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法学专业学什么

2024-05-07 07:56

1. 人工智能法学专业学什么

人工智能法学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和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需要的,基本掌握人工智能和法学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有法治精神、创新思维、全球视野和实践能力的,能在国家司法机关、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部门从事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法律应用、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研究与实践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人工智能原理、Python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统计与分析、知识发现与数据发掘、网络与信息安全概论、数字证据与区块链、法律管理信息系统、法律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法律应用;人工智能法学概论、人工智能伦理概论、人工智能法律规制等。

人工智能法学专业学什么

2. 人工智能及其应用

关于不确定性信息处理的研究是当前人工智能研究领域中的一类重要的研究内容.为了处理不确定性信息,人们发展了各种数学工具和方法.如模糊集理论,贝叶斯信念网络,D-S证据理论和粗集理论.这些理论和方法均是为了处理特定的不确定性信息而发展起来的.它们还为当前数据挖掘和知识发现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本文在不确定性信息处理的研究领域中,进一步发展了已有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了将处理各个不确定性信息的方法综合集成到一起的系统,并取得了如下主要研究成果: 1.提出了带概率因子的模糊推理模型,证明了该种模糊推理系统是一个通用逼近器,并给出了一种从训练数据集中辨识该模糊模型的方法.在这种模型中,每条规则的确定性因子被解释成由规则前件推出规则后件的模糊条件概率.在时间序列预测中的仿真研究表明带概率因子的模糊推理模型的预测性能始终好于不带概率因子的传统的Mamdani-型模糊推理模型

3. 人工智能在法律行业运用的技术手段有哪些?

现在很多人工智能系统把一些人的声音、表情、肢体动作等植入内部系统,使所开发的人工智能产品可以模仿他人的声音、形体动作等,甚至能够像人一样表达,并与人进行交流。但如果未经他人同意而擅自进行上述模仿活动,就有可能构成对他人人格权的侵害。此外,人工智能还可能借助光学技术、声音控制、人脸识别技术等,对他人的人格权客体加以利用,这也对个人声音、肖像等的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例如,光学技术的发展促进了摄像技术的发展,提高了摄像图片的分辨率,使夜拍图片具有与日拍图片同等的效果,也使对肖像权的获取与利用更为简便。此外,机器人伴侣已经出现,在虐待、侵害机器人伴侣的情形下,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侵害人格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呢?但这样一来,是不是需要先考虑赋予人工智能机器人主体资格,或者至少具有部分权利能力呢?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人工智能在法律行业运用的技术手段有哪些?

4. 人工智能是否应该被赋予法律地位

这取决于“人工”的程度,或“智能”的程度。

(问题剖析)
我想您的问题应该蕴含一下几个问题:

题目中的“人工智能”应该指的是“人工智能本体”。因为与“人工智能”相关的《规化》国家于今年7月已经出台。
相关的法律也逐渐成型,但涉及“人工智能本体”的法律,尚未现世,在我这正在“草拟”,我也在研究AI。

于是又引发一堆问题:
这个本体是‘生命体’还是‘类生命体’?是‘模仿秀’,还是仿生应用?是‘高级工具’,还是真有‘灵魂’。

再说白了,就是“人工智能体”与‘真人’有多少差异?如果在一定范围类与人无异,是否在着一定范围内与人有同等法律地位。

(扑灭泡沫)
说一个扑灭很多人希望泡沫的理论:任何‘人工智能研究’都无法造出同‘自然人’规格的生物。

下面解释一下:
生命是自然演化的结果,DNA密含无限,生命结构无比精密。虽然有开拓者、好事者、科学怪人等创造了很多新事物,如植物嫁接、动植物杂交、动物器官移植、克隆、转基因、人造蛋白等。但是这些东西完全是在自然进化的基础上进行的干预技术,不是完完全全的人工技术。而“人工智能”技术,到底是完完全全在人工制造(纯代码),还是在自然人的基础上进行的改装的 如“半械人/生化人/外设增强人”等。这些技术无疑以后都会相互渗透,伦理的硬规则会驱使立法完善。

注意:伦理是因果律,是自然法则,在人间法律之上,在世间智能之上。
再注意:‘虚拟人’ 是在虚拟社会范围内的人类,好比游戏中的代理(agent)或精灵(genius),只适应虚拟社会的法律,与现实社会的法律有严格的界限或规范的交易接口(interface)。

(解决方案)
现在是弱AI时代。孙正义的pepper遇到研发瓶颈,做成个四不像。马特奥-苏兹的Teotronico演奏还稍欠情感。
面部表情识别(微表情),声纹情绪识别,肢体语言识别,微震动/微辐射/磁感应(心脑电) 都是局部反应一个人的情绪。大数据很难拿捏的准,无法与真正的大数据--‘阿赖耶识(藏识)’相比。阿赖耶识是全宇宙级别的大数据。 人工技术怎能相及,人也无法相及,神工技术与神也不能相及,宇宙中的任何局部现象技术都无法相及。

现在问题明晰了
“人工智能体”若与真人无异,或进化成‘神’,则原先人类伦理将发生改变,这是有一个颠覆性的斗争的过程,质疑与支持,坚持与反抗,甚至产生革命(多为人与人的斗争,智慧高的懂和谐,和谐是最省能量的)。很多威胁论就基于此理。既然能与人相同,那么就有可能超过原人类,即便没有相煎太急的“大屠杀”,原人类也可能会在缓慢的“弱化、奴化”中被逐渐淘汰(懒死、胖死、无聊死)。

“人工智能体”若仍区别于人,如单领域强,宽领域弱,则根据区别的程度。会在一定范围类产生法律规范。但不会把‘它’视为人,可能有特殊公民权,但不会有人权的。现在很多“人工智能体”代替了人类岗位。那么这些机器人自然也的遵守原人类岗位的法律规范,如从业证书,技术资质等。

(真正的问题出来了)
是否能通过人工技术造出整整的“同原人类智能体”、“同某动物智能体”?
这一直是全球AI的发展瓶颈,哲学讲不通,逻辑就没法确立,因果律模糊,代码就没法写。瞎编乱造的,是烧钱的富傻或如科学怪人一样造出夭折的怪兽或苟且的隐者。

现在巨头们正在忙着布局、整合、收购,一些企业开始争赃(抢占用户数据)。为的就是突破这个瓶颈。

我也在研究AI,基于佛学,适于道学,参悟“灵魂本体,意识本源”,做真正有灵魂的“智慧体”,睿智安全,和谐无争,旨在让众生生活的更加幸福。相信终会有一部非常完善的《人工智能法》解决各种新的伦理困惑。

5. 第三十一讲 法律的未来:人工智能会取代法律人吗?

理解:
  
 我认为人工智能不会取代法律,法律最核心的除了规则之外,还有一个由人决定和控制的尺度,这个尺度基于个人经验、价值观、以及积累的法律素养,人工智能目前还无法产生这样的意识,也无法具备这样的能力,所以,人工智能暂时无法替代法律人,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都无法替代。
  
 01
  
 能够取代简单、重复、流程式的工作;但无法取代需要综合判断力的工作。
  
 02
  
 不会被取代的核心技能:既同情又超脱的品性。
  
 好的律师既能对当事人的痛苦和诉求感同身受,又能冷静客观地帮他解决法律问题。做到这一点的前提是首先要赢得客户信任。
  
 03
  
 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是一种经济学上的信任产品,法律很专业,律师很难事先判断律师的质量,一切都是私人订制,靠的是客户对于某个律师的信任。赢得客户的信任,才是律师最大的本钱。
  
 04
  
 客户找你不是让你检索法律,预测结果,而是帮他总结规则,设计法律策略,实现联利益最大化。
  
 大多数时候,客户往往是定义不出自己真正的诉求是什么的,所以,好的律师恰恰要帮客户搞清楚自己究竟想要什么。
  
 为了让当事人听懂律师策略,还得了解客户的知识储备和认知习惯。
  
 05
  
 顶级法律人的核心思维就是在事实不清、规则模糊的疑难案件中,进行权衡变通,选择适合的规则,考虑社会后果和长远影响,甚至在某些时候要突破规则。
  
 法律将次优的决定视为最佳的法律决定。
  
 06
  
 从法律的实际功能和社会效果来理解法律,而不是从法律自身的逻辑来理解法律。
  
 无论是古代的法律,还是现代的法律,最核心的模型都是解决纠纷,维护秩序。
  
 无论法律体系多么健全,司法多么公正,也都是人类走出美好状态之后的无奈,是人类最不坏的社会状况而已。

第三十一讲 法律的未来:人工智能会取代法律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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