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 是否属于 债权债务

2024-05-19 18:37

1. 应收账款 是否属于 债权债务

应收账款属于债权的一种。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行为,应向购货单位或服务接受单位收取的款项。应收账款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应从购货方或接收方收取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增值税以及代垫包装费、运杂费等。债权是因合同、侵权等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应收股利等款项统统都归属于债权。
一、公司债权债务管理标准包括了哪些
公司债权债务管理标准包括:1.债权债务范围包括企业经济活动中发生的暂收、暂付、预收、预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往来款项。2.债权债务的形成有企业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销售产品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应收属于企业的短期债权。
二、形成或有负债的转让
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
债权让与的特征
1、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须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
2、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债权让与是基于各种原因而产生,可能基于买卖、赠与,也可能是代物清偿,但不论其原因为何及其有效与否,对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并无直接影响。这就是债权让与的无因性。该无因性,其目的在于保障债权流转的安全性,以及善意受让人的利益。
3、债权让与是处分行为。债权让与是将债权作为一项财产进行处分,所以要求让与人就债权必须具有处分权限和处分能力。无处分权人让与他人债权除非经债权人追认,否则,其行为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应收账款 是否属于 债权债务

2. 应收账款为什么是债务人吗

应收账款收款对象就是债务人。
应收帐款,于会计事务上为一项会计科目;专指因出售商品或劳务,进而对顾客所发生的债权,且该债权且尚未接受任何形式的书面承诺。该科目重点于对象为顾客,若非顾客,即撇开此科目适用。
债务人, 是指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与"债权人"(creditor)相对。 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 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
在2006年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设有应收账款科目,科目编号为“1122”.
二、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3. 付款人也是票据的主要债务人

付款人如果在票据上签章,确认付款责任(如承兑责任)的,才会成为票据的债务人。付款人并不是因出票人的支付委托,才成为当然的票据债务人,而是必须经其承兑,才能成为票据的债务人。在付款人承兑后,付款人就会变成承兑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票据债务人分为主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主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次债务人有向为票据作担保保证人,背书转让人。以上都是票据的债务人,在持票人遭到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时可向前所有债务人行使追索权。依据票据行为而应承担或担保票据权利的人,是在票据上签章的人。具体讲,有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支票的付款人。在外国票据法上,还有参加人(包括参加承兑人、参加付款人)、预备付款人等。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债务人的种类较少,但在台湾地区、香港地区、澳门地区的票据制度中,票据债务人范围与国际票据规则接轨,基本相同。除了最后的受让人(持票人)外,以前程序的所有人均是票据债务人。二、付款人是票据债务人吗1、付款人(或称受票人)是出票人命令支付票据款项的人,付款人只有在票据上签章,确认付款责任(如承兑)以后,他才成为票据的债务人。2、付款人是票据的主债务人。3、付款人是出票人或者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委托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付款人并非因出票人的支付委托即成为当然的票据债务人,而是必须经其承兑,才能成为票据债务人。付款人一经承兑后,即成承兑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4、付款人名称是汇票或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汇票和支票上若未记载付款人名称,该票据将因之无效。因为持票人将不知道向谁提示承兑和向谁提示付款,而且汇票和支票都是委付证券,不记载付款人名称,那么出票人的委托付款关系不可能成立。5、汇票的付款人一般是指出票人、收款人以外单独的第三人,但在一些变式汇票上(例如 银行汇票)出票人也可以是付款人,在其它一些变式汇票中,汇票的付款人还可以是收款人。6、支票的付款人是出票人的开户银行和金融机构。7、付款人,在商品成交过程中,为商品成交而提供货款消费的人,可以是购买者本人,也可以是第3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八十九条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

付款人也是票据的主要债务人

4.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举个例子吧
1、你公司6月份销售了一批商品,但是对方未支付货款,所以你做的分录是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因为对方未付款,所以形成了一笔应收款项)
2、假如7月份对方拿了张银行承兑汇票来抵货款,你应做的分录是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对方以承兑汇票来抵货款,我公司就增加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借方表示),从而减少了应收账款(贷方表示))
3、商业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在票据到期后,如果购货方还是没有款项支付时,银行也会无条件的支付给你公司。分录与购货方有钱支付时是同样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收到存款,票据减少了)
而商业承兑汇票的话,等到票据到期后,购货方还是未付款的话,我方就又将做下面一笔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票据到期,未收到款项,应收账款增加,票据减少)

5. 应收账款债权人的义务

清偿全部债务、提供资金融通等服务。
收账款债权人的义务是: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如果转让应收转款于保理人,需要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
义务是与权利相对,指政治上、法律上、道义上应尽的责任,包括作为义务与不作为义务。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

应收账款债务人是否具有抗辩权和抵销权
基础合同卖方与买方是否有历史交易,关联关系,如在历史交易中的买方可对卖方进行抵消或抗辩,则未来争议会对商业保理产生瑕疵。
基础合同中债权人转让债权应通知债务人,仅履行通知义务即可,非经债务人同意。但实践中履行通知义务同时,应确保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书。否则债务人会因此发生纠纷提出抗辩。

应收账款债权人的义务

6. 应收账款属于债务吗

应收账款属于债权的一种。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行为,应向购货单位或服务接受单位收取的款项。应收账款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应从购货方或接收方收取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增值税以及代垫包装费、运杂费等。债权是因合同、侵权等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应收股利等款项统统都归属于债权。
一、坏账准备的主要财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分录。
(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应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
(三)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等科目。
对于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清算账户的内容有哪些
结算账户中有的属债权结算账户,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账户;有的属债务结算账户,如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等账户;有的属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如其他往来账户等。结算账户只提代货币指标,而且均按发生结算业务的对应单位或个人设明细分类账户,以便及时进行结算和核对账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7. 应收账款债权人的义务

应收账款(Receivables)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应收账款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包装费各种运杂费等,在有销售折扣的情况下,还应考虑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等因素。应收账款是有特定的范围的。首先,应收账款是指因销售活动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不包括应收职工欠款、应收债务人的利息等其他应收款;其次,应收账款是指流动资产性质债权,不包括长期的债权,如购买长期债券等;第三,应收账款是指本公司应收客户的款项,不包括本公司付出的各类存出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和租入包装物等保证金等。

应收账款债权人的义务

8.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举个例子吧
1、你公司6月份销售了一批商品,但是对方未支付货款,所以你做的分录是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因为对方未付款,所以形成了一笔应收款项)
2、假如7月份对方拿了张银行承兑汇票来抵货款,你应做的分录是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对方以承兑汇票来抵货款,我公司就增加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借方表示),从而减少了应收账款(贷方表示))
3、商业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在票据到期后,如果购货方还是没有款项支付时,银行也会无条件的支付给你公司。分录与购货方有钱支付时是同样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收到存款,票据减少了)
而商业承兑汇票的话,等到票据到期后,购货方还是未付款的话,我方就又将做下面一笔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票据到期,未收到款项,应收账款增加,票据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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