后企业股权设置方案和企业发展规划等。
(四)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国资企改〔2004〕10号文件的规定报经批准。改制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五)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财政、税务、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等相关审批事项的,应先报经市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市深化办协调审批。
三、国有控股改为国有参股属于公司改制吗?
宏观上,国企改制分为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模式。
微观上,国企改制主要分为以下几种途径:
1、以国有资本存在形态划分的改制模式:国有资本控股模式、国有资本参股模式、国有资本退出模式。
2、以企业改制范围划分的改制模式:整体改制模式、部分改制模式、分立改制模式、合并改制模式。
3、以参股主体划分的改制模式:员工持股模式、管理层持股模式、外资持股模式、民营资本持股模式、混合持股模式等。
4、以企业改制阶段划分的改制模式:一次性整体改制模式、一次承接、二次重组改制模式、先重组后改制模式、先改制后合资模式等。
5、以重组方式划分的改制模式:资产重组改制模式、债务重组改制模式、破产重组改制模式等。
上述改制模式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可以单独适用,也可组合适用。
以上资料就是对国有控股改为国有参股属于公司改制吗这一问题的详细介绍。可以看出。国有企业将控股改为参股,实际上就是把股权进行了转让,稀释。这也是企业改制的一个方法。同时,国有企业改制中涉及到的问题是比较多的,但是在我国的法律中,都是有参照和规定的。大家也可以在365网站进行详查。

5. 国有参股企业将其参股子公司中的股权转让是否经国资委审批?

国有参股单位的股东在参加上述股东大会前应完成其所持国有资产变动情况、结果向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批的程序。
这类企业与一般竞争性企业无疑,没有强制性社会公共目标,经济目标居主导。如果它们也提供公共服务,那是它们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应该予以鼓励和支持。

扩展资料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股东变更之后,该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一方才能取得股东身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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