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的专用存折上有银行印章吗

2024-05-21 03:58

1. 维修基金的专用存折上有银行印章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维修基金的专用存折上有银行印章的哦;
2、据了解,购房者在收房时,往往被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专项维修基金,并拿回交款收据。业主交纳完维修基金后,物业公司应该将该资金的专用存折发放给业主持有。对于业主来说,拿回维修基金专用存折意味着知情权的保障,同时能够防止维修基金不被物业公司挪用或侵占。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摘要】
维修基金的专用存折上有银行印章吗【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维修基金的专用存折上有银行印章的哦;
2、据了解,购房者在收房时,往往被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专项维修基金,并拿回交款收据。业主交纳完维修基金后,物业公司应该将该资金的专用存折发放给业主持有。对于业主来说,拿回维修基金专用存折意味着知情权的保障,同时能够防止维修基金不被物业公司挪用或侵占。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回答】
存单上用我设密码吗【提问】
存单用业主设密码吗【提问】
对的呢【回答】
也就是说维修基金银行存折即要有银行的公章又必须有户主的密码对吗【提问】
对的呢【回答】
你这样理解正确【回答】
好的谢谢【提问】
😊😊【回答】

维修基金的专用存折上有银行印章吗

2. 维修基金交了,存折没有及时拿,怎么办

根据《关于加强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在代收购房人的维修资金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售商品房的维修资金存入专户银行,并领取维修资金专用存折,发给购房人。
此外,该《通知》还明确,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代管单位不得用其作为抵押或担保。代管单位发生关停、合并、分立时,不得将维修资金列入企业财产进行清算,不得因经济纠纷而影响维修资金的安全。凡有代管单位对已收取的维修资金拒报、瞒报和截留的,或未经批准、擅自挪用维修资金的,一经查实,我局将依照《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代管单位进行处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企业档案,予以媒体曝光。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有的购房者坦言,虽然在收房时交纳了几千元的维修基金,但对于款项去向没有太强的意识,关键是物管公司也很少主动告知相关信息:“这些钱用了多少,用到哪里去了,有没有被挪用?以往我们都不知道还有这样的权利,如果能拿到专用存折,知道自己交的基金还剩下多少,什么时候被用了,就能更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3. 维修基金的个人部分是不能取出的吗

不能取。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维修基金的个人部分是不能取出的吗

4. 维修基金个人可以取出来嘛

法律分析:可以,房屋维修基金在有下列情形的时候可以提取: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出现损坏,需要维修或者改造的。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5. 维修基金个人可以取出来吗

一般来说是个人不可以提取房屋维修基金的,物业才可以提取房屋维修基金来修缮整个小区楼房。建立维修基金是完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的保障机制。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由开发商代为收取,由房管部门监管,所有权归购房人,不得挪作他用。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区域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明确指出,公共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到期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用于私人和其他方面。一般共用设施包括电梯、天线、路灯、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箱、垃圾通道、化粪池、排烟排气通道、水泵、水箱、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火栓、排水管道、窨井、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一般共用部位包括:小区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廊通道、楼梯、门厅、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维修基金个人可以取出来吗

6. 维修基金个人可以取出来吗

法律分析:可以,房屋维修基金在有下列情形的时候可以提取: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出现损坏,需要维修或者改造的。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7. 物业维修基金的存折不见了有什么影响

  根据《关于加强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在代收购房人的维修资金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售商品房的维修资金存入专户银行,并领取维修资金专用存折,发给购房人。
  此外,该《通知》还明确,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代管单位不得用其作为抵押或担保。代管单位发生关停、合并、分立时,不得将维修资金列入企业财产进行清算,不得因经济纠纷而影响维修资金的安全。凡有代管单位对已收取的维修资金拒报、瞒报和截留的,或未经批准、擅自挪用维修资金的,一经查实,我局将依照《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代管单位进行处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企业档案,予以媒体曝光。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有的购房者坦言,虽然在收房时交纳了几千元的维修基金,但对于款项去向没有太强的意识,关键是物管公司也很少主动告知相关信息:“这些钱用了多少,用到哪里去了,有没有被挪用?以往我们都不知道还有这样的权利,如果能拿到专用存折,知道自己交的基金还剩下多少,什么时候被用了,就能更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物业维修基金的存折不见了有什么影响

8. 住房维修基金存折如何领取

 维修基金不能提取。
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用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属业主共用的公共设施,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除日常维修保养以外的大中修,更新,费用开支。
根据《关于加强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在代收购房人的维修资金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售商品房的维修资金存入专户银行,并领取维修资金专用存折,发给购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