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承销人是什么

2024-05-19 03:40

1. 公司债券承销人是什么

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承销。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机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自行销售。
承销机构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承接项目,不得采用承诺价格或利率、承诺获得批文及获得批文时间等不正当手段招揽项目。
确定承销费用时,承销机构应当综合考虑发行人资质、承销风险等多种因素,合理报价,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第三条:中国证券业协会对承销机构承销公司债券业务行为实施自律管理。

公司债券承销人是什么

2. 公司债券承销人是什么

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承销。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机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自行销售。
承销机构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承接项目,不得采用承诺价格或利率、承诺获得批文及获得批文时间等不正当手段招揽项目。
确定承销费用时,承销机构应当综合考虑发行人资质、承销风险等多种因素,合理报价,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
一、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有哪几类
证券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包括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保荐与代销;证券融资融券;证券做市交易;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公司中间介绍(IB)和其他业务,获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的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以上部分或全部业务,而经纪业务、发行与承销业务、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为我国证券公司四大业务。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筹办事项要符合哪些法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招募设立发行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及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由银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第三条:中国证券业协会对承销机构承销公司债券业务行为实施自律管理。

3. 公司债券承销人应当是谁?

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承销。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自行销售。
承销机构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承接项目,不得采用承诺价格或利率、承诺获得批文及获得批文时间等不正当手段招揽项目。确定承销费用时,承销机构应当综合考虑发行人资质、承销风险等多种因素,合理报价,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主承销商应当与发行人签订承销协议,在承销协议中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明确的承销基数。采用包销方式的,应当明确包销责任。
一、公司债券承销的方式有哪些?
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包销、投标承购、代销、赞助推销四种方式。
1、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适用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
2、投标承购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采用这种形式发行的证券通常信用较高,受到投资者欢迎的证券。
3、代销一般是由投资银行认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大而形成的。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规定的期限计划内发行的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则将剩余部分返回证券发行者,发行风险由发行者自己承担。
4、赞助推销是指当发行公司增资扩股时,其主要对象是现在股东,但又不能确保现有股东均认购其证券,为防止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资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发行公司一般都要委托投资银行办理对先有股东发行新股的工作,从而将风险转嫁给投资银行。

公司债券承销人应当是谁?

4. 公司债券承销人是什么

法律分析: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承销。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机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自行销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5. 公司债券承销人的条件

1、我国《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专章规定了证券经营机构的承销资格。根据办法规定,从事股票承销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净资产,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证券营运资金。
(二)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净资本,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净证券营运资金。
(三)2/3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获得证监会颁发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在未取得《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证券、金融、法律等有关知识,近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其中2/3以上具有3年以上证券业务或5年以上金融业务工作经历;主要业务人员熟悉有关的业务规则及业务操作程序,近2年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其中2/3以上具有2年以上证券业务或3年以上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
(四)证券经营机构在近1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在近2年内未受到规定的取消股票承销业务资格的处罚。
(五)证券经营机构成立并且正式开业超过半年;证券兼营机构的证券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经营、分账管理。
(六)具有完善的内部风险管理与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符合规定的风险管理要求。
(七)具有能够保障正常营业的场所和设备。
(八)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公司法公司债券承销人的业务范围
在债券间接发行中,证券中介机构代理发行人发行债券——证券中介机构借助自己在证券市场上的信誉和营业网点,在规定的发行有效期限内将证券销售出去,这一过程称为承销。这一证券中介机构就是公司法上所说的公司债券承销人。从债券承销实践看,债券承销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代销、助销、包销及承销团承销。
1、债券代销
证券代销是指承销商代理发售证券,并发售期结束后,将未出售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证券代销的特点是: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代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发行人,承销商仅是受委托办理证券销售事务;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对不能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证券发行的风险基本上是由发行人自己承担;由于承销商不承担主要风险,相对包销而言,所得收入(手续费)也少。
2、债券助销
证券助销,是指承销商按承销合同规定,在约定的承销期满后对剩余的证券出资买进(余额包销),或者按剩余部分的数额向发行人贷款,以保证发行人的筹资、用资计划顺利实现。我国的证券法将余额包销归入包销方式。
3、债券包销
证券包销是指在证券发行时,承销商以自己的资金购买计划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证券,然后再向公众出售,承销期满时未销出部分仍由承销商自己持有的一种承销方式。证券包销又分两种方式:一种全额包销,一种是定额包销。全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的全部证券,承销商将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发行人证券的资金总额。定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人发行的部分证券。无论是全额包销,还是定额包销,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形成的关系都是证券买卖关系。在承销过程中未售出的证券,其所有权属于承销商。
4、承销团承销
承销团承销,又称“联合承销“,是指两个以上的证券承销商共同接受发行人的委托向社会公开发售某一证券的承销方式。由两个以上的承销商临时组成的一个承销机构称为承销团。我国《证券法》规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与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公司债券承销人的条件

6. 什么是债券承销人?

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承销。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机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自行销售。
一、证券公司可转换债券发行的资格是哪些
证券公司可转换债券发行的资格是:
1、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2、募集资金的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得少于1亿元人民币;
5、其他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债券募集办法以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如何发行债券利润要有什么条件
根据《证券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守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但是,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公司债券转换的除外。
三、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债券,一般有四个发行的条件,具体如下:
1、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3、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7. 公司债券承销人应当是

公司债券承销人指的是:
帮着企业发行债券的机构,目前的机构是由银行和证券公司。广义的公司债券包括:公司债、企业债、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CP/SCP/PPN/MTN),理财直融工具、债权融资计划。
其中公司债、企业债承销人是证券公司才有资质做,在证监会注册审批;
银行债务融资工具主要是银行、某些证券公司(中信、中金等资质比较好的可以)发行;

公司债券承销人应当是

8. 公司债券的承销人的承销方式有哪些?

一、公司债券的承销人的承销方式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承销人的承销方式有以下四种方式:代销、助销、包销及承销团承销。 (一)证券代销 所谓证券代销,是指承销商 代理 发售证券,并发售期结束后,将未出售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证券代销的特点是: (1)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代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发行人 ,承销商仅是受委托办理证券销售事务; (2)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 ,对不能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证券发行的风险基本上是由发行人自己承担; (3)由于承销商不承担主要风险 ,相对包销而言,所得收入(手续费)也少。 (二)证券助销 所谓证券助销,是指承销商按承销合同规定,在约定的承销期满后对剩余的证券出资买进(余额包销),或者按剩余部分的数额向发行人贷款,以保证发行人的筹资、用资计划顺利实现。我国的 证券法 将余额包销归入包销方式。 (三)证券包销 所谓证券包销是指在证券发行时,承销商以自己的资金购买计划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证券,然后再向公众出售,承销期满时未销出部分仍由承销商自己持有的一种承销方式。 证券包销又分两种方式:一种全额包销,一种是定额包销。全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的全部证券,承销商将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发行人证券的资金总额。定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人发行的部分证券。无论是全额包销,还是定额包销,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形成的关系都是证券买卖关系。在承销过程中未售出的证券,其所有权属于承销商。 (四)承销团承销。 亦称"联合承销",是指两个以上的证券承销商共同接受发行人的委托向社会公开发售某一证券的承销方式。由两个以上的承销商临时组成的一个承销机构称为承销团。 公司债券的承销人的承销方式有四种,主要是指在证券销售方面可以通过这四种方式来承销。主要是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同时承销机构应当对评级机构出具的评级报告内容进行核查,并结合尽调情况进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