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之间债务转移会计分录该怎么处理?

2024-05-19 02:11

1. 公司之间债务转移会计分录该怎么处理?

  会计分录为:
  借: 长期借款等负债科目
  贷: 股本、资本公积等
  债转股账务处理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是债转股实现日的会计处理。当债务人为股份制企业时,债务企业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份额确认为股本;当债务人为非股份制企业时,债务企业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份额确认为实收资本。股权份额的公允价值与实收资本(股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股权份额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借:长期借款
  贷:股本
  资本公积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二是债转股实现后企业运作阶段的会计处理。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债转股后企业维持正常持续经营,其会计业务核算按一般业务处理。在这个过程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参与国有企业的经营的决策,但不干预其日常运作,因而其会计处理与一般经营周期相似。在年终分发股利或分红时,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一般投资人处理。
  三是金融公司阶段性持股后退出国有企业时的会计处理。由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只是解决银企不良债权债务关系,中介的性质决定了对其企业的持股只是阶段性的持股,实现持股目标收回资金后必须退出企业。这分为两种情况来处理,一种是企业摆脱困境,实现盈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达到收回投资目的,不良债权转化成功,则可以转让股权,退出企业;另一种是企业经营失败,最终导致企业清算破产。前一种情况有两种方式:一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股权出售给其他公司,此时债务企业的会计处理应为:若为上市公司,无需作处理;若为非上市公司,应在减少“实收资本——资产管理公司”股票份额的同时,增加等额的“实收资本——**公司”的股票份额;二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将股权出售给其他企业,而是直接出售给债务企业,这种情况下,债务企业的会计信息应同时反映货币资金的减少和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对后一种情况,只能适用于破产清算会计,实际上是把企业破产时间延后,债转股时的潜在风险还是转化成为实际的投资损失

公司之间债务转移会计分录该怎么处理?

2. 总公司还分公司款,如何做会计分录?

  总公司还分公司款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是企业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 是会计科目的一种,用以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3. 分公司注销,债务转到母公司怎么做会计分录?

如果是母公司分回资产的附带条件,则直接计入母公司负债.
借:所承担的子公司各盗产
投资收益(发生损失)
贷:所承担的子公司负债
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
投资损益(收益)
投资收益在借方还是贷方得看发生的是收益还是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所以子公司注销应该及时清算子公司各种债务但是跟母公司是基本没有牵扯的.作为母公司如果有投资子公司则可以作为股东参与资产分配.再次强调子公司和母公司是相对独立的关系,不是一个公司弄不清楚可以把母公司当做A把子公司当做B,子公司并不是A-或者A+经济和法律责任上跟A完全没有关系.这样考虑的话,记账就简单多了.
【摘要】
分公司注销,债务转到母公司怎么做会计分录?【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我是职场类答主02职业经理人王斌,因查询不到您寻找的相关信息,万分抱歉,十分感谢您的提问!您可以重新详细描述一下您要咨询的问题,看我是否能帮到您!【回答】
答:首先,子公司注销,注销的过程中,债务不应该转给母公司,应直接核销.
如果母公司接受子公司债务,是(或可分离为)注销之前的债务转移,子公司列营业外收入,母公司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回答】
如果是母公司分回资产的附带条件,则直接计入母公司负债.
借:所承担的子公司各盗产
投资收益(发生损失)
贷:所承担的子公司负债
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
投资损益(收益)
投资收益在借方还是贷方得看发生的是收益还是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所以子公司注销应该及时清算子公司各种债务但是跟母公司是基本没有牵扯的.作为母公司如果有投资子公司则可以作为股东参与资产分配.再次强调子公司和母公司是相对独立的关系,不是一个公司弄不清楚可以把母公司当做A把子公司当做B,子公司并不是A-或者A+经济和法律责任上跟A完全没有关系.这样考虑的话,记账就简单多了.
【回答】

分公司注销,债务转到母公司怎么做会计分录?

4. 公司之间债务转移会计分录该怎么处理?

会计分录为:借:长期借款等负债科目贷:股本、资本公积等债转股账务处理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理:一是债转股实现日的会计处理。当债务人为股份制企业时,债务企业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份额确认为股本;当债务人为非股份制企业时,债务企业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份额确认为实收资本。股权份额的公允价值与实收资本(股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股权份额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借:长期借款贷:股本资本公积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二是债转股实现后企业运作阶段的会计处理。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债转股后企业维持正常持续经营,其会计业务核算按一般业务处理。在这个过程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参与国有企业的经营的决策,但不干预其日常运作,因而其会计处理与一般经营周期相似。在年终分发股利或分红时,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一般投资人处理。三是金融公司阶段性持股后退出国有企业时的会计处理。由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只是解决银企不良债权债务关系,中介的性质决定了对其企业的持股只是阶段性的持股,实现持股目标收回资金后必须退出企业。这分为两种情况来处理,一种是企业摆脱困境,实现盈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达到收回投资目的,不良债权转化成功,则可以转让股权,退出企业;另一种是企业经营失败,最终导致企业清算破产。前一种情况有两种方式:一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股权出售给其他公司,此时债务企业的会计处理应为:若为上市公司,无需作处理;若为非上市公司,应在减少“实收资本——资产管理公司”股票份额的同时,增加等额的“实收资本——**公司”的股票份额;二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将股权出售给其他企业,而是直接出售给债务企业,这种情况下,债务企业的会计信息应同时反映货币资金的减少和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对后一种情况,只能适用于破产清算会计,实际上是把企业破产时间延后,债转股时的潜在风险还是转化成为实际的投资损失

5. 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总公司需要承担吗

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总公司需要承担。《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总公司需要承担吗

6. 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总公司需要承担吗

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总公司需要承担。《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7. 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总公司需要承担吗

法律分析: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总公司需要承担。《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总公司需要承担吗

8. 总公司债务,分公司要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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