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营业税后是否减免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教育附加?

2024-05-03 23:09

1. 免征营业税后是否减免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教育附加?

一般的情况是,由于营业税是主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是根据与主税(营业税)比率计算来征收的。因此,免征营业税后也免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至于水利建设基金,则应按照地方政府规定征收。

(参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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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营业税后是否减免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教育附加?

2. 当期免抵增值税额可否作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征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规定:
一、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
三、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3. 财务会计问题: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这个政策包括一般纳税人)


财务会计问题: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这个政策包括一般纳税人)

4. 生产企业免抵额需缴缴城建税、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吗

《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第一条规定,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 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关于水利基金,须按 当地政策执行。比如,就山东来说,《山东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1]20号)第三条规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来 源渠道: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照“三税”实际缴纳额的1%征收;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抵的增值税 额,按规定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5. 免抵退税额应缴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当月免抵退税额2万元,应纳税额为20万元,
免抵税额为2万元,应按2万元计算交纳税费附加,相关规定如下:
财税[2005]2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 “一、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当月免抵退税额2万元,期末留抵为20万元,

免抵退税额应缴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6. 免抵税额要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吗

免抵退税额要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离岸价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1、税款专款专用,具有受益税性质;2、属于一种附加税;3、根据城建规模设计税率;4、征收范围较广。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税的其他地区。城市、县城、建制镇的范围应根据行政区划作为划分标准,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各行政区域的管辖范围。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免征规定:1、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3、对二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二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还。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五条 教育费附加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教育费附加纳入预算管理,作为教育专项资金,根据先收后支、列收列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使用和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使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逐步增长,不得因教育费附加纳入预算专项资金管理而抵顶教育事业费拨款。

7. 免抵税额需要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吗

免抵税额需要交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计算公式为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减去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是指当期免抵退税额减去当期应退税额之后的余额,其反映的是“免抵退税”企业当期从内销应纳增值税税额中抵减的那部分出口免抵退税额,不是企业期末留抵税额,更不是企业次月的期初留抵税额。通俗地讲,是指企业的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应退税额所产生的余额,也就是说企业的留抵税额不够退,当期免抵税额应作为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基数。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帐户,或者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存款或者扣缴税款的决定,或者在接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存款,造成税款流失的,由税务机关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免抵税额需要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吗

8. 免抵税额要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吗

需要。免抵退税额当然需要作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当然,更加确定的说法是,免抵退税额当中的免抵税额部分需要作为计算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毕竟,免抵退税额里面除了免抵税额,还有当期应退税额。这里的免抵退税额,主要产生在进出口环节。由于一些企业在进出口环节,可以享受增值税退税的优惠,所以才会出现免抵退税额。免抵税额需要交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计算公式为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减去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是指当期免抵退税额减去当期应退税额之后的余额,其反映的是“免抵退税”企业当期从内销应纳增值税税额中抵减的那部分出口免抵退税额,不是企业期末留抵税额,更不是企业次月的期初留抵税额。通俗地讲,是指企业的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应退税额所产生的余额,也就是说企业的留抵税额不够退,当期免抵税额应作为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基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