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区别是什么

2024-05-19 04:38

1. 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区别是什么


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区别是什么

2. 业务专用章和合同专用章区别

法律分析:定义不同: 公章是单位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单位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单位没有合同专用章应使用公章.财务专用章是企业处理财务事务所使用的印章.业务章用于业务往来。
2.使用不同: 公章代表单位,财务章用于财务事项,业务章用于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3. 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一)区别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在实际工作中,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二)联系
而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1998〕7号)第四条规定可以印证这一点。“个人借用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出借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责任外,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法人合同专用章和公章在签合同时都是有效的,盖公章不影响合同效力。
当然,有些企业出于内部管理的需要而规定了订立商务合同只使用合同专用章,这种情况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存在着的,但这并不影响企业公章在对方交往中的法律效力。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很多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是会盖上合同专用章的,这实际上是一种保障,自盖章之日起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大多情况之下,盖的公章都是合法有效的,但是也有一些比较特殊的。
一、使用伪造的公司印章签订的合同无效吗
在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况下,印章的真伪已不再是影响和判断意思表示效力的因素。公司不得仅以合同上加盖的印章与公司备案的印章不符合或是伪造的为由,主张合同对其没有效力。那么如何证明使用伪造的印章签订的合同有效呢?
1、签订合同的人是法定代表人。
2、签订合同的人是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
3、签订合同的人构成表见代理,对方当事人有理由信赖使用公章的人能够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或者使用公章。
4、公司的用章不具有唯一性,存在公章使用、管理混乱的情况。公司不能因案涉公司不是备案章而否定其效力。
5、公司在其他场合承认过案涉印章的效力。
6、公司明知他人使用伪造印章而未向公安机关报案。
7、无证据证明交易相对人是非善意,如知道公章是伪造的、签订合同的人无权或越权、恶意串通等。
这年来,包括民生银行和农业银行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出现萝卜章而造成了巨大损失,都是在内部印章和合同管理上存在大量漏洞。加强印章管理,是事关公司生死存亡的大事,公司必须建立规范的印章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用印审批、用印监督流程并定期进行检查。当公司发现他人使用伪造自己公司的印章时,应当立即制止或报案。而不能不闻不问,放任不管,错误地认为将来会有机会根据情况按有利于自己的原则进行选择性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行为人私刻单位印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在他人构成伪造印章罪或诈骗罪的情况下,其利用该伪造的印章所签订的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且不能成为公司主张免除民事责任的理由。
当公司某一印章不再使用某一印章或变更印章授权使用人后,一定要通过合理方式将相关情况告知与公司存在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必要时登报公示,最大限度地消除可能存在的经营隐患。

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4. 业务专用章和合同专用章区别

业务章和合同章的区别有五点,分别是:1、使用范围不同。公章适用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章,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有用,不能办其他事;2、执章人不同。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合同专用章可由法人执掌,也可由专门的合同人员负责保管;3、权力和确认力不同。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的权利的象征。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合同章是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4、管理部门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5、刻制不同。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公司公章的法律效力体现在:1、公章能代表公司的合同主体资格和表明公司身份;2、一般当事人均盖章后,合同就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成立时就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也成立。

5.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

公章一般是单位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章是专门用于合同签订的印鉴,在签订合同方面两者效力一样,只要是真实的,都具有法律效力。
从法律上说,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署的效力方面没有差异,公司之所以在公章之外,还另行刻制合同专用章,主要原因如下:
1、因为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使用与管理上存在区别。
第一、二者的管理部门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第二、用途范围及效力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专用于合同的签订,其效力仅限于合同签订。公章则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签订以外,还可涉及及于公司一切事务。
2、因为公司的合同工作具有常规性、专业性、使用合同专用章可以实现合同的专项管理,更好地控制合同风险。
因此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加盖合同专用章,可以使得合同生效经过法律部门人员的审查把关,能够有效防止合同不经法律审查就直接对外签订生效问题的出现,能够更好的建立和完善合同避险制度,严格把控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

6. 公章和合同专用章有什么区别?


7.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

法律分析:一、使用范围不同
1、公章适用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章
2、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有用,不能办其他事
二、执章人不同
1、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
2、合同专用章可由法人执掌,也可由专门的合同人员负责保管
三、管理部门不同
1、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
2、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
四、权力和确认力不同
1、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2、合同章是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

8.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第一,使用范围不同。1、公章适用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章。2、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有用,不能办其他事。第二,执章人不同。1、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2、合同专用章可由法人执掌,也可由专门的合同人员负责保管。第三,管理部门不同。1、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2、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第四,权力和确认力不同。第五,刻制不同。【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 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法人开展业务的需要,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