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给别人换外币有风险吗?

2024-05-19 05:06

1. 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给别人换外币有风险吗?

有风险。你这种行为相当于出借和借用购汇额度,是严格禁止的。
按照外管局的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无论是网点柜台、自助购汇机还是手机网银办理购汇,都需要先填写一份《个人购汇申请书》,除了基本信息外,还要填写预计用汇时间和详细的购汇用途。比如,因私旅游,要填写预计停留期限,是跟团还是自由行;境外留学,要填写学校名称,年学费金额和年生活费金额;境外就医,要填写停留期限和境外医院名称。
新增的《申请书》除了对个人购汇用途调查更严格,还明确表示,境内个人办理购汇业务时,不得虚假申报个人购汇信息;不得提供不实证明材料;不得出借和借用购汇额度;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

扩展资料:
外汇局对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个人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对借用他人额度等方式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个人,列入“关注名单”管理,对出借本人额度协助他人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个人,通过银行以《个人外汇业务风险提示函》予以风险提示。若个人再次出现出借本人额度协助他人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行为,外汇局将其列入“关注名单”管理。
如境内多人购汇后汇往境外同一账户,经外汇局核实,多人购汇人民币来源均来自王某,王某会被外汇局列入关注名单,多名购汇人被列入预关注,2年期限内再次发生协助分拆的行为,会被外汇局列入关注名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购汇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外汇管理局-个人什么情况可能被外汇局纳入关注名单?

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给别人换外币有风险吗?

2. 工程招投标书中:规避招标还有方式,故意延长合同的执行期,并采取分期付款方式,从而很难确定合同总金额

1、合同执行期是在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中就有约定,如果中标后招标人要求延长合同期,必须中标人同意,如果中标人不通意,就要按照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执行,否则招标人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如果是有工程预算的项目,合同总额可以是暂定的,因为在施工中如果出现变更,会使金额增加或减少。

2、分期付款可以减轻招标人对资金使用中所产生的银行利息等费用。也可能与招标人的资金调配有关。

3. 个人账户中取出大额现金,再以现金形式存入公司 ,是不是有规避的嫌疑?

是不可以的,公司的资金来源必须一清二楚,要不然会计也是没有办法入账的

个人账户中取出大额现金,再以现金形式存入公司 ,是不是有规避的嫌疑?

4. 用花呗向他人付款有额度限制吗?但在不超过花呗可用额度的前提下!

正常情况下花呗可用额度基本上可以当做现金进行支付使用,出现支付场景限制更多的是红包抵扣有场景限制,在出现红包抵扣的情况下你自然也就无法完全使用可用额度。

5. 境外提现额度调整,对境外消费有影响吗?

2018年起个人境外取现额度将有所变化。据12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公告,为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完善跨境反洗钱监管,外管局日前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此前每人每年每银行卡取现不超过10万元的额度,调整为每人每年所有银行卡累计境外取现不超过10万元。

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不影响个人持卡境外消费,个人出境旅游、商务、留学所涉食、宿、行、购等经常项下交易,均可以使用银行卡支付,且不占用个人便利化年度5万美元购汇额度。《通知》主要是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并不改变银行卡外汇管理基本框架和个人用汇政策。

随着科技进步,当前非现金支付已日益普及和便利。国际监管经验也显示,大额现金交易往往与诈骗、赌博、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为此,全球普遍加强大额现金管理。监测发现,一些个人持大量银行卡在境外大额提取现金,远超正常消费支付需要,涉嫌开展违法犯罪活动。
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是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的必要举措,可进一步防范银行卡提取现金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通知》遵循经常项目可兑换要求,不改变个人便利化年度5万美元购汇额度,不影响个人正常提取现金和消费,不影响个人用汇便利性。

?此外,外汇局正在与境外监管机构建立大额提取现金监管信息交流机制,加强监管协作,防范跨境洗钱等风险。

境外提现额度调整,对境外消费有影响吗?

6. 借用资质即挂靠的法律责任如何认定

(一)挂靠的涵义及表现形式
挂靠是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作业或私营企业等生产、经营者,与另一经营主体约定,由前者以后者提供的经营资格和凭证进行经营活动,并向后者提供报酬的经营形式。挂靠关系一般表现为挂靠者与被挂靠者签订协议,挂靠方使用被挂靠方提供的介绍信、合同书、银行帐号、印章等经营资格、证明,以被挂靠方名义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并向被挂靠方支付所谓“管理费”的经营形式。挂靠双方实际上是一种有偿使用资格证照的合同关系;对外,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进行活动, 对内则以依照合同约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挂靠还可以表现为挂靠者与被挂靠者约定,挂靠者以被挂靠者下属单位或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被挂靠者营业执照范围内的经营活动。
(二)挂靠的法律性质及法律后果
从法律上讲,挂靠经营实质上就是一些自然人、合伙组织利用企业法人的独立人格和资质,规避国家法律政策对某种行业的要求和限制,并利用所挂靠的企业法人所具有的某种资质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讲,挂靠经营其实是一种“违法”行为。
1、从行政法角度分析挂靠的属性及后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市场主体要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取得相关资格或资质,从而实现市场的有序性和规范化。而国家通过行政许可等手段,对市场主体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于达到某种行业要求的市场主体,允许其进入市场,而对未达到某种行业标准的市场主体,不允许其进入市场,有效防止了不具备资质或生产经营条件的经济组织从事该项经济活动,有效地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防止了不正当竞争和其他有损交易秩序的行为发生。而挂靠经营正是对行政审查的规避和违反,挂靠者在不具备资质的的情形下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从事市场活动,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因此,挂靠经营在行政法上属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应当对挂靠单位和被挂靠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2、挂靠在民法上的属性及责任承担分析
正如前文所述,挂靠是挂靠者以被挂靠者名义对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既然是以被挂靠者名义对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并征得被挂靠者同意,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理应由被挂靠者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第五十二条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既然被挂靠者允许他人从挂靠经营中获得了利益,其承担必要的法律后果和风险也是理所当然的。
3、挂靠之刑法属性及后果分析
在挂靠经营中,一部分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在这些领域中,如果挂靠单位没有取得相关资质而从事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也可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许可人出租、出借、转让、倒卖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第八十一条也规定,未经许可而从事相关活动构成犯罪的也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或情节特别严重的,都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7. 上了外汇管理局黑名单的人有哪些限制

上了黑名单的人会被剥夺两年的换汇额度,也就是10万美元。
外汇局对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个人实施"关注名单"(黑名单)管理:
1、外汇局对出借本人额度协助他人规避额度的个人,通过银行以《个人外汇业务风险提示函》予以风险提示。若上述个人再次出现出借本人额度协助他人规避额度的行为,外汇局将会把他列入"关注名单"。
2、外汇局对以向他人借用额度等方式规避额度的个人,列入“关注名单”管理,并通过银行以《个人外汇业务“关注名单”告知书》予以告知:
3、"关注名单"期限为列入"关注名单"的当年及之后连续2年。关注名单上的个人可能被列为"黑名单",一旦上黑名单,2年之内都没法换汇了。

扩展资料
国家为阻止更多资金外流,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新规界定了被称为"蚂蚁搬家"的换汇行为,并表示实施该行为的个人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取消10万美元换汇额度两年。
然而外汇局在2016年底最近开始严查"蚂蚁搬家"式换汇,如果被列入黑名单,将被剥夺两年内的10万美元换汇额度。
下面三种都属于蚂蚁搬家:
1、同一个人在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帐户中提取1万美元及以上外币达到5次以上;
2、同一个人将自己的外汇储蓄帐户内存款划转到5个以上直系亲属的账户;
3、5个及以上不同的人,同日/隔日/连续多日分别购买外汇后,将外汇打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

上了外汇管理局黑名单的人有哪些限制

8. 自己中国银行的卡换外汇的额度用完了,能不能用别人的额度,但是仍然把钱兑换到自己的卡里存着,不需要提

您在办理外汇业务时,应遵守个人外汇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通过“向他人借用额度”或“出借本人额度”等方式主动规避或协助他人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客户,将被列入“关注名单”管理,影响外汇业务的正常办理。如需进一步了解,请您致电中国银行客服热线95566查询。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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