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套利理论的有限套利理论的基本观点

2024-05-05 02:59

1. 有限套利理论的有限套利理论的基本观点

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行为金融理论的研究得到了飞速发展。与有效市场理论相悖,行为金融理论的核心论点是,现实中的套利不仅充满风险,而且作用有限。伴随着行为金融学的发展,许多西方学者对现实市场中投资者的有限套利行为进行了深入研究,形成了内容丰富的有限套利理论。该理论认为,市场不完善、投资者非理性、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等因素使套利者的套利行为受到限制,无法完全甚至不能纠正市场价格的偏离。假定不考虑资产替代性问题,从导致套利者套利行为受限制(即有限套利)的性质出发,这些因素又可划分为2类:时间约束和资金约束。时间约束是指,相对于套利者买卖资产的期限而言,相关资产价格回归其基本价值的期限更长,使得套利者不得不在价格回复到基本价值水平之前出售或购入相关资产。资金约束是指,由于资金规模的限制,当套利者面对套利机会时(资产价格低于其基本价值),无法购入合意规模的相关资产。对于一般套利者来说,资金约束可能缘自信贷配给;对于专业套利者来说,资金约束则可能缘自普通投资者的撤资——比如,就开放式基金管理人而言,若过去业绩欠佳,则有可能面临基金投资者的赎回。

有限套利理论的有限套利理论的基本观点

2. 有限套利理论的有限套利的成因

1.套利受市场不能提供完全替代品的限制。套利机制的作用是否有效的关键是要找到能完成套利的证券替代品。为了回避风险,套利者在卖出或卖空(Sell Short)价格高估的证券的同时,必须能买进同样或相似且价格没有高估的替代证券。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市场并不能提供这种合适的替代证券,大量的证券没有替代组合,所以即使由于某种原因证券的价格出现偏差,套利者也无法进行无风险的对冲交易。而且,即使在本质上可以完全替代的证券,比如说,在任何条件下都支付同样红利收益的两种证券,按照套利者以一种证券可以毫不保留地转化为另一种证券的要求,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替代。2.套利受噪音交易者风险的限制。当噪音交易者造成证券价格偏差后,套利者是否能消除这种偏差,还要看他们有无能力击败噪音交易者。由于噪音交易者心态的变化不可预期,所以一种风险就可能存在:如果噪音交易者对某种证券的前景缺乏信心,证券的价格已经被压低到低于基本价值,套利者在做出购买决策之前就不得不考虑到,在不久的将来,噪音交易者可能会由于更悲观而使价格进一步走低。如果套利者在价格回到正常以前必须平仓,他不可避免地要遭受损失。套利者如果对此心存疑虑,他在开始选择套利头寸的大小时就会受到限制。同样,如果在噪音交易者强烈看好后市,价格上涨,套利者卖空资产时也必须考虑到:噪音交易者明天可能会更加乐观,价格会进一步走高。有鉴于此,套利者就必须为应付将来回补他的仓位时面临的风险留足流动性头寸。3.套利受时间的限制。时间跨度越长,套利者越主动,越有可能把资产的价格保持在基本价值附近,市场也就越有效率。相对于噪音交易者的错误估价来说,套利者持有证券的时间如果长于前者维持错误心态的时间,市场还可以在套利者的控制之下,如果短于这一时间,套利者将受制于噪音交易者的错误。4.套利受出资人的限制。套利者所用的资本金并非完全是自有资金。更为普遍的现象是,套利由少数具有高超专业技能的职业投资家吸收外部资本而以其专业知识进行管理。这种出资与管理相分离的模式便引发了委托代理问题。作为出资人,他们不可能去了解套利者的具体操作思路与过程,他只能根据套利者过去的收益情况来理性选择投资还好是撤资。如果业绩不佳,套利者的资金来源就可能受到限制,甚至还会面临被撤资的危险。但当市场行情不好的时候,也就是获利机会最好的时候,套利者的资金却受到最严格的限制,因为这时正是其经营业绩最差的时候,而出资人只看到目前暂时的浮亏,而拒绝进一步出资甚至反而撤资,根本不管这时其实是套利者最佳的套利机会。由于套利者预见到这种情况可能发生,其在一开始就会减小对价格偏差证券的攻击力度。

3. 有限套利理论的相关理论发展及其比较

 1965年,美国芝加哥大学金融学教授尤金·法玛(Eugene Fama),发表了一篇题为《股票市场价格行为》的论文,于1970年对该理论进行了深化,并提出有效市场假说(Efficient Markets Hypothesis,简称EMH)。有效市场假说有一个颇受质疑的前提假设,即参与市场的投资者有足够的理性,并且能够迅速对所有市场信息作出合理反应。该理论认为,在法律健全、功能良好、透明度高、竞争充分的股票市场,一切有价值的信息已经及时、准确、充分地反映在股价走势当中,其中包括企业当前和未来的价值,除非存在市场操纵,否则投资者不可能通过分析以往价格获得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超额利润。有效市场假说提出后,便成为证券市场实证研究的热门课题,支持和反对的证据都很多,是目前最具争议的投资理论之一。尽管如此,在现代金融市场主流理论的基本框架中,该假说仍然占据重要地位。2013年10月14日,瑞典皇家科学院宣布授予美国经济学家尤金·法玛、拉尔斯·皮特·汉森以及罗伯特·J·席勒该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以表彰他们在研究资产市场的发展趋势采用了新方法。瑞典皇家科学院指出,三名经济学家“为资产价值的认知奠定了基础”。几乎没什么方法能准确预测未来几天或几周股市债市的走向,但可以通过研究对三年以上的价格进行预测。“这些看起来令人惊讶且矛盾的发现,正是今年诺奖得主分析作出的工作”,瑞典皇家科学院说。值得一提的是,尤金·法玛和罗伯特·席勒持有完全不同的学术观点,前者认为市场是有效的,而后者则坚信市场存在缺陷,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至今为止人类对资产价格波动逻辑的认知,还是相当肤浅的,与我们真正把握其内在规律的距离,仍然非常遥远! 1979年,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心理学教授丹尼尔·卡纳曼(Daniel Kahneman)等人发表了题为《期望理论:风险状态下的决策分析》的文章,建立了人类风险决策过程的心理学理论,成为行为金融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行为金融学(Behavioral Finance,简称BF)是金融学、心理学、人类学等有机结合的综合理论,力图揭示金融市场的非理性行为和决策规律。该理论认为,股票价格并非只由企业的内在价值所决定,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投资者主体行为的影响,即投资者心理与行为对证券市场的价格决定及其变动具有重大影响。它是和有效市场假说相对应的一种学说,主要内容可分为套利限制和心理学两部分。由于卡纳曼等人开创了“展望理论”(Prospect Theory)的分析范式,成为二十世纪80年代之后行为金融学的早期开拓者,瑞典皇家科学院在2002年10月宣布,授予丹尼尔·卡纳曼等人该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以表彰其综合运用经济学和心理学理论,探索投资决策行为方面所做出的突出贡献。现今成型的行为金融学模型还不多,研究的重点还停留在对市场异常和认知偏差的定性描述和历史观察上,以及鉴别可能对金融市场行为有系统影响的行为决策属性。大致可以认为,到1980年,经典投资理论的大厦已基本完成。在此之后,世界各国学者所做的只是一些修补和改进工作。例如,对影响证券收益率的因素进行进一步研究,对各种市场“异相”进行实证和理论分析,将期权定价的假设进行修改等等。 2010年,中国演化分析专家吴家俊在其专著《股市真面目》及一系列研究成果中,创造性提出股票市场是“基于人性与进化法则的复杂自适应系统”理论体系,首次建立了演化证券学的基本框架和演化分析的理论内涵。该学说运用生命科学原理和生物进化思想,以生物学范式(Biological Paradigm)全面和系统阐释股市运行的内在动力机制,为解释股市波动的各种复杂现象,构建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框架,提供了令人信服的依据。作为一个全新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体系,演化证券学(Evolutionary Analysis Theory of Security,简称EAS)摒弃证券市场行为分析中普遍流行的数学和物理学范式,突破机械论的线性思维定式和各种理想化假设,重视对“生物本能”和“竞争与适应”的研究,强调人性和市场环境在股市演化中的重要地位;认为股市波动在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复杂多变的“生命运动”,而不是传统经济学认为的线性的、钟摆式的“机械运动”,其典型特征包括:代谢性、趋利性、适应性、可塑性、应激性、变异性、节律性等。这就是为什么股市波动既有一定规律可循,又难以被定量描述和准确预测的最根本原因。比较常用的演化证券学模型,主要有如下几种:MGS模型、BGS模型、AGS模型、PGS模型、IGS模型、VGS模型、RGS模型等。当前,除了学科内部的纵深发展外,金融学领域的学科交叉与创新发展的趋势非常明显。作为介于生物学和证券学之间的边缘交叉学科,演化证券学已成为证券投资界的新兴研究领域,对于揭示股票价格形成机制及其演变规律,推动现代金融理论的多学科融合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有限套利理论的相关理论发展及其比较

4. 套利定价理论的介绍

套利定价理论APT(Arbitrage Pricing Theory) 是CAPM的拓广,由APT给出的定价模型与CAPM一样,都是均衡状态下的模型,不同的是APT的基础是因素模型。套利定价理论认为,套利行为是现代有效率市场(即市场均衡价格)形成的一个决定因素。如果市场未达到均衡状态的话,市场上就会存在无风险套利机会。 并且用多个因素来解释风险资产收益,并根据无套利原则,得到风险资产均衡收益与多个因素之间存在(近似的)线性关系。 而前面的CAPM模型预测所有证券的收益率都与唯一的公共因子(市场证券组合)的收益率存在着线性关系。

5. 什么是无套利原理,解释其重要性


什么是无套利原理,解释其重要性

6. 什么是无套利原理,解释其重要性

无套利定价原理(non-arbitrage pricing principle),金融市场上实施套利行为非常的方便和快速,这种套利的便捷性也使得金融市场的套利机会的存在总是暂时的,因为一旦有套利机会,投资者就会很快实施套利而使得市场又回到无套利机会的均衡中,因此,无套利均衡被用于对金融产品进行定价。金融产品在市场的合理价格是这个价格使得市场不存在无风险套利机会,这就是无套利定价原理

无风险套利机会存在的等价条件
(1)存在两个不同的资产组合,它们的未来损益(payoff payoff)相同,但它们的成本却不同;在这里,可以简单把损益理解成是现金流。如果现金流是确定的,则相同的损益指相同的现金流。如果现金流是不确定的,即未来存在多种可能性(或者说存在多种状态),则相同的损益指在相同状态下现金流是一样的。
(2)存在两个相同成本的资产组合,但是第一个组合在所有的可能状态下的损益都不低于第二个组合,而且至少存在一种状态,在此状态下第一个组合的损益要大于第二个组合的损益。
(3)一个组合其构建的成本为零,但在所有可能状态下,这个组合的损益都不小于零,而且至少存在一种状态,在此状态下这个组合的损益要大于零。

7. 套利的定义及特点

套利也叫价差交易,套利指的是在买入或卖出某种电子交易合约的同时,卖出或买入相关的另一种合约。套利交易是指利用相关市场或相关电子合同之间的价差变化,在相关市场或相关电子合同上进行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以期望价差发生变化而获利的交易行为。 套利,亦称套戥,通常指在某种实物资产或金融资产(在同一市场或不同市场)拥有两个价格的情况下,以较低的价格买进,较高的价格卖出,从而获取无风险收益。套利指从纠正市场价格或收益率的异常状况中获利的行动。异常状况通常是指同一产品在不同市场的价格出现显著差异,套利即低买高卖,导致价格回归均衡水平的行为。套利通常涉及在某一市场或金融工具上建立头寸,然后在另一市场或金融工具上建立与先前头寸相抵消的头寸。在价格回归均衡水平后,所有头寸即可结清以了结获利。套利者(arbitrageur)指从事套利的个人或机构。 试图利用不同市场或不同形式的同类或相似金融产品的价格差异牟利。交易者买进自认为是"便宜的"合约,同时卖出那些"高价的"合约,从两合约价格间的变动关系中获利。在进行套利时,交易者注意的是合约之间的相互价格关系,而不是绝对价格水平。最理想的状态是无风险套利。 以前套利是一些机警交易员采用的交易技巧,现在已经发展成为在复杂计算机程序的帮助下从不同市场上同一证券的微小价差中获利的技术。

套利的定义及特点

8. 什么是“无套利原理”?

无套利假设法则对定价给出若干法则,可以分为5个层次,有经济上和数学上的解释:\x0d\x0a\x0d\x0a经济上的解释\x0d\x0a\x0d\x0a(1)未来价值一样的组合,当前应该有一样的定价;\x0d\x0a\x0d\x0a(2)组合的若干倍的当前价值应该等于该组合的当前价值的同样倍数;\x0d\x0a\x0d\x0a(3)组合的买价与卖价应该一致;\x0d\x0a\x0d\x0a(4)组合的当前价值应该等于其组合成分的当前价值之和;\x0d\x0a\x0d\x0a(5)未来值钱的组合,当前也值钱。\x0d\x0a\x0d\x0a数学上的解释:\x0d\x0a\x0d\x0a(1)(可定价法则)存在定价函数p:从实数域到实数域\x0d\x0a\x0d\x0a(2)(正齐次定价法则)p是正齐次函数,即对于任何正实数a和实数y,有p(ay)=ap(y)\x0d\x0a\x0d\x0a(3)(齐次定价法则)p是齐次函数,即对于任何实数a和实数y,有p(ay)=ap(y)\x0d\x0a\x0d\x0a(4)(线性定价法则)p是线性函数,即对于任何实数a,b和任何实数y,z有p(ay+bz)=ap(y)+bp(z),此时该函数定有这种形式p(y)=ay\x0d\x0a\x0d\x0a(5)(正线性定价法则)p是正线性函数,即p是线性函数,且当y>0时,p(y)>0,此时该函数定有这种形式p(y)=ay,其中a>0\x0d\x0a\x0d\x0a更详细的解释,你可以看下宋国平写的金融学,上边第1和2章详细讨论的就是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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