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外汇账户开立和进出口收汇核销登记

2024-05-19 01:54

1. 如何办理外汇账户开立和进出口收汇核销登记

  搜搜答案:   去外管局办事最好能带上公章,并将公司与外贸业务相关的证件原件随身带上,避免出现来回跑的情况。(当然要视公司的内部管理要求来带相关证件,灵活掌握),关于你的问题,如下是一些流程和要求: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开立

  境内机构初次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持以下材料,到外汇管理部经常项目处外汇账户管理科进行境内机构基本信息登记,之后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1、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驻华机构)的原件和复印件(正副本均可);

  2、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正副本均可)。


  出口收汇核销登记流程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7. 口岸操作员卡和法人卡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如何办理外汇账户开立和进出口收汇核销登记

2. 出口外汇核销单的申领流程是什么啊?

一、开户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二、领单 

  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鉴卡)来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领核销单时,应当当场在每张核销单的“出口单位”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或者加盖单位名称章。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加盖单位公章。 

  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当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 

  出口单位填写的核销单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有关内容一致。 

  三、报关 

  出口单位持在有效期内、加盖出口单位公章的核销单和相关单据办理报关手续。 

  四、送交存根 

  出口单位办理报关后,应当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凭核销单及海关出具的贴有防伪标签、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外贸发票到外汇局办理送交存根手续。 

  五、核销 

  出口单位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30天内凭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六、核销单遗失及补办 

  出口单位遗失核销单后,应当在15天之内向外汇局书面说明情况(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申请挂失,外汇局核实后,统一登报声明作废。 

   1、对于空白核销单,外汇局予以注销; 

   2、对于已报关的核销单,则凭有关出口凭证办理核销。 

   3、对于要求补办出口退税专用联的,在办理出口核销手续后,出口单位应当凭税务部门签发的与该核销单对应的出口未退税证明,向外汇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外汇局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证明”。 

  七、报关单补办事宜 

  出口单位遗失报关单的,应当凭外汇局签发的未核销证明,向海关补办。 

  八、退赔事宜 

  若出口项下发生退赔,出口单位应向外汇局提供有关凭证,外汇局按下列情况审核退赔外汇的真实性: 

  (一)已出口报关且已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合同; 

   2、退赔协议及有关证明材料; 

   3、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 

   4、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已交单未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及第一款所列单据进行审核。 

  (三)已报关出口未交单的,外汇局凭第一款及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商业发票; 

   3、汇票副本 

   4、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 

  (四)出口货物未报关但已预收全部或部分货款后因故终止执行合同,出口单位需向进口商支付退赔外汇的,外汇局凭出口合同正本、终止执行合同证明、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进口方付款通知进行审核。 

  外汇局审核出口单位所提供的上述凭证无误后,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银行凭此证明为出口单位办理退赔外汇的售付。 

增值税方面。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不计算销售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退税。企业在收到出口货物退回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先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在规定期限内不足抵减的,不足部分可按有关规定予以退税处理。

1.企业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产品销售时,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

2.按购进原材料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额与按照退税率计算的差额借记“产品销售成本”,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按规定退税率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特殊情况下,确因出口比重过大,在规定期限内不足抵减的部分可按规定退税。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消费税方面。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不计算应缴消费税。

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时,如按规定实行先征后退的,按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应在计算消费税时,按应缴消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实际缴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应税消费品出口收到外贸企业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3. 外经证核销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外经证核销的办理流程如下:
1、登陆国税网www.szgs.gov.cn;
2、点击电子税务局新版本入口;

3、点击右上角登陆;

4、输入账号密码,账号为纳税识别号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密码为国税编码(纳税须知上的国税初始密码),还可通过忘记密码来重设密码;

5、点击全部功能;

6、点击登记/认定/优惠/证明,然后再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7、选择需要核销的外经证号,点击增加外出经营情况和缴纳税款情况,填写所需内容,注意征收品目只填在国税预缴的增值税;

8、选择办理方式:全流程无纸化;

9、上传附报资料,苹果手机可下载客户端使用拍照上传功能;其他可使用选择功能上传存在本地的文件(需上传完税证明和需要核销的外经证);

10、预览提交后,选择手机号发送短信验证码。业务即可办理完成,查询办理进度及结果可返回主页点击网上申请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

外经证核销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4. 外汇核销流程

外汇核销流程是指出口单位核销出口收入的过程。申请核销单前,应在电子口岸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申请卡》和《企业经营者IC卡》。申请《出口收汇核销单申请卡》,应提交申请表;介绍信;贸易和发展委员会颁发的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外商投资委员会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海关出具的自营报关单位登记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出口合同;处理人员的身份证和复印件。拓展资料1、核销是指加工贸易单位在合同签订后向海关提交加工贸易登记手册、进出口专用报关单等有效资料,海关核对进出口、物资消耗等情况从而确定海关后续管理中的征税、免税、退税、补税业务。核销分为贷款核销、坏账核销、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加工贸易核销等。海关自受理企业核销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销。申请验证。特殊情况下,可由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海关直属海关关长批准,一般为10个工作日。无账户加工贸易手册经审核批准结案的,由海关向经营单位出具《审核结业通知书》;核销正常并开户的,出具《银行存款账户核销联系表》,企业在银行注销账户。对于“实际划转”的账户,企业应在银行收回存款和到期利息或取消保函,并收到“银行存款账户核销通知书”,以便收到来自银行的核销结算通知书。2、外汇以外币表示,为各国普遍接受,可作为国际债务清偿的各种支付手段。它必须具有三个特征:可支付性(必须以外币表示的资产)、可获得性(可以在国外得到补偿的债权)和可兑换性(可以自由兑换成其他支付方式的外币资产)。外汇是从事外汇交易和外汇投机的系统。随着科技的进步,外汇的报价、询价、购销、交割和清算都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这使得交易越来越电子化、网络化。所以我们说外汇是一个无形的市场,一个无纸化的计算机市场。外汇交易是一种外币兑换另一种外币。 Quotation是汇率,通常用两种货币之间的汇率来表示,例如美元/日元和英镑/日元。汇率是以第一种货币(作为基础货币)和第二种货币(作为估值货币)表示的价格。

5. 怎么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一、开户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二、领单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鉴卡)来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领核销单时,应当当场在每张核销单的“出口单位”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或者加盖单位名称章。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加盖单位公章。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当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出口单位填写的核销单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有关内容一致。
三、报关出口单位持在有效期内、加盖出口单位公章的核销单和相关单据办理报关手续。
四、送交存根出口单位办理报关后,应当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凭核销单及海关出具的贴有防伪标签、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外贸发票到外汇局办理送交存根手续。
五、核销出口单位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30天内凭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六、核销单遗失及补办出口单位遗失核销单后,应当在15天之内向外汇局书面说明情况(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申请挂失,外汇局核实后,统一登报声明作废。
1、对于空白核销单,外汇局予以注销;
2、对于已报关的核销单,则凭有关出口凭证办理核销。
3、对于要求补办出口退税专用联的,在办理出口核销手续后,出口单位应当凭税务部门签发的与该核销单对应的出口未退税证明,向外汇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外汇局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证明”。
七、报关单补办事宜出口单位遗失报关单的,应当凭外汇局签发的未核销证明,向海关补办。
八、退赔事宜若出口项下发生退赔,出口单位应向外汇局提供有关凭证,外汇局按下列情况审核退赔外汇的真实性:
(一)已出口报关且已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合同;
2、退赔协议及有关证明材料;
3、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
4、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已交单未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及第一款所列单据进行审核。
(三)已报关出口未交单的,外汇局凭第一款及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商业发票;
3、汇票副本
4、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
(四)出口货物未报关但已预收全部或部分货款后因故终止执行合同,出口单位需向进口商支付退赔外汇的,外汇局凭出口合同正本、终止执行合同证明、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进口方付款通知进行审核。外汇局审核出口单位所提供的上述凭证无误后,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银行凭此证明为出口单位办理退赔外汇的售付。

怎么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6. 外经证核销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外经证核销的办理流程如下:
  
 1、登陆国税网;
  
 2、点击电子税务局新版本入口;
  
 3、点击右上角的登陆;
   
 4、输入账号密码,账号为纳税识别号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密码为国税编码,即纳税须知上的国税初始密码,还可通过忘记密码来重设密码;
  
 5、点击全部功能;
  
 6、点击登记,然后再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7、选择需要核销的外经证号,点击增加外出经营情况和缴纳税款情况,填写所需内容,注意征收品目只填在国税预缴的增值税;
  
 8、选择办理方式:全流程无纸化;
  
 9、上传附报资料:苹果手机可下载客户端使用拍照上传功能;其他可使用选择功能上传存在本地的文件,需上传完税证明和需要核销的外经证;
  
 10、预览提交后,选择手机号发送短信验证码,业务即可办理完成。

7. 去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需要带哪些资料?

如 何 办 理 出 口 收 汇 核 销
一、开户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   
 
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二、领单 

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
鉴卡)来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领核销单时,应当当场在每
张核销单的“出口单位”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或者加盖单位名称章。核销单正式
使用前加盖单位公章。 

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当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
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 

出口单位填写的核销单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有关内容一致。 
三、报关 

出口单位持在有效期内、加盖出口单位公章的核销单和相关单据办理报关手续。 
四、送交存根 

出口单位办理报关后,应当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凭核销单及海关出具的贴有
防伪标签、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外贸发票到外汇局办理送交存
根手续。 

五、核销 
出口单位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30天内凭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
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六、核销单遗失及补办 

出口单位遗失核销单后,应当在15天之内向外汇局书面说明情况(加盖公章,
法人签字),申请挂失,外汇局核实后,统一登报声明作废。 

1、对于空白核销单,外汇局予以注销;    
2、对于已报关的核销单,则凭有关出口凭证办理核销。   
 
3、对于要求补办出口退税专用联的,在办理出口核销手续后,出口单位应当
凭税务部门签发的与该核销单对应的出口未退税证明,向外汇局书面申请,经
批准后,外汇局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证明”。 
   
七、报关单补办事宜 
出口单位遗失报关单的,应当凭外汇局签发的未核销证明,向海关补办。 
八、退赔事宜 

若出口项下发生退赔,出口单位应向外汇局提供有关凭证,外汇局按下列情况
审核退赔外汇的真实性: 

(一)已出口报关且已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合同; 
2、退赔协议及有关证明材料; 

3、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 
4、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已交单未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
及第一款所列单据进行审核。 

(三)已报关出口未交单的,外汇局凭第一款及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商业发票; 
3、汇票副本 

4、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 

(四)出口货物未报关但已预收全部或部分货款后因故终止执行合同,出口单
位需向进口商支付退赔外汇的,外汇局凭出口合同正本、终止执行合同证明、
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进口方付款通知进行审核。 

外汇局审核出口单位所提供的上述凭证无误后,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
明”。银行凭此证明为出口单位办理退赔外汇的售付。

去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需要带哪些资料?

8. 进口外汇如何核销

进口外汇核销步骤:
网上申领核销单电子口岸主页(桌面上)---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输入要申领的份数---电子口岸密码:用完电子口岸后点主页的”退出”。
去外管局领核销单带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证明(注:适用于操作员卡不是本人的),操作员卡,领单本。
核销单备案报关前,电子口岸--出口收汇---口岸备案,(从哪出口选哪个口岸, 厦门的海关代码为3700青岛海关代码为4200,天津0200别的海关不知道代码的在空白的地方按回车,从中选)
企业交单报关单核销单回来后,电子口岸--出口收汇---企业交单,输入核销单号,查找相应报关单号,交单后两三天在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里可找到该核销单信息同时可进行数据报送,电子口岸---出口退税---数据报送(数据报送后国税局会看到该票信息,建议本月预计退税的同时报送)
在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申系统里进行网上核销(在电子口岸企业交单3到5天后才有信息),输入核销员代码--核销员姓名--密码--核销系统—数据交换—数据提取—全部数据提取—下载全部可用数据—弹出对话框“数据下载完,是否继续下载折算率信息”—是—开始—“数据提取完成”确定。提取到所要的全部收汇信息和核销单信息后进行网上核销。正处理业务:选择“批次报审”,——新建-----贸易方式(一般贸易)。左边栏目就会有水单核销单信息,分别选中添加到右侧列表——保存——放入待报审邮箱—关闭。 核销差额:上下5000美金的差额,还有一个上下3%比率,这个具体我忘记了好像网上是5%但是我打电话问的是3%,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吧。
待报审业务: 批次报审,双击打开,——数据交换——数据报送——核销数据报送,选中报送。已报审业务——批次报审——双击打开便可打印预览,打印就可以。打印报审清单一式两份
核销,在网上核销完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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