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可以为一般纳税人吗

2024-05-04 03:53

1. 事业单位可以为一般纳税人吗

事业单位不可以为一般纳税人。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4.非企业性单位
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因此事业单位不可以为一般纳税人。

扩展资料:
一般纳税人税率:
费用分为消费税和购置税,分别为5%和3%~5%。要交纳5%的购置税,个人只需要交3%。家用汽车分1升排量以下轻自动车和1升以上普通自动车两个类型。相应的,小型车的购置税只相当于大型车的一半左右。养车费中所包括的汽车驱动税、重量税和保有税也都有相应的优惠。
小排量汽车从购置到使用、保养都有优惠政策。例如在汽车特别消费税上,排气量2.0L以上的车要交纳总车价的10%,0.8L至2.0L的车交纳5%,不满0.8L的微型车则免除;在车辆登记税等方面,微型车也全部免税。除此之外,微型车还可以免交驾照税,享受过路费减半等优惠。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
百度百科-一般纳税人

事业单位可以为一般纳税人吗

2. 事业单位可以为一般纳税人吗?

可以。
一般纳税人条件中有一条:非企业单位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扩展资料: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一)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混业经营小规模纳税人,应根据申报的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销售额和提供的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年应税销售额。
无论哪项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申请不认定一般纳税人。
(三)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四)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已作出规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2.应当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而未申请的。
根据《条例》规定
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的小企业,只要会计核算健全也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其具体条件为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
在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单独建账核算并有专职财会人员,能按规定提供应税货物、劳务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资料。个体经营者,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时,亦应基本具备上述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般纳税人

3. 事业单位属于一般纳税人吗

您好,
事业单位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或者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事业单位属于一般纳税人吗

4. 事业单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吗

事业单位通常都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身份,需要进行纳税申报,在履行国家职能之外开展经营活动的所得(亏损),就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事项了。那行政单位,比如税务机关,其本身是国家行政机构,不属于企业的范畴,尽管有时会变卖一些废旧物资等看似经营活动的收入,但由于其属于预算管理的体制,已经被纳入国家财政的体系,再通过税收“折腾”,没有意义。
上述情形可能会有所关注或理解不清,但从所得税的财政功能的发挥来看,看似有“所得”,但并非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之列。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本身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是直接过渡到自然人身上了,没有半点企业所得税的事。但是合伙企业,说起来却仍有一番识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发布后明确: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那法人和其他组织是可以设立合伙企业的,当下更多是作为有限合伙人存在的,鲜有作为普通合伙人存在。由于此处已明确了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管辖范围,但是作为投资人的企业又该如何处理呢,这就是间接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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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行政事业单位能开增值税发票吗

增值税发票是纳税人从事经济活动中应开具的一类发票,主要是经营过程中,对商品加工增值部分所缴纳的税目。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大部分是没有经营活动的,因此一般来说是不能开增值税发票的。
特别是行政单位,行政单位只能开收据,财政监督制的收据,如收的驾照工本费等。因为行政单位没有营业收入。税票也是专用的收据。
有些事业单位既可以开收据,也可以开发票。如医院,即可以开发票。
一般来说,行政事业单位有经过省以上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的,可以使用行政事业收费基金票据,(作用等同于企业的发票),而且收取的款项一般应上缴财政(收支两条线);单位内部或单位与单位之间的非结算资金往来,应使用收据;有些事业单位开展有经营性质的业务,应使用发票。

行政事业单位能开增值税发票吗

6. 行政事业单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么

当然可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
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7. 事业单位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事业单位通常都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身份,需要进行纳税申报,在履行国家职能之外开展经营活动的所得(亏损),就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事项了。那行政单位,比如税务机关,其本身是国家行政机构,不属于企业的范畴,尽管有时会变卖一些废旧物资等看似经营活动的收入,但由于其属于预算管理的体制,已经被纳入国家财政的体系,再通过税收“折腾”,没有意义。
上述情形可能会有所关注或理解不清,但从所得税的财政功能的发挥来看,看似有“所得”,但并非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之列。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本身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是直接过渡到自然人身上了,没有半点企业所得税的事。但是合伙企业,说起来却仍有一番识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发布后明确: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那法人和其他组织是可以设立合伙企业的,当下更多是作为有限合伙人存在的,鲜有作为普通合伙人存在。由于此处已明确了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管辖范围,但是作为投资人的企业又该如何处理呢,这就是间接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对象。

事业单位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8. 机关、事业单位是否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条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单位,是指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因此,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