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由哪个部门负责

2024-04-29 07:41

1.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由哪个部门负责

环保局。
环保局的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生态环境标准,制定生态环境基准和技术规范。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国家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扩展资料
我国环保局的历史沿革:
1974年10月,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正式成立。1982年5月,第5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决定,将国家建委、国家城建总局、建工总局、国家测绘局、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组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内设环境保护局。  
1984年12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局改为国家环境保护局,仍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领导,同时也是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1998年6月,国家环境保护局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正部级),撤销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2008年7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组建生态环境部。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2018年4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正式揭牌。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职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环保局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由哪个部门负责

2. 垃圾分类属于哪个部门负责

垃圾分类属于政府的环保部门在管理。政府部门管理垃圾分类首先要尽快规范拾荒者的经营行为,加强引导和管理,在使其减少对社会不良影响的前提下,实现从无序到有序的经营企业的转变,充分发挥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必须建立更加超前的消费者分类回收体系。对于垃圾分类,政府政策主要有如下四种:1、树立垃圾分类的观念。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倡导工作,使消费者树立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阐明垃圾对社会生活造成的严重危害,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呼吁消费者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同时教会消费者垃圾分类的知识,使消费者进行垃圾分类逐渐成为自觉和习惯性行为;2、改造或增设垃圾分类回收的设施。可将一个垃圾桶分割成几个隔段或建立几个独立的分类垃圾桶。垃圾分类应逐步细化。垃圾分类搞得越细越精,越有利于回收利用。可以用不同颜色的垃圾桶分别回收玻璃、纸、塑料和金属类包装垃圾、植物垃圾、生活垃圾、电池灯泡等特殊的垃圾;3、改善垃圾储运形式。对一些体积大的垃圾,应该压缩后进行储运。尤应注意的是,要对环卫局的垃圾回收车进行分隔式的改造,分类装载垃圾。充分发挥原有垃圾回收渠道的作用,将可再生利用的垃圾转卖到企业。另外,建立垃圾下游产业的专门回收队伍,由厂家直接回收,实现多渠道回收,引入价格和服务的竞争机制,以此提高他们的服务质量和垃圾的回收率;4、实行家庭短期收集,定期分时段分类回收,可以将垃圾分类一星期内暂时由家庭保管,环卫每天早晨收集容易腐烂的菜叶等餐厨垃圾,每天中午收集可以回收利用的垃圾,下午收集建筑垃圾,晚上收集其他垃圾。社区或物业管理部门定期对新来户上门指导或发宣传册,让居民都知道如何垃圾分类。《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七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统筹安排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3. 日喀则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日喀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利用以及相关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具体按照以下标准分类:

  有害垃圾,是指废弃的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血压计、温度计,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厨余垃圾(即湿垃圾),是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其他垃圾(即干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工业废弃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建筑垃圾等废弃物的处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第四条 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源头减量、属地负责、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

  桑珠孜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居民、单位履行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投放等工作。第六条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

  市宣传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公益宣传,引导媒体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单位目标绩效考核范畴,作为年度考核任务。

  市发改部门负责协调、督促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负责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市财政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资金保障,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

  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有害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进行监督管理,并对生活垃圾处置过程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管。

  市教育部门负责编制幼儿园、小学、中学版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将垃圾分类教育纳入教育体系,开展学校、家庭、社会互相实践的活动,组织全市所有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实施校园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

  市住建部门负责推进城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确定生活垃圾等处置设施规模、技术工艺、选址及建设,负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卫健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卫生创建考核、卫生先进单位考核评比、健康教育宣传范围;督促、监督我市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严防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市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站点)做好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

  团市委负责组织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团队和开展志愿者服务进校园、进社区、进寺庙活动,引导、协助群众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其他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业务知识学习,组织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开展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七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单位和个人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自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并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日喀则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4. 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乌鲁木齐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第四条 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属地管理、因地制宜的原则。第五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目标,统筹规划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运处置设施布局并优先安排用地和建设,保障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的资金投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六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拟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和分类标准,以及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区(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第七条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可回收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等工作。
  住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规范中的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与行政审批中。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本市中学、小学、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环境教育内容,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养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卫生系统内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的分流、分类管理工作。
  机关事务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的办公区域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广电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社区工作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的宣传、指导,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纳入村规民约、社区居民公约,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组织、动员、督促村民、居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工作。第九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再生利用技术创新以及有关设施建设和维护的经费投入,并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循环利用以及相关科技创新,推动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研发与应用。第十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规定,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履行生活垃圾产生者的责任。第十一条 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商务、文化旅游、广播新闻等部门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应当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的宣传动员,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活动。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加强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的宣传,普及相关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意识。第二章 分类投放第十二条 本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具体按照以下标准分类: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二)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三)有害垃圾,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市主管部门可根据生活垃圾管理实际,提出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调整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商务、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指导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5. 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属地管理、分步实施的原则。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已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绿化垃圾等固体废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市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制定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政策措施,保障分类管理的资金投入,协调解决分类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动员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居(村)民委员会协助相关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五条 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主管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办法。

  县(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区)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

  商务、环保、住建、发改(物价)、财政、教育、机关事务管理、国土、规划、农业、工商、公安、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工作。第六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资、捐赠、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监督、引导、示范等活动,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应当模范遵守本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

  市、县(区)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会同相关部门采用多种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增强公众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公益宣传,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第八条 按照“谁产生、谁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具体办法由市发改(物价)部门会同市主管部门制定。第九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布局并优先安排用地和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与应用,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提高生活垃圾的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

  市、县(区)人民政府通过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回收利用以及相关科技研发活动。第十条 本市生活垃圾的基本分类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鼓励单位和个人在有处理条件的区域和场所,在前款规定的基础上对生活垃圾进行更为精准的分类。

  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商务、环保等部门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南,明确具体分类目录、标识、投放规则等内容,定期修订并向社会公布,指导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第十一条 生活垃圾分类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居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未实施物业管理的,街道办事处或者原产权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区域以及主管部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本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三)车站、码头、停车场、公园、旅游景点、文化体育场所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为管理责任人;

  (四)集贸市场、商场、商铺、宾馆、酒店等经营场所,经营管理者为管理责任人;

  (五)建筑工地,施工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六)城市街道、广场等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按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县(区)主管部门确定管理责任人。

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6. 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生活垃圾,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第四条 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循环再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二)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

  (三)厨余垃圾,指家庭、餐饮经营场所、集贸市场等产生的易腐有机生活垃圾;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由市城市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并向社会公布。第五条 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第六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资金投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动员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七条 城市管理部门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生态环境、农业、住建、商务、发改、资源规划、财政、市场监管、公安、交通、教育、文化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八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保护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城乡结合部、人口密集的农村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系统;其他农村地区应当因地制宜,确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及管理模式,就近就地利用或者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纳入城乡一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区域由区县人民政府划定。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按照产生者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不得挪作他用。第十条 本市实行生活垃圾跨区县处理生态环境补偿制度。

  将生活垃圾转移到其他区县集中处理的,移出地应当向接受地支付生态环境补偿费。生态环境补偿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所在地环境治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村民、居民的环境污染补偿等。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十一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活动。

  学校、幼儿园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知识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学龄前儿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第十二条 本市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卫生单位、卫生社区(村)等卫生创建活动,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纳入评选标准。第十三条 鼓励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和应用。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四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发改、资源规划、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要,组织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划,并纳入市容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五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划,编制生活垃圾分类区域详细规划,按年度制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7. 2022城市垃圾分类主题活动方案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  方法  计划。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2022城市垃圾分类主题活动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2城市垃圾分类主题活动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有关工作部署,加快我局建立分类投放、分类处理,倡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垃圾分类活动,创造更加整洁、优美、舒适、和谐的机关工作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党组成员、副调研员赵__担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负责办公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组织领导、宣传  教育  、监督实施工作。并由专职人员陈洋丽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三、投放要求
  (一)废品及可回收物
  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期交由办公室统一处理;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
  (二)有害垃圾
  电池、硒鼓等有害垃圾统一投放至有害垃圾桶。
  (三)厨余垃圾
  1、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洗水池专用茶叶桶。
  2、就餐人员应将剩菜剩饭、果皮等放至厨余垃圾桶内。
  (四)其他垃圾
  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其他垃圾桶内。
  四、工作要求
  1、认真领会,提高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每一位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
  2、严格分类,担好责任。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全局干部职工一定要严格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进行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3、加强监督,取得成效。局办公室要加强对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2022城市垃圾分类主题活动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__〕180号)、《关于转发国管节能[20__〕180号文件的通知》(冀事管[20__〕20号)精神,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实施方案  的通知》(石政办发[20__〕58号)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发挥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表率示范作用。
  二、实施范围
  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三、主要目标
  20__年底前,全部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__年底前,全部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基本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体系,形成成熟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四、保障  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担任组长的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副组长分别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供销社、市环保局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直各相关部门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问题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开展;掌握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建议;组织开展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检查,督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定期对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监督考评工作;定期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
  (二)制定垃圾分类工作相关制度。制定《石家庄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并负责贯彻落实;制定《石家庄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分办法》、《石家庄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操作规范》。
  (三)加大技术支撑和资金保障。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配备专人负责,加大垃圾分类工作的技术和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和  总结  垃圾分类工作中好  经验  和模式。鼓励购买第三方服务,保障垃圾前端分类、中转收运等所需经费,为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资金保障。
  (四)严格监督考核。领导小组要加大对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业务指导力度和监督考核力度。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通报,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自查自评、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宣传督导营造氛围。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本部门、单位网站、电子屏、微信群等平台,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宣传活动,印发生活垃圾指导手册或生活垃圾知识宣传页,本部门、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实现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
   2022城市垃圾分类主题活动方案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打赢垃圾治理攻坚战,按照市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创建2个市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长效机制,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正确率达85%以上,力争通过半年时间分类正确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1、多方参与、加强督查。
  各村结合每周二民情分析会定期研究垃圾分类工作相关情况。加强督查,做到村主职干部、驻村干部每月督查不少于2次,村分管两委干部每月督查不少于4次,每次检查不少于30户农户,并记好台账资料。每个村建立一个垃圾分类工作群,对日常问题实时反馈,协调对接,快速处理。
  2、完善基础,提升标准。
  农户分类垃圾桶统一摆放于门口,并进行固定、有序编号,分类桶固定、编号工作在3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街道根据各村分类情况对固定架数量、单价进行适当的以奖代补。农户分类桶做到常态使用,并保持干净整洁,垃圾站房及公共垃圾桶定期清洗,严禁将可烂、不可烂垃圾混收混装混运。
  3、抓好队伍,长效运行。
  挑选认真尽职的人担任上门收集员,对农户分错的垃圾实行二次分拣,同时进行分类知识的宣传。各村每月对收集员进行分档次排位考核(内容附后),90分以上为优秀,85-90为良好,80-85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必须与收集员工资奖金挂钩,每个档次之间差别不少于200元。合理配备调整督导员队伍,每周对辖区内所有农户开展不少于1次的督导,记好督查台账。村每月对督导员工作进行抽查,农户分类正确率在85%以上的,全额发放工资奖金,分类正确率在75%-85%的,按90%发放工资奖金,分类正确率低于75%的,按60%发放工资奖金。村每月将考核结果上报街道社会事业办,由社会事业办定期对收集员、督导员工作进行督查核实,根据督查结果每月通报并实施奖惩。完善村规民约,针对企业、小作坊、外来出租户等实行卫生公益金收费制度,专款用于垃圾分类工作。
  4、评先争优,激励引导。
  20__年开始,对垃圾分类优秀农户的奖励由村负责实施,要求扩大受益面,各村每月评选不少于10%的农户,对评选出的优秀农户名单在各村村部进行张榜公布,街道社会事业办进行抽查核实,各村实施奖励资金在街道下拨的垃圾分类工作经费中统筹安排。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内容
  主要包含组织领导、分类规范、长效运行、函告单整改
  情况、加扣分等几个方面。市级月度检查得分在90以上的村当月考核加3分,得分在80以下的村当月考核扣3分。街道批评通报每则扣5分,函告单未按要求整改的每条扣1分,同一问题多次重复出现的加倍扣分。
  2、资金补助
  (1)街道原则上按上年人口数拨付垃圾分类专项经费(详见附件),经费按季度拨付。季度得分以月考平均值计算,平均得分在90分以上全额补助,得分在80-90分的按90%补助,得分在70-80分的按80%补助,得分在70分以下的按50%补助,得分60分以下的不予补助。
  (2)市级检查垃圾分类月度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扣发该月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经费。
  (3)市级奖励补助按市文件精神,年底由街道统筹安排。
  3、奖惩措施
  (1)检查中发现村两委干部执行不到位的,街道进行通报并在村干部考核中予以扣分。发现党员执行不到位的,发现一次,在先锋指数考评中扣5分,经教育后仍不整改的,第二次发现扣10分,拒不整改的,视为不配合街道中心工作予以处理,请各村传达到位。
  (2)连续两个月考核位于末三位的,分别对村主职干部、村分管干部、驻村干部开展通报批评。
  四、一票否决项
  收集员在收集过程中有混收混装的,一经发现,扣除该村当月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并扣发该收集员当月工资。
  五、其他
  本考核办法自20__年_月_日起实施。
   2022城市垃圾分类主题活动方案4 
  为充分发挥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根据《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__〕180号)和我市《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__〕68号)、《关于推行连云港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连263办〔20__〕17)号、连云港市赣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赣事管〔20__〕3号)通知要求,决定从20__年8月10日起在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精准分类、规范投放、严格管理、确保常态”为基本原则,引导机关事业单位人人参与,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表率作用,推动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助力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分类方式
  按“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分类法执行,单位设有食堂的再增加一类“餐厨废弃物”分类。具体分类要求如下: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等)和其他可回收物(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二)有毒有害垃圾。指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
  (三)餐厨废弃物。指单位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餐厨废弃物、有毒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塑料制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__年_月__日至_月__日)
  垃圾分类是一场长期的治理行动,各单位要强化宣传发动,专题进行部署;通过发放分类宣传册、张贴分类  标语  、集中学习垃圾分类常识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工作氛围,达到“三个明确”:明确垃圾分类的意义,明确垃圾分类的方式,明确垃圾分类的责任。
  (二)规范配置,容器分类。(20__年__月_日至 __月__日 )
  各单位要根据垃圾分类的基本要求和自身实际需要配置分类垃圾容器。配置基本要求如下:
  1. 办公室配置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每个办公室配置1只可回收物垃圾收集容器,视情况配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  楼层配置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每个楼层卫生间、茶水间等空间配置一组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容器,便于每个办公室产生可回收物垃圾的归集和每位工作人员分类投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3. 食堂配置标准:各单位应在食堂设置餐厨废弃物和其他垃圾容器,禁止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垃圾混装。
  4.  垃圾归集点配置标准: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一处或多处生活垃圾分类归集点,便于环卫作业单位分类收集。归集点应设置1组垃圾分类投放亭(包括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集中办公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设置较大的垃圾分类归集点。
  5.  分类容器颜色和标识标准。容器颜色:可回收物容器为蓝色,有毒有害垃圾为红色,其他垃圾为灰色或绿色,餐厨废弃物为黑色。容器标识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8)规定执行。
  各单位归集的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由辖区环卫部门负责定期分类收集、运输,可回收物送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毒有害垃圾送环保部门指定地方,餐厨废弃物由特许经营公司收运至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处理。
  (三)全面实施,人人参与。(20__年__月_日起)
  从20__年__月_日起,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实现垃圾分类,全体机关事业单位人人参与,规范分类、准确投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落实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垃圾分类纳入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基础台账,对本单位垃圾产生量及分类等情况进行记录,便于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定期督查通报。镇“___”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业务指导,完善分类收运服务。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
   2022城市垃圾分类主题活动方案5 
  一、活动简介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是实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对于改善人民环境,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创建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不仅关系到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城市形象,也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最基础的工作,更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
  本项活动主要是通过讨论、探究、设计方案等形式让学生们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从而引导学生重视环境保护,注意节约资源。
  二、活动目标
  (一)知识与技能
  1.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
  2.在日后生活中能够分类投放各类垃圾。
  (二)过程与方法
  1.通过提出问题、设置竞赛,引导学生讨论、设计方案、表达,培养探究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培养科学思维的素质。
  2.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
  2.树立环保意识
  三、重点难点
  重点:让学生了解生活中有哪些垃圾,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
  难点:让学生设计垃圾分类方案。
  四、活动准备
  1.组织准备:
  3人一组,共分4组
  一人作组长,主要负责上讲台汇报;一人主要负责设计方案;
  一人负责记录活动情况,填写《活动  报告  》,并且作时间控制。
  2.器材准备:
  写字白板一块、《垃圾分类》活动报告(每小组一份)、笔、
  《垃圾分类》PPT课件、多媒体设备
  五、活动过程
  (一)介绍活动导入
  1.活动形式介绍
  欢迎小朋友参加活动!本次活动以小组竞赛为形式,通过讨论、游戏、探究、设计方案、分享等方式让小朋友了解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从而树立环保意识。
  给两分钟时间准备:请小朋友分成四组,给小组命名,准备才艺表演。两分钟后抢答,小组派代表上讲台报组名,并写在白板上。
  【评分规则】(1)按上台顺序倒记分:第一位小组上讲台报组名的记4分,第二位小组上讲台报组名的记3分,第三位小组上讲台报组名的记2分,第四位小组上讲台报组名的记1分。
  (2)有才艺表演的小组加1分。
  2.活动主题介绍
  简单介绍垃圾分类的意义: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是实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对于改善人民环境,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创建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活动开展
  1.了解垃圾
  (1)讨论
  首先请小朋友谈谈生活中有哪些垃圾?请举例说明,在白板上画示意图。
  (例如:啤酒瓶、易拉罐、废电池、塑料矿泉水瓶、废纸、烟头等,这些都很容易画出示意图。)
  【评分规则】举手发言的小组加1分,能画示意图的加1分。若有特别优秀的酌情加1-2分。
  (2)游戏
  刚才每个小组各自说了一种垃圾,还有没有更多的呢?下面开展一个小游戏:轮流说垃圾。请每个小组派一名代表参加。留在座位的组员要做笔记,可以自己添加一些垃圾名称,比比哪个小组写得多。
  【评分规则】四名小组代表按顺序战成一排,每位代表轮流说出一项垃圾,(例如:果皮、菜头、废纸……)不能重复、不能说错,有说重复、说错的代表要退场。如果一时想不出,停顿过久的话,其他小朋友可以倒计时十秒,还答不出来的话要退场。按退场顺序记分:第一个退场的小组记1分,依此类推,最后一个退场的小组记4分。
  对于留在座位的小组成员记录的垃圾名称的情况,按写得名称的多少记分:写得最多的记4分,依此类推,写得最少的记1分。
  要求留在座位的小组成员要认真听代表的回答是否有重复或错误,停顿时要倒计时。欢迎家长观众参与。
  2.探究垃圾分类的方法
  (1)讨论与设计
  生活中原来有这么多东西被当作垃圾,随之而来的问题就多了。比如同学家里喝完的酒瓶闲着,要嘛就随手扔到垃圾堆里。可乐、七喜等易拉罐喝完也一同扔到垃圾堆里,有的同学甚至随手在路边一丢。有的同学将废纸乱扔,甚至不节约用纸。生活中许多小事不注意就会造成浪费!其实有许多看似无用的垃圾是可以再次利用的。这样我们应该将垃圾分类处理。下面请各个小组讨论并设计一个垃圾分类的方法。你可以设想:在家里或学校里设置几个垃圾桶?每个垃圾桶分别装哪些垃圾?可以给每个垃圾桶起名字吗?
  讨论与设计时间为5分钟,请把垃圾分类的方法写在《活动报告》当中。
  (2)分享与交流
  请各小组派代表轮流上讲台汇报各自小组的垃圾分类方法,主要谈谈你怎样将垃圾分类,为什么这样分。
  其他小组可以对作汇报的小组提出问题,大家探讨。
  【展示课件】总结:按照垃圾的性质,国内外通用的垃圾分类标准是将垃圾分三类:
  “可回收垃圾”又名干垃圾,包括塑料制品、铁制品、木制品、纸张等。
  “生活垃圾”又名湿垃圾,包括果皮、果核、菜叶、剩饭菜等。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过期药物、破损的温度计和日光灯等。
  【评分规则】对各小组所做的垃圾分类方法进行评议,酌情评出4、3、2、1分。分类标准为:分为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有害垃圾三类。能与之相同或最接近的评为4分,其余视情况而定,评分可以相同。
  实况举例:甲组:分四类:可回收、不可回收、有害、无害垃圾。评为4分。
  乙组:分五类:矿泉水瓶、易拉罐、废纸、废电池、果皮。评为3分。
  丙组:分五类:废纸、果皮等不能再利用的、废旧电器、啤酒瓶与易拉罐、旧电池。评为3分。
  丁组:分两类:可回收(塑料瓶、废纸等)、不可回收(果皮、废电池等)。评为2分。
  【说明】甲、乙、丙组都能把旧电池分出来独立收集与处理,所以评分稍微高一些。对于小组之间的提问、交流,若有出色的可以酌情加1-2分。
  (3)巩固升华:讨论垃圾分类的好处
  请小朋友们谈谈将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有哪些好处呢?(方便回收再利用等)将啤酒瓶、易拉罐、废纸等回收后各自有什么用处呢?废电池、过期药物、破损的温度计和日光灯它们各自有哪些危害或隐患?如何对废电池进行特殊处理?如何对废电池回收再利用?
  【说明】以上问题尽可能地让小朋友谈,举手发言,一次加一分。若小朋友说不出的,可以结合课件介绍。
  3.设计某区域垃圾分类处理的宣传与实施方案
  最后请小朋友以某区域为例设计一个垃圾分类处理的宣传与实施方案结束本次活动。准备时间5分钟。以投票的形式评选优秀方案。
  提示:以某个区域为地点,(例如:家庭、校园、小区等等)你将如何对人们进行垃圾分类的环保宣传?你将设置几种垃圾桶?即设计垃圾分类的方案。你将如何解释这些垃圾桶的用途?分类收集后的垃圾,将如何处理等等。
  带着类似的垃圾分类环保问题思考与讨论,在《活动报告》上写下设计方案。
  【评分规则】让小组派代表上讲台汇报本组的设计方案,四个小组都汇报结束后,请参与活动的所有小朋友以及作为观众的家长进行投票,评选优秀方案。统计票数,按票数排名评分,票数最高的评4分,依此类推,票数最少的组评1分。
  (三)活动小结
  本次活动,小朋友们了解了垃圾分类的标准和意义。体会了探究问题、设计方案的过程。锻炼了合作与竞争的能力。评分不是重要的,学到知识并提高能力以及在活动中建立了友谊才是重要的。
  统计各小组的总分,最高分评为优胜奖、最低分评为最有毅力奖,比分在中间的两组视情况而定,分别评为最有创意奖和最可爱奖。
  [转载]垃圾分类活动方案[转载]垃圾分类活动方案
  六、活动延续
  1.小朋友在家里或到校园捡到垃圾,记得分类投放,争作“环保小卫士”。
  2.搜集有关垃圾处理、分类的资料。
  3.统计自家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并称重。
  4.开展社会调查,发问卷调查了解学校或社区里人们有关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
  5.以小组为单位,结合同学们的调查和收集的相关资料,在学校或社区开展一次垃圾分类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垃圾分类的意义,积极配合垃圾分类的环保行动。
  七、注意事项
  1.活动过程中注意要解释说明清楚每一个活动环节的要求、规则等等。
  2.活动中注意加强互动,多让小朋友参与,关于环保问题几乎没有特别固定的标准答案,所以要注意听小朋友的回答,对其中的闪光点要及时发现,给予肯定和鼓励。
  3.活动结束时,注意指导孩子们把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贯彻到生活小事当中。
  八、背景资料
  1.垃圾分类标准:
  “可回收垃圾”又名干垃圾,包括塑料制品、铁制品、木制品、纸张等。
  “生活垃圾”又名湿垃圾,包括果皮、果核、菜叶、剩饭菜等。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过期药物、破损的温度计和日光灯等。
  2.垃圾分类的好处:(垃圾回收再利用的好处)
  酒瓶是高温加热制成的,对收集到的酒瓶再利用,还可以节约不少煤资源呢!
  易拉罐是铝制成的,把易拉罐熔化后可以再制成铝锅、铝制零件、铝合金门窗等。
  废纸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它可以制成再造纸,能节约木材。
  3.废电池中含有许多重要的化学物质如铜、锌、二氧化锰、氯化铵等,若能很好处理,可从中获得许多有用物质。
     2022城市垃圾分类主题活动方案相关  文章  : 
  ★  城市垃圾分类倡议书2022版本 
  ★  2022垃圾分类从我做起倡议书5篇 
  ★  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方案五篇 
  ★  最新部门垃圾分类方案 
  ★  2022垃圾分类从我做起倡议书大全6篇 
  ★  个人垃圾分类活动方案范文 
  ★  2022环保垃圾分类宣传标语120句 
  ★  关于垃圾分类活动心得体会2022模板10篇 
  ★  单位垃圾分类方案范文 
  ★  关于垃圾分类活动总结5篇 

2022城市垃圾分类主题活动方案

8. 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与职责

渭临教育发〔2020〕100号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
关于成立临渭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中心校、高中,局机关各股室办、二级单位:
根据《渭南市临渭区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渭临办字〔2020〕44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区局研究,决定成立临渭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邢唯远
副组长:邵世安     李渭军  乔丰年   李学斌   贺 涛   郭 锋    李  旗   王玉新
成 员:各股室办及二级单位负责人,各中心校、高中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股,办公室主任由王玉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考核、信息报送和重点工作的研究部署等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二、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七个工作组,分别是局机关工作组,中小学工作组,中职、民办学校工作组,学前工作组,信息报送组,督查考核组,后勤保障组。具体职责如下:
1.局机关工作组
组 长:李学斌
副组长:张民安
成 员:党政办公室干部和二级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二级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指导各单位抓好垃圾分类工作任务的落实及资料收集整理,加强督促检查。
2.中小学工作组
组 长:乔丰年
副组长:王玉新
成 员:教育股干部,各中心校及中小学校校长。
主要职责:负责中小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指导各单位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落实及资料收集整理,加强督促检查。
3.中职院校、民办学校工作组
组 长:李 旗
副组长:关 斌
成 员:成教办干部,各中心校校长、中职、民办学校校长。
主要职责:负责中职、民办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指导各单位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落实及资料收集整理,加强督促检查。
4.学前工作组
组 长:李学斌
副组长:刘 刚
成 员:学前办干部,各中心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主要职责:负责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指导各单位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落实及资料收集整理,加强督促检查。
5.信息报送组
组 长:乔丰年
副组长:王玉新
成 员:王卫军、李 刚,各中心校、高中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
主要职责:负责学校及全区教育系统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汇总及报送工作。
6.督查考核组
组 长:李渭军
副组长:耿晓博
成 员:督查室干部。
主要职责:负责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制定垃圾分类推进督查方案,定期组织督查并通报。
7.后勤保障组
组 长:郭锋
副组长:刘 刚
成 员:计财股干部。
主要职责:负责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保障。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