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可分为哪几类

2024-05-17 21:48

1. 票据可分为哪几类

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票据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分类。 
票据按照付款时间分类,可以分为即期票据和远期票据。即期票据是指付款人见票后必须立即付款给持票人,如支票及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远期票据是付款人见票后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票据。 
票据按受款人记载方式不同可以分为记名票据和不记名票据。记名票据是指在票据上注明受款人姓名可由受款人以背书方式转让,付款人只能向受款人或其指定的人付款的票据。不记名票据是指票面上不记载受款人姓名,可不经背书而直接以交付票据为转让,付款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付款的票据。

票据可分为哪几类

2. 票据分为几大类

票据可以分为商业票据、融通票据、银行票据等几大类。
1、商业票据:是指由金融公司或某些信用较高的企业开出的无担保短期票据,商业票据的可靠程度依赖于发行企业的信用程度,可以背书转让可以贴现。

2、融通票据:亦称金融票据或空票据商业票据的对称。 是一种不以商品交易为基础而以专门通融资金为目的的票据。 
3、银行票据是指由银行签发或由银行承担付款的票据。主要包括: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签发的支票等。
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上的票据,即我国《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签发的。

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广义的票据泛指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债券、股票、提单、国库券、发票等。

3. 票据有哪些分类?

票据种类有哪些?

票据有哪些分类?

4. 求票据的种类大全和使用范围。

财政票据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为加强财政票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便于财政票据的设计、印制、保存和使用,需要对财政票据进行科学的分类,在日常工作中,按照不同的管理要求,一般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 
一、 按票面资金性质分类 
财政非税收入类票据:政府非税收入类票据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罚没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尽收眼底、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各类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适用范围如下:
参考:http://wenku.baidu.com/view/826069fdaef8941ea76e056f.html

5. 票据类型怎么区分采购和费用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分费用和采购的票据可以根据发票的内容和业务性质来判断,比如发票的内容是商品、材料、周转材料就是属于采购,如果是属于消费性的,日常费用性的,就属于费用了。购买方是接收发票的一方 销售方是开具发票的一方 进项票是购买方收到销售方开具的发票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成本票是公司销售商品或者加工商品过程中所消耗的费用。主要是指直接或间接计入生产成本、计入制造费用等方面的发票和票据。举个例子:比如开一家电脑贸易公司,第一步是去供货商那里去购买电脑,然后再卖给客户。而从供货商那里买电脑并付钱给供货商,就要给发票或者收据,这张发票就是公司的成本票。成本发票对有限公司是可以抵税的,如果公司企业所得税是查账征收的话,成本越高,交税就交得越少。 费用票是指计入企业期间费用的票据,主要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的发票和票据。另外,还有很多也算为费用的,比如工作人员的电话费、职工通勤费、广告费、防属降温费和企业一些另星支出等。感谢您的信任,以上是我的回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票据类型怎么区分采购和费用

6. 票据有哪几种分类

   
     票据是依据法律按照规定形式制成的并显示有支付金钱义务的凭证。票据有很多种类,下面是我为你介绍票据的种类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票据具体的种类 
     ①商业票据,是商业信用中记载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主要有期票和汇票两种。商业票据的转让要经过背书,背书人负有与持票人相同的对票据进行支付的法律责任。通常商业票据的持有者将其提交银行贴现,以取得现款。 
     ②融通票据,又称金融票据,是专为融通资金而签发的票据。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后,由需要融资的一方作为债权人签发票据,另一方则作为债务人予以承兑。需要融资的一方可持已承兑票据通过贴现等方式获得资金;而于票据到期前将款项送交承兑人以备清偿。融通票据的流通不反映真实商品的周转。 
   
     ③银行票据,是由银行签发或由银行承担了付款义务的票据:包括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等;支票和银行券就其银行债务凭证的属性而言,也是银行票据。 
     票据的主要形式有:期票。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承诺在约定期限偿付欠款的债务凭证。期票在到偿付期限之前,经债权人背书后可以转让,也可以向银行申请贴限。期票的每次转让均须经过一次背书,在出票人到期不能偿付情况下,背书人向有偿付责任。 
     汇票。由债权人对债务人开具,命令债务人支付一定款项给第三者或持票人的支付命令书。它又可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 
     本票。以出票人本人为付款人的票据,一般为银行所签发,有些由邮政部门、市政机关及私人公司所签发。本票可以用作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也可向出票人兑取现金。票面载明受款人姓名的为记名本票,否则为不记名本票;票面上规定有票据期限的为定期本票,否则为即期本票。 
     支票。存款户向银行签发,要求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上按一定金额付款的凭证。支票可以按照其期限、形式、用途等划分为记名支票、不记名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保付支票及旅行支票等等。支票经过一定的手续如背书等,可以广泛地转让流通,具有信用货币的职能。票据所体现的债权债务关系要经过票据行为才能真正建立。 
     票据贴现利息的计算方法 
     1不带息票据贴现: 
     贴现利息=票据面值×贴现率×贴现期 
     2带息票据的贴现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贴现天数=贴现日到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 
     支票出票具体效力 
     1、对出票人的效力 
     对支票出票人来说,一经签发支票,就应承担担保支票付款的责任。我国《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即使支票因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等原因而不获付款,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支票出票人的这种担保责任,从其性质上来说既不同于汇票出票人在汇票承兑以后的第二次责任,也有别于本票出票人的付款责任。 
     2、对付款人的效力 
     对支票付款人来说,出票人签发支票的行为对其没有强制性的效力,支票上的出票行为本身不会必然给支票付款人赋予付款义务。支票出票人的出票行为是出票人单方面的委托付款人付款的行为,付款人在符合法定条件下的付款,仅仅一项代出票人付款的许可权,而非强制性义务。至于付款人是否接受出票人的委托向持票人付款,则完全由付款人自己决定。可见,支票的出票行为不能约束付款人。然而,付款人在一定条件下负有向持票人付款的义务,即在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存在资金关系的情况下。对此,我国《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这是票据法规定的义务,而汇票付款人则不受此约束。 
     3、对收款人的效力 
     对支票收款人来说,出票人一经签发支票,便取得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权利。由于支票属委付证券,出票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至于付款人是否付款,收款人持票人无从确知。可见,收款人因出票行为享有的票据权利,仅是一种期待权,除非付款人在支票上为保付行为,该权利只有在得到票款时,才变为现实权。而为保付行为,并非付款人的义务,也非付款的必经程式,因此,收款人没有请求付款人为保付行为的权利。除请求付款外,收款人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行使追索权。如收款人遭付款拒绝,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了保全手续后,即可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7. 票据有哪几种分类

      票据是依据法律按照规定形式制成的并显示有支付金钱义务的凭证。票据有很多种类,下面是我为你介绍票据的种类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票据具体的种类 
         ①商业票据,是商业信用中记载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主要有期票和汇票两种。商业票据的转让要经过背书,背书人负有与持票人相同的对票据进行支付的法律责任。通常商业票据的持有者将其提交银行贴现,以取得现款。
         ②融通票据,又称金融票据,是专为融通资金而签发的票据。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后,由需要融资的一方作为债权人签发票据,另一方则作为债务人予以承兑。需要融资的一方可持已承兑票据通过贴现等方式获得资金;而于票据到期前将款项送交承兑人以备清偿。融通票据的流通不反映真实商品的周转。
         ③银行票据,是由银行签发或由银行承担了付款义务的票据:包括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等;支票和银行券就其银行债务凭证的属性而言,也是银行票据。
         票据的主要形式有:期票。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承诺在约定期限偿付欠款的债务凭证。期票在到偿付期限之前,经债权人背书后可以转让,也可以向银行申请贴限。期票的每次转让均须经过一次背书,在出票人到期不能偿付情况下,背书人向有偿付责任。
         汇票。由债权人对债务人开具,命令债务人支付一定款项给第三者或持票人的支付命令书。它又可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
         本票。以出票人本人为付款人的票据,一般为银行所签发,有些由邮政部门、市政机关及私人公司所签发。本票可以用作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也可向出票人兑取现金。票面载明受款人姓名的为记名本票,否则为不记名本票;票面上规定有票据期限的为定期本票,否则为即期本票。
         支票。存款户向银行签发,要求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上按一定金额付款的凭证。支票可以按照其期限、形式、用途等划分为记名支票、不记名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保付支票及旅行支票等等。支票经过一定的手续如背书等,可以广泛地转让流通,具有信用货币的职能。票据所体现的债权债务关系要经过票据行为才能真正建立。
          票据贴现利息的计算方法 
         (1)不带息票据贴现:
         贴现利息=票据面值×贴现率×贴现期
         (2)带息票据的贴现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贴现天数=贴现日到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
          支票出票具体效力 
         1、对出票人的效力
         对支票出票人来说,一经签发支票,就应承担担保支票付款的责任。我国《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即使支票因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等原因而不获付款,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支票出票人的这种担保责任,从其性质上来说既不同于汇票出票人(在汇票承兑以后)的第二次责任,也有别于本票出票人的付款责任。
         2、对付款人的效力
         对支票付款人来说,出票人签发支票的行为对其没有强制性的效力,支票上的出票行为本身不会必然给支票付款人赋予付款义务。支票出票人的出票行为是出票人单方面的委托付款人付款的行为,付款人在符合法定条件下的付款,仅仅一项代出票人付款的权限,而非强制性义务。至于付款人是否接受出票人的委托向持票人付款,则完全由付款人自己决定。可见,支票的出票行为不能约束付款人。然而,付款人在一定条件下负有向持票人付款的义务,即在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存在资金关系的情况下。对此,我国《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这是票据法规定的义务,而汇票付款人则不受此约束。
         3、对收款人的效力
         对支票收款人来说,出票人一经签发支票,便取得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权利。由于支票属委付证券,出票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至于付款人是否付款,收款人(持票人)无从确知。可见,收款人因出票行为享有的票据权利,仅是一种期待权,除非付款人在支票上为保付行为,该权利只有在得到票款时,才变为现实权。而为保付行为,并非付款人的义务,也非付款的必经程序,因此,收款人没有请求付款人为保付行为的权利。除请求付款外,收款人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行使追索权。如收款人遭付款拒绝,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了保全手续后,即可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票据有哪几种分类

8. 票据分为哪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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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期应

付票据

分两种情况:

(1)以市场利率计息——金融负债

(2)无息应付票据——经营负债

2.优先股

从普通股股东角度看,优先股应属于金融负债

3.应付项目

(1)大多数应付项目是经营活动中应计费用,包括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税款、应付账款等,均属于经营负债。

(2)“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包括优先股的应付股利和普通股的应付股利),均为筹资活动的应计费用,因此属于金融负债。

4.递延所得税负债

经营资产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列为经营负债;
金融资产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列为金融负债。

5.长期应付款

融资租赁引起的属于金融负债;其他属于经营负债

6.其他负债

通常列作经营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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