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工资标准

2024-05-18 15:08

1. 国企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国有企业工资标准依据不同企业有不同规定。一般来说,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
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二条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合营单位,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在计划、统计、会计上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国企工资标准

2. 国有企业员工工资规定

绩效年薪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挂钩。主要考核指标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年度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助指标为销售(营业)增长率、管理费用控制率、应收账款控制率等。主要指标为效益薪酬的计算依据,辅助指标为调整依据。企业完成市国资委下达的业绩考核指标或责任目标,其负责人可获得效益薪酬。考核指标随考核办法的调整而调整。
绩效年薪绩效年薪基数×调节系数其中: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节系数根据考核分数,在0-3倍之间进行确定。当考核结果为e级时,其绩效年薪为0
一、绩效考核扣工资是否合法?
绩效考核扣工资不合法。绩效工资是通过考核员工进行分配的工资,一般包括指标完成、质量考核、安全考核等各方面,应该是奖金部分,不应该与基本工资挂钩。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二、绩效工资是指工资还是奖金
严格意义上讲绩效工资不属于奖金。
绩效工资一般是针对岗位核心职能的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的,一般按绩效工资基数乘以绩效考核设定的系数来确定。
奖金是针对员工的特殊贡献和整体协作效果的,是根据企业、部门或项目的整体经营目标(一般以利润目标为基准)达成情况,来确定奖金总额基数,再按部门贡献率和个人贡献率来逐层划分的。奖金是按整体经营业绩比例提取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和市国资委确定的其他负责人称员工,指除企业负责人以外的,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主体称薪酬,指按照相关法规和本规定,结合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合同、经营责任书等法律文件所确定的,应由企业支付给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员工的劳动报酬。
第四条企业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相关薪酬政策,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规范薪酬管理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与经营业绩和劳动成果相挂钩。(三)坚持绩效考核,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企业薪酬水平增幅不高于企业效益增幅,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增幅不高于企业职工平均薪酬水平增幅,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四)坚持薪酬制度改革与相关改革配套进行,推进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和员工收入的市场化、货币化、规范化、透明化。(五)建立薪酬预算体系、统一薪酬构成、控制薪酬总额,合理控制企业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3. 国企工资的标准

法律分析:国企工资标准可以在各大网站上查询到,百度和豆瓣上就有不少博主回答,但是国家截止目前还没有制定有关国企工资标准的法律条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国企工资的标准

4. 国企工资标准?

国企工资是没有具体的一个标准的。目前来说,国企工资标准主要由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及一些补助组成。国企工资主要分为五档,不同国企薪资待遇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档:
1、国家电网、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新人转正税后20万+,中石化可能稍低。
2、中移动、网通、联通,新人转正税后15-20万。
3、各国有银行总行、国有保险公司总公司,新人转正后10-15万。
4、五大发电集团总部、几大进出口公司总部,新人转正后10-12万。
5、其它非垄断性国企,新人转正后8-10万。
所以说,国企工资是没有具体的一个标准的,不同行业和不同性质的国企,所提供的薪资待遇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像国家电网、中石油这样的垄断性国企,能提供的薪资待遇就相对的较高。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

5. 国有企业工资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80元整。 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 6.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 工资标准又称工资率,是按单位时间规定的各等级的工资金额。工资标准表示某一等级的工作在单位时间上工资收入的水平,是工资收入的基础。 工资标准是工资等级制度的组成部分之一,表明各等级职工的标准工资水平。日工资率的计算方法是:日工资率标准工资÷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数。 工资标准通常是企业参考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标准,考虑到市场对该岗位人才的需求而制定的,同时参考员工的工龄

国有企业工资发放标准

6. 国有企业工资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主要有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及一些补助组成。补助各单位不一样,可能有:技术等级补贴、累积贡献奖、高温补贴、冬季采暖补贴、毒素补贴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7. 国企工资标准表

法律分析:国企职工个人工资按同工同酬原则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企业工资分配办法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主要有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及一些补助组成。
标准是工资等级制度的组成部分之一,表明各等级职工的标准工资水平。日工资率的计算方法是:日工资率=月标准工资÷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数。
工资标准通常是企业参考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标准,考虑到市场对该岗位人才的需求而制定的,同时参考员工的工龄、工作岗位等等级不同设定。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国企工资标准表

8. 国企工资标准表

法律分析:国企职工个人工资按同工同酬原则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企业工资分配办法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主要有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及一些补助组成。标准是工资等级制度的组成部分之一,表明各等级职工的标准工资水平。日工资率的计算方法是:日工资率=月标准工资÷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数。工资标准通常是企业参考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标准,考虑到市场对该岗位人才的需求而制定的,同时参考员工的工龄、工作岗位等等级不同设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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