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条件

2024-05-12 02:25

1. 吉林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条件

吉林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1、助理工程师 (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3年以上。

2、工程师 (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2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3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上。
3、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8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4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计算机类:计算机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通信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 ;
水利能源类:水利水电工程师、农艺师、园艺师、园林设计工程师 ;
经济类:造价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工资、农业经济、运输经济、财税金融 ;

吉林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条件

2. 吉林省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

吉林省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官网:https://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
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怎样更改个人信息在个人中心那里修改信息,2.如果信息是灰色的,需要拨打1233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 转人工服务修改
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按个人注册后邦定单位如何办理1.直接变更业务包含六项:启封、封存、个人转移、单位资料修改(办结)、个人资料修改(办结)、结息查询打印。
(1)封存业务:自动返显单位账号和单位名称,点击添加按钮,必录项为启用年月、个人账号,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点击提交按钮;若内容较多点击导入按钮(导入模板可在网站下载)。
(2)启封业务:自动返显单位账号和单位名称,点击添加按钮,必录项为启用年月、个人账号、缴存基数、缴存类型,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再点击提交按钮,若内容较多可使用导入按钮(导入模板可在网站下载)。注意事项:1.缴存类型分为:0-自筹、1-财政 2.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个人转移:输入转入单位账号后,自动返显转入单位名称;点击添加按钮,必录项为个人账号,根据录入的个人账号返显身份证号,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再点击提交按钮;若内容较多点击导入按钮(导入模板可在网站下载)。
(4)单位资料修改(办结):页面自动返显该单位相关信息,左侧为修改前信息,右侧为需要修改信息,录入修改信息点击提交按钮,弹出修改信息确认窗口,点击确定按钮信息修改完成,可以打印单位资料修改回执单。
(5)个人资料修改(办结):(单位信息为自动返显,输入个人账号后身份证号、姓名、原手机号码均自动返显;可修改项只有新手机号码;若添加内容较多请点击导入按钮,需要下载点击导出按钮。)
(6)结息查询打印:(单位信息自动返显,需要注意页面上部会提示安装插件环节,此插件必须安装,否则结息内容不显示。)

3.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您好,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官网网址是:http://hrss.jl.gov.cn/【回答】


你好!我92年到98年在通化铁路客运段劳服小集体工作,98年6月变的大集体,现在我到退休年龄了,找到小集体期间的工资单,我想咨询一下我自己可以补交小集体期间的社保吗?【提问】


你好,根据补交规则到了退休年龄,但是社保没有交满15年,是可以进行补缴的。首先用户可以选择延长缴费年限5年,延长5年的缴费期后,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则可以正常享受养老金待遇。其次延长缴费年限后,仍旧不满足累计缴费期限15年,那么可以一次性补缴至15年。

另外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社保断交,是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补缴社保的。【回答】


我们单位刚上班是小集体,单位不给交社保,变成大集体单位才交社保,我就想问一下,我现在要退休了,我能补交小集体这几年的社保吗?【提问】


亲你好,你们之前交过之后断交的是可以补交的。【回答】


我之前没交,92年才工作【提问】


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同一单位刚上班小集体期间可以补交社保不【提问】


你好,你上班的时候交社保了吗?【回答】


98年之后才交,92到97没交【提问】


你好,那你交了多少年的社保呀【回答】


1998年到2021年一共23年【提问】


你好,请问你补交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呢?交满15年就可以享受社保退休待遇了呀。【回答】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4.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5号),组建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挂吉林省外国专家局牌子。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2]  。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政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安全保卫、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
组织开展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等工作。
(三)法规处。
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及依法行政情况;组织开展相关行政监督检查;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培训、咨询服务和宣传工作及有关法律事务工作;承担有关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及相关管理工作;审核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程序及行为的合法性;审核行政许可项目的合法性。
(四)规划财务处 [2]  。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

5.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开发建设,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参与市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开发及信息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

如何是想咨询社保和劳动相关政策、信息问题,可以拨打0432-12333,该电话可以咨询社保缴费、最低工资、劳动保护、劳动相关政策法规、举报用人单位违法用工等信息;
如果是想咨询其他的信息,可以拨打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综合科电话:0432-62047516;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网:http://rsj.jlcity.gov.cn/ 
通过该网站也可以查询到吉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信息和咨询,其还专设了劳动维权求助链接,点击该链接可以查询到相应的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和地址,网址:
http://rsj.jlcity.gov.cn/zddt/202101/t20210107_922606.html,如劳动者需要维权可以直接联系。

7. 吉林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条件

一、申报范围      1.本次申报人员学历年限、资格年限、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31日。      2.申报人员须满足国家和我省各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见省人社厅官网)。      3.以考代评系列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4.申报人员为省内企事业单位(含评聘结合单位、自主评审单位)2023年1月1日(含)以后在编、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艺术创作、艺术表演的自由职业者。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5.申报类别包含我省全部的职称申报类别和层级,主要包含以前年度线上申报的类别(以下简称“常规类别”)以及以前年度按照线下申报的机关分流、部队转业、援疆援藏、民营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人才激励政策(3.0版)职称待遇兑现、县(乡)基层“3010”、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中小学副高及以下职称、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基层硕博人才、乡村振兴人才、初级职称认定、事业单位二三级岗位等专业技术职称(职级)评审(以下简称“其他类别”),一律纳入线上系统申报。二、申报方式      本次职称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登录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或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用户手册见附件1)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后,上传电子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并生成《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及《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示表》纸质材料各1份。      2.单位审核。各单位人事部门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学历、职称证书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从事艺术创作、艺术表演的自由职业者申报相关材料(学历、职称证书等)的真实性审核确认由省文联和省作协负责,履行公示程序无异议后,逐级报送至省人社厅。      3.评委会受理。省人社厅将按照系列、专业和授权评审层级分配至相关评委会办事机构,评委会办事机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审核通过人员进行网上缴费。      4.组织评审。评委会办事机构按照评审权组织评审。      5.结果公示。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结束后次日向省人社厅报送职称评审结果,同时在评委会办事机构网站和吉林省职称管理平台进行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结果备案。评委会办事机构将评审结果自公示期满后3日内向省人社厅备案。      7.证书发放。评审通过人员从网上自行打印《吉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四、时间要求      常规类别(含初级认定)信息化申报时间:2023年1月1日0时起至2月28日24时止;      其他类别信息化申报时间:2023年2月1日0时起至2月28日24时止;      申报期限截止后一律不予受理,逾期未申报或单位未提交的责任自负。五、有关说明      1.高度重视。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职称申报工作,将相关政策、时间要求、申报方式等及时传达到有关申报人员,并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管理相关规定。      2.单位注册。已完成注册的单位无需重复注册,未完成单位注册工作的尽快完成注册(图文流程见附件2和3),避免因单位未注册影响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根据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确认所属行政区划,因单位行政区划错误导致申报人员流程错误造成的后果由单位自行承担。比如:XXX公司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区划选择“长春市”;如XXX公司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长春市绿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区划则应选择“绿园区”,以此类推。      3.收费方式。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文件执行,实行网上收费。      4.政策咨询。为方便各单位和申报人员及时便捷了解相关政策,专设职称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电话。具体如下:      吉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0431-80767550      软件技术服务电话:      0431-12333(省本级)0431-88693866      业务咨询电话:      0431-88690926

吉林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条件

8. 吉林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官网

二、申领条件

(一)失业保险金

1.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失业补助金

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含2020年度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未申领、或已申领但累计享受未满6个月的参保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失业补助金(申领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实际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和实际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

三、所需资料

社会保障卡

四、网上申领

(一)、个人失业待遇申报

1.进入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jlsi.jl.gov.cn/)首页,登录后,点击办事,点击待遇服务,点【摘要】
吉林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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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领条件

(一)失业保险金

1.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失业补助金

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含2020年度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未申领、或已申领但累计享受未满6个月的参保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失业补助金(申领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实际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和实际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

三、所需资料

社会保障卡

四、网上申领

(一)、个人失业待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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