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

2024-05-19 04:50

1. 合伙合同


合伙合同

2. 合伙协议?

  订立协议各合伙人:

  姓名__,性别_,年龄__,住址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姓名)以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元。

  (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它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盖章)

  (略)

  __年__月__日

3. 合伙合同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合伙合同具有确定合伙内部关系的重要作用,它除须遵循合同行为的一般规则外,还受到法律对合伙关系的特殊限制。
    合伙合同的当事人称合伙人。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须有两个以上,原则上无上限。合伙合同的内容包括合伙人出资数额和比例、合伙盈余分配、债务分担比例、入伙和退伙事项、合伙期限及终止等事项。依照全体合伙人是否约定了合伙期限,可将合伙区分为定期合伙与不定期合伙。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成为合伙人。
    合伙合同可以书面形式订立,也可以口头形式订立。设立合伙企业的,合伙合同须是书面形式。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1、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2、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3、合伙人不得因执行合伙事务而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4、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对于合伙债务,首先用合伙财产偿还。在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不足部分以合伙人的其他财产清偿。
    5、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合同终止。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2、合伙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的,合伙合同终止;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合伙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系基于全体合伙人的意思而成立,当然也得基于全体合伙人的意思而解散。不论合伙合同是否定有存续期限,均可因合伙人的全体同意而解散。
    4、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5、合伙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发生,合伙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合伙合同可以解除:
    1、合伙人其中之一根本违约,守约合伙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2、不定期合伙合同,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3、定期合伙合同,合伙目的不能实现,合伙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4、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或者约定解除,合伙合同解除。
    1、协商
    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如无法解决,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调解
    合同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无法达成调解,可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根据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合伙合同
    合伙人:
    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a.需承认本合同;b.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c.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a.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b.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c.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d.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e.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a.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b.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c.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d.支付合伙债务;e.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a.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b.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c.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d.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a.合伙期届满;b.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c.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d.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e.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a.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b.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c.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合同

4. 合伙人与合伙的协议

(一)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各合伙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容易确定,合伙人之间争议不大的,在审理个人合伙对外债务案件时,可以一并确定合伙各方应承担债务的份额,但在裁判文书中应明确各合伙人之间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如合伙人之间对如何分担债务争议较大,将合伙组织对外债务与合伙内部债务纠纷一并处理不利于案件及时审理的,可以分开审理。
(二)偿还合伙债务超过了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或者部分合伙人对外承租了全部合伙债务后,在向其他未承担合伙债务的合伙人行使追偿权时,其他合伙人均应列为诉讼当事人。
(三)对合伙经营期间帐目的核实,应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举证,在受理案件前尽可能要求当事人清算。在诉讼中核实合伙帐目,可采取以下方式:
1、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由各方当事人对所提供帐目单据逐一审核。
2、法院将当事人提供的帐目单据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核。
3、当事人自行委托审计机关对帐目进行审核。
法院对当事人自己或者审计机关对帐目的审核结果应进行审查。当事人对审核结果无异议的,可予认定;对审核结果虽有异议,但又提不出相反证据的,对其异议不予支持。
一、合伙人经营分工和权限不明退伙后是否还需要承担责任
合伙人经营分工和权限不明退伙后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负责,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一规定表明合伙人的责任是补充性无限连带责任。
1、合伙人责任的性质是补充性责任。
合伙人承担合伙债务的顺序,决定了合伙人首先是以合伙的共有财产向债权人承担共同债务,然后再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的共有财产足以清偿合伙债务,则不发生合伙人的连带责任。
2、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即合伙人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这主要是由法律一般对合伙人的出资标的的种类以及出资数额的大小没有限制所决定的。
3、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其责任规则为:
(1)每个合伙人均对全部合伙债务负清偿责任,合伙债权人一旦要求全部、部分或个别的合伙人清偿,被要求者即有义务予以清偿;
(2)其清偿行为,对其他合伙人也有清偿的效力;
(3)若其清偿的债务超过应担份额,则其就超出部分对其他应担合伙人享有追偿权。
在合伙企业中分为了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而对于合伙债务的偿还问题,则一般是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有限合伙人而言,此时仅仅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六十八条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九百六十九条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5. 合伙合同

合伙合同又称“个人合伙合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为实现共同经济目的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分利润,共担风险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合伙合同

6. 合伙合同

法律分析:合伙合同又称“个人合伙合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为实现共同经济目的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分利润,共担风险的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7. 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企业性质为合伙企业,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_分局注册登记。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协议期满三个月前,合伙人商议续约与否。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所 
    第三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企业经营范围 
    第五条 合伙目的:为社会创造税收,解决就业问题。
    第六条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及方式:_________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第七条 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第五章 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第八条 合伙人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出资的期限:
    合伙人各自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存入银行验资户,并出具由全体合伙人确认的出资证明。
    第十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六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提取法定公积金10%;
    (二)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三)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十三条 企业债务承担方式:
    (一)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二)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第十四条 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和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七章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十五条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六条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一)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二)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四)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五)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六)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八)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七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一)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二)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三)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四)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八条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一)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二)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三)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八章 入伙、退伙和出资的转让 
    第二十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二)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四)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二)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
    (四)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五)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六)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七)《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九条、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合伙人分别为可以退伙、当然退伙、除名退伙。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条件:
    (一)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二)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三)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四)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九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三条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五)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四条 企业解散后按下列顺序清算:
    (一)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三)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四)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五)清算后的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清缴所欠税款、员工工资、返回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六)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七)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本协议生效,合伙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未按本协议第九条依期如数缴付出资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金额0.5%支付企业的违约金;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除支付违约金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由于各种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又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按事故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由合伙人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以及逾期履行协议。
    不可抗力按公认的定义解释。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必须发行本协议,不得擅自违反或提出新改动意见,除法律有关规定可免除责任或者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外。
    如有违反,按《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生效后合伙人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人民法院。
     第十二章 附加 
    第三十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及发现确应改动之处,按《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或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 企业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等发生变更或者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自订立、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工商行政机关注册登记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一份,存档一份。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

8. 《 合伙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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