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资产评估?

2024-05-17 16:41

1. 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资产评估?

答:占有国有资产的单位儿发生下列经济行为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1)企业实行兼并、承包、租赁、联营、股份经营或经济担保、抵押;
(2)企业拍卖、出售资产(包括资产折股出售);
(3)企业同外商合资经营或合作经营
(4)企业经营情况评价、企业结算清理、企业破产清算;
(5)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管理需要,决定对某些占用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
(7)如在保险业务或其他经济活动中,对资产价值发生争议,也需进行资产评估。

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资产评估?

2. 哪些情况需要资产评估?

法律分析:
1、资产拍卖、转让;2、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3、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4、企业租赁;5、资产抵押及其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第三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可以自愿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涉及国有资产或者公共利益等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评估的(以下称法定评估),应当依法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第四条 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3. 资产评估的重要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
1、是规范资产评估行为、提高资产评估业务质量和资产评估服务公信力的重要保证
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接受委托,不论执行何种资产类型、何种评估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都应当履行必要的资产评估评估基本程序,按照工作步骤有计划地进行资产评估。
2、是相关当事方评价资产评估服务的重要依据
由于资产评估结论是相关当事方进行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因此资产评估服务必然引起许多当事方的关注,包括委托人、资产占有方、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相关利益当事人、司法部门、证券监督及其他行政监督部门、资产评估行业主管协会以及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资产评估程序不仅为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提供了必要的指导和规范,也为上述相亲当事方提供了评价资产评估服务的重要依据,也是委托人、司法和行政监管部门及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监督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的主要依据。
3、是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防范执业风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合理抗辩的重要手段之一
随着我国资产评估实践的发展,我国资产评估委托人和相关当事方、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及司法部门也从早期对资产评估结论的“高低”、“对错”的简单二元判断,开始转为重点关注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在执行业务过程中,是否恰当履行了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因此,恰当履行资产评估程序是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防范执业风险的主要手段,也是在产生纠纷或诉讼后,合理保护自身权益、合理抗辩的重要手段。
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接受委托,不论执行何种资产类型、何种评估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都应当履行必要的资产评估评估基本程序,按照工作步骤有计划地进行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的重要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4. 一般的资产评估包括哪些方面?

一般公司或者企业在发生下列事项时需要进行资产评估:
   1、进行公司产权(股权)交易时,需进行产权(股权)价值评估;
   2、进行租赁、承包经营时,需对租赁或承保对象进行经营业绩进行评估;
   3、公司对外投资(联营、股份经营、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时,为确定各方权益比例需进行资产评估;
   4、资产拍卖、转让、资产清算,为确认资产底价需进行资产评估;
   5、抵押贷款、担保,为测定资产质量、确认企业信用需进行资产评估;
   6、为了纳税,为税务机关确认纳税所得额需进行资产评估;
   7、为确认资产价值是否发生重大变化需进行资产评估。

5. 我国资产评估的前景体现在哪些方面

  前瞻网摘要:依照国家“十二五”规划,今后五年,国家把提高现代服务业比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这为资产评估企业的做大做强做优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随改革开放大潮诞生的。目前,我国资产评估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行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在规范资本运作、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资产评估行业受政策影响较大,随着国有经济改制工作接近尾声,评估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不过新的形势也为评估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商机。
  前瞻产业研究院最新发布的《中国资产评估行业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前瞻》显示,我国共有各类评估机构超过万家,执业注册评估师十几万人,从业人员约30万人。已经形成包括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矿业权评估、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和保险公估在内的六大类评估专业。其中,资产评估机构数量已超过4000家,从业人员4万多人,业务领域涵盖动产、不动产、企业价值、无形资产、证券期货等所有资产类型。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至2010年,全国资产评估收入也实现了年均10%以上的增长。
  2012年2月27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资产评估法》草案。此前,由于缺乏行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法律规范,行业多头管理、评估市场人为分割、多种行业标准和执业规范并存、行业监管薄弱等问题,新法案的出台将有利于资产评估行业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据评估行业发展规划,国内资产评估行业将在3-5年的时间,培育出3-5家年业务收入超过2亿元,评估师人数达到200人,具有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旗舰型”评估机构;30家左右年收入超过3000万元,评估师人数达到50人,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能够胜任国内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100家左右年收入超过500万元,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具有地区竞争力的评估机构。
  与此同时,还争取在3-5年的时间内,造就具有行业先进文化理念、引领评估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善于培养评估人才、广受社会尊重的“评估大师”;培养职业道德过硬、评估理论水平较高、技术功底扎实、享有较高诚信声誉的“评估名师”;打造一支忠于评估事业、恪守职业道德、胜任评估专业的优秀评估师队伍。
  前瞻产业研究院资产评估行业研究员刘吉伟表示,依照国家“十二五”规划,今后五年,国家把提高现代服务业比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把推动现代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鼓励现代服务业领域企业兼并重组或联合经营,在市场整合中提高产业集中度,将发展一批大型服务企业或企业集团,这势必为资产评估企业的做大做强做优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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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产评估的前景体现在哪些方面

6. 什么是资产评估?

  资评估具有以下特点:

  (一)现实性

  现实性是指以评估基准期为时间参照,按这一时点的资产实际状况对资产进行的评定估算。

  资产评估基准期是指确定的资产评估价值的基准时间。由于各种资产都处在不断地运动和变化中,资产数量、结构、状态和价值也就不可能长期保持不变。因此,资产评估只能是评估某一时点的资产价值,为了科学地实施资产评估,使评估结果具有可解释性,便于客户和公众对其合理利用,必须确定评估基准期。评估基准期一般以“日”为基准时点,选择与资产业务或评估作业时间较接近的时期。

  如,今天是2005年11月18日,这一天开始做评估,假设把这一天作为评估基准日,有可能要用一个月或者两个星期才能把资产评估完。现实性讲的不是说下个月的18日的评估价值,代表下个月18日的价值,而是这个价值基本上是以本月的18日为基础来做的价值。不要理解为评估报价的那一天的现实性,而是评估价值选定的某一基准日那一天的现实为基点做的一个价值。

  资产评估的现实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多选题)

  1资产评估直接以现实存在的资产作为估价的依据,只要求说明当前资产状况,而不需要说明为什么形成这个状况,以及如何由过去的那种状况变成当前状况。

  2以现实状况为基础反映未来。

  3现实性强调客观存在。形式上存在而实际上已消失者,或形式上不存在而事实上存在者,都要以实际上的客观存在为依据进行校正。

  注意:

  现实性表现的三个方面与基准日的关系:

  现实性表现的三个方面,是以现实存在的资产作为估价的依据,要反映的是现实存在资产的现实状况,要强调的是一种现实状况的客观状况,不是主观的人为的推测和判断。这样的一个现实必须要有一个时间点,必须把它准确化,所以,评估基准期的确定在现实性中是一个可操作性的东西。但是,评估基准期的确定实质上是解决现实性三个方面的一个具体操作办法。

  (二)预测性

  资产评估的预测性是指用资产的未来时空的潜能说明现实。现实的评估价值必须反映资产的未来潜能,未来没有潜能和效益的资产,现实评估价值是不存在的。因此,通常用未来预期收益来折算反映整体资产的现实价值,用预期使用年限和功能,评估某类资产的净值,等等,这是预测性特点的现实表现。

  (三)咨询性

  咨询性是指资产评估结论是为资产业务提供专业化估价意见,这个意见本身并无强制执行的效力,评估者只对结论本身合乎职业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资产业务定价决策负责。事实上,资产评估为资产交易提供的估价往往由当事人作为要价和出价的参考,最终的成交价取决于讨价还价的本领。咨询性除具有上述有限法律责任这一含义以外,还有另一含义,即资产评估是职业化专家活动,其表现是一定数量结构的专家组成专业评估机构,形成专业化的社会分工,评估活动专业化、市场化。这种专门化、市场化的评估业,拥有大量的市场信息,能够更好地为资产业务的优化和实现服务。

7. 资产评估主要评估哪些资产?

资产评估是专业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准则,根据特定目的,遵循评估原则,依照相关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资产价值进行分析评定、估算。
那么,资产评估包括哪些范围呢?找法网小编接下来为您分析。
  (一)知识产权评估的实施
  知识产权评估应当依法委托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二)知识产权占有单位资产评估的情形
  知识产权占有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1.根据《公司法》规定,以知识产权资产作价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
  2.以知识产权质押,市场没有参照价格,质权人要求评估的;
  3.行政单位拍卖、转让、置换知识产权的;
  4.国有事业单位改制、合并、分立、清算、投资、转让、置换、拍卖涉及知识产权的;
  5.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合并、分立、清算、投资、转让、置换、拍卖、偿还债务涉及知识产权的;
  6.国有企业收购或通过置换取得非国有单位的知识产权,或接受非国有单位以知识产权出资的;
  7.国有企业以知识产权许可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使用,市场没有参照价格的;
  8.确定涉及知识产权诉讼价值,人民法院、仲裁机关或当事人要求评估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非国有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清算、投资、转让、置换、偿还债务等经济行为涉及知识产权的,可以参照国有企业进行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主要评估哪些资产?

8. 什么是资产评估?

问题1:什么是资产评估?
 
 问题2:资产评估是什么意思?
 
 资产评估,即资产价值形态的评估。是指专门的机构或专门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行为。资产评估就是对资产重新估价的过程,是一种动态性、市场化活动,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其评定价格也是一种模拟价格。因此,资产评估需要规范进行。
 
 资产评估应遵守的规则有:
 
 (l)资产评估工作必须由专门机构和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资产评估必须有法律依据和依照有关法规、政策进行;
 
 (3)资产评估必须遵循适用的原则;
 
 (4)资产评估必须符合规定的评估程序和标准;
 
 (5)资产评估必须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和统一的货币单位计价。
 
 资产评估的六要素
 
 1、资产评估的主体,即进行资产评估的专门人员;
 
 2、资产评估的客体,即被评估的对象;
 
 3、资产评估的目的,即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原因;
 
 4、资产评估的标准,即资产评估依据的价格、技术等标准;
 
 5、资产评估的程序,即资产评估具体进行的环节、步骤;
 
 6、资产评估的方法,即评估运用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专门的方法。
 
 资产评估的分类
 
 1、承包、租赁经营的资产评估,目的是为了评价企业或经营者的经营业绩;
 
 2、联营、股份经营、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资产评估,目的是为了资产现值来确定参与投资各方合理的权益;
 
 3、资产拍卖、转让、破产清算的资产评估,目的是确定资产拍卖的底价;
 
 4、抵押贷款、经济担保的资产评估,目的是测定企业的资产现值,取得信用;
 
 5、纳税的资产评估,目的是为了确定应纳税额。
 
 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
 
 1、收益现值法,又称收益还原法、收益资本金化法。
 
 2、重置成本法。
 
 3、现行市价法。
 
 4、清算价格法。
 
 资产评估立项
 
 资产评估立项是指国有资产占用单位发生国家规定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时,按照国家规定向同级或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批准的行为。
 
 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立项的有哪几种行为?
 
 1、资产拍卖、转让;
 
 2、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
 
 3、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4、企业租赁;
 
 5、资产抵押及其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