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法的目录

2024-05-19 01:53

1. 中国经济法的目录

第一编 绪论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第一节 经济法基础理论概述第二节 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三节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四节 经济法的渊源第五节 经济法的原则第六节 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第二编 企业法律制度第二章 企业法概述第一节 企业及企业法第二节 企业法律基本制度第三章 国有企业法和集体企业法第一节 国有企业法第二节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法第三节 乡村集体企业法第四章 合伙、私营企业法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第二节 私营企业法第五章 公司法第一节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与股份第五节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六节 公司的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和清算第七节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第六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第一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第二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三节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四节 外资企业法第七章 企业破产法第一节 破产法概述第二节 破产申请的提出和破产案件的受理第三节 债权人会议第四节 和解、整顿、重整第五节 破产债权、破产财产和破产费用第六节 破产宣告第七节 破产清算及破产程序的终结第三编 金融法律制度第八章 金融法概述第一节 金融概述第二节 金融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第三节 金融法的地位与体系第九章 银行法第一节 银行法概述第二节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节 商业银行法第四节 外汇管理第十章 票据法第一节 票据法概述第二节 汇票第三节 本票第四节 支票第十一章 证券法第一节 证券法概述第二节 证券发行制度第三节 证券交易制度第十二章 保险法第一节 保险法概述第二节 保险业管理第三节 保险合同管理第四编 税收法律制度第十三章 税法概述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种类和作用第二节 税法的概念和构成要素第十四章 主要税种第一节 所得税第二节 流转税第三节 财产税和行为税第十五章 税收征收管理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概述第二节 税务管理第三节 税款征收第四节 税务检查第五节 法律责任第五编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十六章 工业产权法第一节 工业产权法概述第二节 专利法第三节 商标法第六编 市场交易管理法律制度第十七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节 概说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三节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第十八章 广告法第一节 广告法概述第二节 对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的基本要求第三节 禁止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商品和服务第四节 广告活动第五节 广告违法的责任第十九章 价格法第一节 价格法概述第二节 经营者价格行为第三节 政府定价行为第四节 价格总水平调控第五节 价格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第二十章 产品质量法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第二节 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第三节 生产者、销售者保证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四节 产品责任第五节 行政处罚与刑事责任第二十一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第三节 经营者的义务第四节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国家保护和社会保护第五节 争议的解决及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第七编 房地产及建筑法律制度第二十二章 房地产法第一节 房地产与房地产法的概念第二节 房地产的所有制度与使用制度第三节 房地产开发、交易与管理法第二十三章 建筑法第一节 建筑法概述第二节 建筑许可制度第三节 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第四节 建筑工程监理制定第五节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六节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八编 劳动及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二十四章 劳动法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三节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节 工资保障第五节 劳动保护第六节 劳动争议处理第二十五章 社会保险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养老保险第三节 失业保险第四节 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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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大全的目录

1.总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2.6.29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7.8.30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10.28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1980.8.26公布)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2.财政(1)财政、财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3.22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1995.11.22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6.29公布)(2)会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1.21公布1993.12.29修正1999.10.31修订)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6.21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1993.10.31公布)3.税务(1)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9.10公布1993.10.31第一次修正1999.8.30第二次修正2005.10.27第三次修正2007.6.29第四次修正2007.12.29第五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1.28公布2005.12.19第一次修订2008.2.18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3.16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12.6公布)(2)流转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1993.12.29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12.13公布2008.11.10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1993.12.13公布2008.11.10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993.12.13公布2008.11.10修订)(3)财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1988.9.27公布2006.12.31第一次修订2011.1.8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1986.9.15公布2011.1.8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12.13公布2011.1.8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1993.12.25公布)(4)行为、目的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011.2.25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8.6公布2011.1.8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2006.4.28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2007.12.1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1997.7.7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2000.10.22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1985.2.8公布2011.1.8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1991.4.16公布2011.1.8修订)(5)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03.11.23公布2011.1.8修订)……·收起全部<<

3. 经济法总论的目录

导论总论概貌与基本前提第一节 总论的基本概貌第二节 总论的基本前提第一章 基本问题与调整目标第一节经济法的基本问题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目标第二章 调整范围与体系构造第一节经济法的调整范围第二节经济法的体系构造第三章 主要特征与外部关系第一节经济法的主要特征第二节经济法的外部关系第四章 二元价值与基本原则第一节经济法的二元价值第二节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理论沿革与制度变迁第一节经济法的理论沿革第二节经济法的制度变迁第六章 形式渊源与效力范围第一节经济法的形式渊源第二节经济法的效力范围第七章 主体组合与主体能力第一节经济法的主体组合第二节经济法的主体能力第八章 行为结构与调制行为第一节经济法的行为结构第二节经济法上的调制行为第九章 权义结构与调控权限第一节经济法的权义结构第二节经济法上的调控权限第十章 责任原理与责任类型第一节经济法的责任原理第二节经济法的责任类型第十一章 运行环节与程序问题第一节经济法的运行环节第二节经济法的程序问题第十二章 范畴理论与具体范畴第一节经济法的范畴理论第二节经济法的具体范畴参考书目索引……

经济法总论的目录

4. 经济法的图书目录

第1篇 经济法总论第1章 导论第2章 经济法律关系第2篇 企业法律制度第3章 企业法概述第4章 公司法第5章 合伙企业法第6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第3篇 市场运行法律制度第7章 合同法第8章 招标投标法第9章 知识产析法律制度第10章 市场竞争法律制度第11章 证券法第12章 票据法第4篇 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第13章 税收法律制度第14章 金融法律制度第15章 会计法第5篇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第16章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第17章 劳动法律制度

5. 法制与经济的目录参考

前沿聚焦 股东非货币出资适格性问题与可能的发展趋势张雨涵;李晓秋4-7+16立项课题基层检察院防控危险驾驶犯罪运行机制的构建——以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为视角殷磊;张鑫8-12我国小额诉讼程序的困境与出路周涛;宋美乾;张艺13-16电子合同的效力问题探讨覃腾英17-18+26工作坊式就业指导课教学模式研究关敏泓19-21民航机场违法犯罪的风险源研究钱鹏;李姣;廖娇22-23浅谈在校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立法保护邱榆婷;彭俊;唐雨婷24-26高职院校学生人文关怀与心理疏导机制的建立涂如进27-28法治论坛论我国国际商事仲裁临时措施的发布黄云29-32经济犯罪刑法公众认同适用性分析章洁33-34试析股东资格确认制度刘艺35-36工伤保险赔偿与第三人侵权损害赔偿竞合时的法律适用探析黎江玲37-38+53寻衅滋事致人重伤或死亡问题的罪数研究韩骁39-42法治视野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考任绪保43-44浅议我国慈善组织相关立法存在问题与分析王天宇45-46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机制的评价和完善徐黎明47-48浅谈刑事辩护的风险防控谢佩华49-50犯罪成本的法律经济分析黄依伊51-53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农民法律权益保护魏庆54-55论刑讯逼供罪的犯罪构成及转化犯问题研究江菡;陆高升56-57司法改革背景下自侦案件侦查模式转变研究——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为视角张炘钟58-59+75法律推理中的法律理由和正当理由莫钧60-61民法上恶意串通的研究赵明川62-64中国矿业融资的法律现状及问题研究——从债券融资方式谈法律缺陷张云丹65-66企业与法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法律制度分析蒋心怡67-68+81试论如何做好企业合同审查及合同风险防控田浩69-70产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续保问题简析罗萍;晏强71-72实务探索浅谈构建司法人员履职保障机制段天威73-75岑溪市社区矫正工作调查报告周献三76-81关于买卖易制毒化学试剂行为的思考于翀;韩瑞峰82-83+90浅析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司法实践中的不足与完善秦健琳84-85 论规则意识对公安执法规范化的导向作用张植86-87浅谈急救中心档案的现状与对策唐梦雅88-90浅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侦查难点及对策虞航91-92湖北省水行政联动执法制度之构建刘子龙93-94浅谈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注意的问题骆红95-96+100热点分析从社会法角度分析医院与患者的法律关系——从一起“120”未出诊案说起周芳;曾芳芳97-100论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模式建构:强制的必要谈晓铭101-102+124我国房产税改革法律问题及规制姚星宇103-104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需要有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夏立东;夏碧婷105-106经济观察 中小投资者在证券欺诈中的诉讼困境与出路张旭东107-110美术作品原件灭失后著作权问题的法律思考严丽娟111-113我国矿业权抵押融资法律运作机制探讨张清芳114-115学术争鸣健全青少年犯罪的社区矫正李淼116-117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困境及完善对策苏道敬118-119+127完善环境法学博士培养方案之探析——兼评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学博士生培养方案(2010)潘庆120-122浅谈群众路线与法治建设高聪123-124我国公职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构建初探周温涛;陈思如125-127网络法务互联网行业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认定——以腾讯QQ与奇虎360之争为例陈文萍128-132基于微博对高校辅导员工作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的研究冀录;陆鑫;宋岱岳133-134浅论我国网络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王楠135-136基于微商发展困境的经济学反思张亚楠137-138本刊编委会专家简 介2郑重声明139

法制与经济的目录参考

6. 经济法的章节目录?

?前言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第二节 经济法的体系第三节 经济法律关系复习思考题第二章 内资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二节 集体所有制企业法第三节 第三节私营企业法第四节 合伙企业法复习思考题第三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第 一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第二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三节 第三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四节 第四节外资企业法复习思考题第四章 公司法律制度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复习思考题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第五节 违约责任复习思考题第六章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一节 工业产权法概述第二节 专利法第三节 商标法复习思考题第七章 竞争法律制度第一节竞争法概述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节反垄断法复习思考题第八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第二节 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节 国家、社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第四节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第五节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复习思考题第九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第二节 产品质量的监督第三节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四节 损害赔偿第五节违反产品质量的罚则复习思考题第十章 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 税收和税法第二节 流转税法律制度第三节 所得税法律制度第四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复习思考题第十一章 会计、审计法律制度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第二节 审计法律制度复习思考题第十二章 证券法律制度第一节 证券法概述第二节 证券发行制度第三节 证券交易制度第四节 证券业有关机构第五节 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复习思考题第十三章 经济仲裁和经济司法第一节 经济仲裁第二节 经济司法第三节 法律文书复习思考题参考文献

7. 经济法律法规的介绍

本书共分十七章,详细介绍了经济活动中涉及的法律知识,内容包括经济法基础知识、中小企业法律制度、外商投资企业法、公司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担保法、工业产权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会计法、税收管理法律制度、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律制度、1对外贸易法和经济纠纷的-解决等。结构严谨,通俗易懂,具有较强的实用性。本书适合高职高专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作为教材,亦可以作为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经济管理部门、法律部门管理人员的

经济法律法规的介绍

8. 经济法资料

经济法形成的一般原因和规律
社会化生产与生产关系的矛盾
“无形之手”和“有形之手”的协同并用
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的对立统一
法和法学自身发展的逻辑;一定的经济法学说的形成
经济法的涵义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和协调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P7)
(1)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 。
(2)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3)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范围)
1、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企业设立、变更、终止
企业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权
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
2、市场运作管理关系
活跃的市场、统一开放的市场
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4、社会保障关系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资格限制
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公务员、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等。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权利与责任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企业财产即包括投资人对企业的投入,也包括企业经营所得。
(2)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2)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
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
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委托代理)
企业事务管理的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个人独资企业招用职工的,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4、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权利及其保护
个人企业并非民法主体,因此其若干权利需要由企业法授予并加以保护。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任何方式强制个人独资企业提供财力、物力、人力;对于违法强制提供财力、物力、人力的行为,个人独资企业有权拒绝。 
、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
(1)申请设立登记。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制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
全体合伙人为申请人。
应提交的文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2)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登记文件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合伙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 
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合伙人的对外代表权:
每个合伙人都有对外代表企业的权利。
(1)合伙企业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时,每个合伙人均可以对外代表企业;
(2)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被委托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3)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所作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2、合伙企业债务清偿
(1)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2)合伙人之间的企业债务分担与追偿:
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的部分,由各合伙人按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债权人有权要求合伙人中一人或者多人清偿全部债务。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合伙人债务的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
(1)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2)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3)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债务清算
(1)确定清算人: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清缴所欠税款;
清理债权、债务;
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3)按法定顺序清偿: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合伙企业的债务;
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没有约定则平均分配。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5)清算结束: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公司设立的一般程序:
(1)确定股东或发起人;
(2)订立公司章程;
(3)申请设立审批;
(4)股东或发起人认缴和履行出资;
(5)建立公司机关(机构);
(6)办理设立登记。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会:
1、股东会的法律地位: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2、股东会的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二)董事会
1、董事会的法律地位: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是指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的,由董事组成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
2、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经理
1、经理的法律地位:
     经理是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2、经理的职权
①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③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④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⑤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⑥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⑦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⑧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增)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四)监事会、监事
1、监事会的法律地位:
     监事会或者监事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机构。
2、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新增)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新增)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新增)
(6)依照《公司法》有关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新增)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的法律地位与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比原来的公司法删除了“(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而这一条正是以前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比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多的一条权限。删除以后,新公司规定“股东大会的职权与股东会相同。”
(二)董事会、经理
1、董事会的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1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2、董事会任期与职权
《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和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经理
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三)监事会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新增)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监事会地位、组成、职权、任期、表决方式等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八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1、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含义: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2、一人公司逃避责任的风险的防范
(1)严格的资本充足原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其他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