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税收入形成的费用可以扣除吗?

2024-05-19 17:06

1. 不征税收入形成的费用可以扣除吗?

法律分析:
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八条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不征税收入形成的费用可以扣除吗?

2.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为什么不能扣除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不征税收入所形成的资产,因为不需要缴纳税费,所以也不存在税前扣除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三、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如果该收入不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如果该收入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就不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4.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第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三、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二条的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6.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为什么不能扣除

应税收入与扣除是相对应的,不征税收入本来就不属于应税收入,所以对应的成本费用当然就不可以扣除了。扣除,是相对于收入而言的,是从成本费用所对应的收入内扣除。而从法理依据上来说,不征税收入本来就不征税,对应的不是应税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当然就不允许扣除了。

7. 不征税收入的成本费用为什么不可以扣除?

  应税收入与扣除是相对应的,不征税收入本来就不属于应税收入,所以对应的成本费用当然就不可以扣除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2、扣除,是相对于收入而言的,是从成本费用所对应的收入内扣除。而从法理依据上来说,不征税收入本来就不征税,对应的不是应税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当然就不允许扣除了。  免税收入则不同,对应的是应税项目,只是暂时给企业享受了税收优惠而已,所以相关成本费用可以扣除。而允许扣除,才能给企业实质享受到该税收优惠。

不征税收入的成本费用为什么不可以扣除?

8. 未支付的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计提未实际支付的费用不可以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      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税金:指销售税金及附加      (1)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      (2)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含在计税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      (3)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2、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提示: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