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2024-05-18 23:44

1.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客观方面包括: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已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公司转移财产罪的认定
我国没有转移公司财产罪,与之相关的是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的认定: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二、挪用专项资金怎么处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专项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2.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等;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一、保险诈骗罪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保险诈骗罪认定的标准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和国家的保险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保险诈骗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构成;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如何构成的?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人数的安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非法搜查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搜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的行为;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二款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 违法运用资金罪需要什么犯罪构成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一、我国刑法出台了伪造公司债券罪怎么判刑?
伪造公司债券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公司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操纵证券市场罪由什么构成?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证券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证券市场规定,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违法运用资金罪需要什么犯罪构成

4. 违法运用资金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一、本罪与它罪的区别
1.本罪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界限
从犯罪构成上来看,本罪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区别在于:其一,两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不同。本罪是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运用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以及其它一些公众资金的行为,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则是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以及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此外,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中的“违背受托义务”,不仅仅只是局限于违背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具体约定的义务,还包括违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法定义务,但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具体约定的义务在本罪中则是不存在的。其二,两罪的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主体则主要是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前者是自然人犯罪主体,后者则是单位犯罪主体。
2.本罪与挪用类犯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在于:第一,本罪与挪用类犯罪的本质及行为结构是不同的。刑法将本罪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规定在同一条款中,正是因为本罪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均属于一般意义上的背信类犯罪,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中相关单位违背的是基于客户的委托而产生的信任关系,本罪中行为人违背的则是法律规定的诚实处理公众资金的义务。第二,本罪与挪用类犯罪在犯罪构成上也是不同的。本罪与挪用类犯罪在犯罪构成上具有以下几点区别:首先,犯罪对象不同。其次,构成挪用类犯罪必须具备“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的要件,而构成本罪则无需具备该要件。再次,挪用类犯罪对于资金被挪用后的具体用途以及使用时间长短等内容有着严格的限制,而本罪为独立的罪名,并非挪用类犯罪的注意规定,故本罪中行为人运用公众资金的情况对于资金被运用后的具体用途以及使用时间长短等内容并无特别要求。最后,挪用类犯罪成立条件之一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本罪成立条件之一的“违反国家规定”是不同的。

5.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是: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3.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一、哪些条件会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
以下条件会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
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3、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二、违法运用资金罪具体构成要件怎么认定
非法使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公共资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违反国家规定使用资金;
3、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共资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等;
4、本罪主观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规定定罪处罚。
三、违法运用资金罪构成要件
违法运用资金罪构成要件:一、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三、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四、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6.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是: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3.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7. 违法运用资金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违法运用资金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8.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

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