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等于增持股份吗

2024-05-19 02:13

1. 股权质押等于增持股份吗

可以质押股权增持股份。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依法订立股权质押协议,发生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一、股东可将个人的股权质押贷款吗
股东的个人股权可以用于质押贷款。但是一般情形,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必须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权的质押登记不做有法律效力吗?
股权质押未办理质押登记没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股权不做质押登记没有法律效力。
三、有关基金公司股权质押的问题
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质押,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权质押等于增持股份吗

2. 增持股权可以质押吗

可以质押股权增持股份。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依法订立股权质押协议,发生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一、民法典规定股权可以转让吗?
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可以转让。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民法典规定不交付动产就成立质权吗?
民法典规定不交付动产,不成立质权。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三、股权质押是否要登记
股权质押需要登记。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3. 股权质押能增持股份吗

股权质押和股权增持是没有必然联系的,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是可以出质的,而股权质押借款的用途由出质人与质权人约定。
一、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可不可以约定自动解除要怎么解除
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可以约定自动解除,当事人可以到办理股权质押的地方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当事人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资不抵债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有用吗
法律规定,只要是不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提前处置质押财产。
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是: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
2、必须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
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
三、股权质押登记法律效力有哪些
股权质押登记法律效力如下:
1、质权人有优先受偿权。股权质押法律关系中的质权人在质权担保的债权清偿期届满未清偿的,可以依法行使质权;
2、质权人有权收取孳息;
4、质权人有禁止出质人非法转让设质股权的权利;
5、质权人对股权有物上代位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股权质押能增持股份吗

4. 可以质押股权增持股份吗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和股权增持是没有必然联系的,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是可以出质的,而股权质押借款的用途由出质人与质权人约定。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5. 可以质押股权增持股份么

法律分析:可以质押股权增持股份。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依法订立股权质押协议,发生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可以质押股权增持股份么

6. 质押权可以增持股票吗?

可以质押股权增持股份。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依法订立股权质押协议,发生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7. 可以质押股权增持股份吗

股权质押和股权增持是没有必然联系的,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是可以出质的,而股权质押借款的用途由出质人与质权人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可以质押股权增持股份吗

8. 股权质押后增资可以吗

股权质押之后可以进行公司增资。
一、公司增资流程
1、增资公司授权经办人,携带其公司执照正副本,及本人身份证,到执照签发的工商局分局领取相应表格。内资咨询柜台领取。当天完成
2、领取表格时,工商局中相关人员会告知办理所需要准备的资料物件,及表格中需要填写的内容。
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验资报告
(4)公司股东决议
(5)公司章程修正案
(6)执照正副本
(7)代理人身份证
3、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准备公司股东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可一式多份,做留档。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此步骤顺利可1个工作日完成)
如果对公司股东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能否通过存在疑惑,可携带这个二份文件及执照,到执照签发的工商局分局,先行咨询。排内资的柜台。
4、联系会计事务所及银行,将要增资的金额汇入公司验资的临时账户,账户所在银行出具证明(收款凭证、对帐单及银行询证函回函)(3-4个工作日)。将证明(银行邮寄至事务所)、营业执照及之前的验资报告交付会计事务所,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1-2个工作日)。(如果需要节省资金被冻结时间,可在第三步骤完成后,再开设零时验资帐户。)
费用:会计事务所按注册资金的千分之一收取费用。(进出口公司的增资报告)
5、当所需准备资料装备完成后,由代理人递交到执照签发的工商局分局,现场做审核。通过,出具《企业登记申请收件凭据》。
6、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可凭《企业登记申请收件凭据》上表示的日期,携带此单据,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7、费用:增加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与原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之和未超过1千万元,收取增加部分0.8‰以及10元整的工本费。(详细收费请查阅《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8、在领取新执照后,使用法人身份证为公司临时验资帐户解冻,将资金转入相应帐户。
增资流程概括总结: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