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2024-05-17 18:08

1. 美国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美国是一个历史不太长的国家。如果从1776年7月4日宣布独立算起,美国的建国史仅为240年。然而美国却是世界公认的对历史文化遗产极为重视,并对文化遗产保护得最为完善的国家之一。

民间参与,影响力大
美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肇始于民众自发的保护运动。以最早设在费城的美国联邦政府楼即美国独立宫为例,它是当年英国统治下的十三个殖民地宣布脱离英国,通过《独立宣言》的地方。1816年宾夕法尼亚州政府已计划拆除该建筑,然后出售地皮。消息传出后,大批市民聚集起来强烈反对政府的出售计划,迫使费城市政府斥资7万美元购买了这块地皮,终于保留了这幢历史建筑和周围的土地,才有了今天这处国家独立历史公园和世界文化遗产。美国第一位总统华盛顿的故居,也是在民间专门为保护这块遗产地而组织的芒特·弗农妇女联合会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募集到足够的资金,在1856年购买到所有权,使得华盛顿总统的住宅、坟墓及土地得以保存下来,成为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设在波士顿的1773年波士顿倾茶事件策源地——旧南会堂的保护,是在当代居民组织“波士顿二十女人协会”的积极呼吁和筹措下,才在1877年用高昂的价格购买下旧南会堂产权,阻止了拆除,使这座美国独立战争前期的历史见证得以存留,并成为最早的美国历史博物馆之一。这些分散在各地的文化遗产保护民间团体在二战后更为活跃,在1947年组成了全国史迹理事会,又于1949年组成全国史迹信托组织。这些社团组织在美国的文化遗产立法、国民文化遗产教育、资金筹措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美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来自民众的自觉意识并有民间社团的促动,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使得这项工作容易形成社会共识,有力保证了文保工作的开展。

机构健全,责权分明
美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也是在发展中逐步完善的。在国家层面上,首先表现在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的建立。1872年在环保人士及旅游业者的推动下,美国国会批准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最大的国家公园——黄石国家公园。这个占地898317公顷、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为主的公园,开启了美国国家公园体系的先河。1916年成立了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这个隶属于美国内政部的机构负责对全美国家公园的管理。在国家公园系统内,既有国家湖滨、国家河流、国家海滨、国家荒野与风景河流、国家景观大道、国家休闲地等自然景观,也包括国家历史公园、国家战场公园、国家军事公园、国家纪念地、国家历史街区等人文景观,数量已达近400处,其面积从几十平方米到数百万公顷不等,约占美国国土面积的4%。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还曾长期负责对国家公园之外的国有及私有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保护管理事务。
1966年成立的历史遗产保护咨询委员会是美国政府专门设立的旨在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有效利用历史遗产资源的管理和咨询部门,也隶属于内政部管辖。它直接向美国总统和国会负责,提供有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咨询,审定国家历史文化遗迹名录、对遗产保护管理和立法提出改进意见,对影响遗产保护的开发项目和政策进行评估,指导各州及地方政府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法规,面向公众开展文化遗产的宣传工作等。
美国各州也设有历史遗产保护办公室,其职能是根据联邦政府的要求,制定本州文化遗产保护预算及遗产保护方案,督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地方市县也设有负责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街区委员会,安排专人负责相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这样,从联邦政府的历史遗产保护咨询委员会和国家公园管理局,到各个州的历史遗产保护办公室及各个市县的文化遗产管理委员会,再到各地民间的文化遗产管理团体,形成了纵横交错、责权分明、相互配合的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系统。

法律完备,有规可循
美国联邦政府注重用法律的手段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从最初的仅限于保护国有土地上的独立战争纪念物、南北战争的战场遗迹等政府所拥有的历史文化遗产,到私人拥有的历史文化遗产,都逐步列入了法律保护的范围。
美国在1906年公布了《联邦文物保护法》,该法规定,未经政府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盗用、挖掘、破坏或销毁政府拥有或掌管的任何历史或史前的遗址、古迹或古物。该法律尽管也有缺憾,但对以后的文化遗产保护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916年发布《国家公园系统组织法》,建立国家公园管理局,旨在“改善和规范作为国家公园、国家纪念地、国家保护区的联邦土地的利用方法和手段”。它为美国重要的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发挥了深远的影响和重要作用。
1935年,美国联邦公布了《历史遗址与古迹法》,规定保护对国家有重大历史文化意义的古迹、建筑和构建等文化遗产是一项基本国策,这些遗产包括那些属个人私有的文化遗产。这使得文化遗产保护的范围更为完整。
1949年颁布《国家历史保护依托基金法》,据此建立国家历史遗产保护基金会,由基金会整合政府和民间的文化遗产保护力量和资金来源,拟定重要的保护项目,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保证有效利用国家和民间的文化遗产保护基金。
1966年发布的《国家历史遗产保护法》则标志着美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进入了新纪元。该法吸纳了上述法律成果,提出国家负责认定并保护国土上的所有历史文化遗产,建立国家历史文化遗址的登录制度,国家历史文化标志地认定制度。这些文化遗产包括建筑物、历史街区、文物、遗址及相关构造物等,它们或与美国历史上曾做出重大贡献的事件有关,或与某些重要人物的生平有关,或体现一种类型、一个时代或一种施工方法的独特品质和艺术价值,或曾产生或很可能产生史前的或历史时期的重要信息。这些遗产入选的标准是根据其在美国历史、建筑、考古、工程和文化方面的重要性,并具有表现地点、设计、背景环境、材料、工艺、感染力和关联性等七个品质特性的完整性,时间超过50年。与此同时,提出建立国家各级历史文化遗产管理机构,在内政部设立历史遗产保护咨询委员会,作为美国政府管理和咨询历史文化遗产相关事务的部门。在各州设立历史遗产保护办公室,负责所在州的遗产保护法令的制定及管理事务。
各州依据《国家历史遗产保护法》制定的遗产保护法律往往提出更高的保护标准并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如马里兰州制定的《精明增长和邻里保护法案》,以控制城市蔓延式发展,致力于保护历史性社区、农场和开敞空间;宾夕法尼亚州制定了《历史街区保护法》,督促地方政府划定历史街区并加以妥善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在《国家历史遗产保护法》的指导下,与历史遗产相关的城市规划、住房、税收、交通、环境保护等政府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条文。而其中包含有国家通过在法律框架下的经济激励政策,调动社会力量、解决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的内容。这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来源这一关键问题。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美国政府的资金投入是十分有限的,保护资金主要来自民间,包括非营利组织、企业和私人捐助,以及遗产所有者的投入。国家主要通过遗产登录制以确定文化遗产的资格,并采取税收优惠、保护项目资助等方式,来激励对文化遗产的保护。这些政策体现在联邦、州、地方的历史遗产保护、城市规划、税收等法律法规中,内容包括财产税减免、地役权转让、开发权转移、税收抵扣等优惠条款。这就使得人们既从文化遗产保护中获得了应有的尊重,也获得了应有的经济实惠和利益,激励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修复和开发利用。

自然人文兼顾,保护利用协调
美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把自然遗产与历史遗产融合在一起,从一开始就树立起建设供人游览的生态公园的理念。如最早建立的黄石公园,是世界上最大的国家公园,其中有茂密的森林,奔腾的河流,喷吐的火山,奔跑的野兽,但也保留了美国最早的土著居民——印第安人的聚居地。而为纪念1863年南北战争的关键之战——葛底斯堡战役而重建的葛底斯堡国家军事公园,也建在当年的战场遗址,成排的火炮和南北军队对峙的栅栏,分布在青草萋萋的开阔原野上,周围的成片树林与散落的尖顶房屋、纪念碑刻坐落有致地排列在荒野上,整个军事公园绵延达十多公里。既保护了著名的军事遗迹,也保留了一片优美怡人的田园风光。
美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展示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民俗风情、审美情趣和科技成就,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分享它们所蕴含的多彩绚丽的文化,因此,不管是费城的国家独立历史公园,还是波士顿的自由足迹;无论是弗吉尼亚的芒特·弗农华盛顿故居,还是德克萨斯州的圣安东尼奥历史街区,保护这些文化遗产的目的都是为了利用,而绝不是单纯为了保护。这种保护和利用相辅相成的协调理念在美国是显而易见的。

美国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2. 美国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一、民间参与
美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来自民众的自觉意识并有民间社团的促动,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有力保证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以最早设在费城的美国联邦政府楼即美国独立宫为例,它是当年英国统治下的十三个殖民地宣布脱离英国,通过《独立宣言》的地方。1816年宾夕法尼亚州政府已计划拆除该建筑,然后出售地皮。消息传出后,大批市民聚集起来强烈反对政府的出售计划,迫使费城市政府斥资7万美元购买了这块地皮,终于保留了这幢历史建筑和周围的土地,才有了今天这处国家独立历史公园和世界文化遗产。
分散在美国各地的文化遗产保护民间团体在二战后十分活跃,在1947年组成了全国史迹理事会,又于1949年组成全国史迹信托组织。
二、政府保护
1、在环保人士及旅游业者的推动下,1872年美国国会批准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最大的国家公园——黄石国家公园,它开启了美国国家公园体系的先河。
2、1916年成立了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这个隶属于美国内政部的机构负责对全美国家公园的管理。
3、1966年成立的历史遗产保护咨询委员会是美国政府专门设立的旨在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有效利用历史遗产资源的管理和咨询部门,也隶属于内政部管辖,它直接向美国总统和国会负责。
4、美国各州和各县也设有历史遗产保护办公室和历史街区委员会,其职能是根据联邦政府的要求,制定本州或本县文化遗产保护预算及遗产保护方案,督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安排专人负责相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三、制定法律
1、美国政府先后制定颁布1906年《联邦文物保护法》、1916年《国家公园系统组织法》、1935年《历史遗址与古迹法》、1949年《国家历史保护依托基金法》等作为保护文化遗产的依据。
2、1966年发布的《国家历史遗产保护法》则标志着美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进入了新纪元。该法吸纳了上述法律成果,提出国家负责认定并保护国土上的所有历史文化遗产,建立国家历史文化遗址的登录制度,国家历史文化标志地认定制度。

3. 美国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美国是一个历史不太长的国家。
  如果从1776年7月4日宣布独立算起,美国的建国史仅为240年。
  然而美国却是世界公认的对历史文化遗产极为重视,并对文化遗产保护得最为完善的国家之一。
  民间参与,影响力大
  美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肇始于民众自发的保护运动。
   
  以最早设在费城的美国联邦 *** 楼即美国独立宫为例,它是当年英国统治下的十三个殖民地宣布脱离英国,通过《独立宣言》的地方。
  1816年宾夕法尼亚州 *** 已计划拆除该建筑,然后出售地皮。
  消息传出后,大批市民聚集起来强烈反对 *** 的出售计划,迫使费城市 *** 斥资7万美元购买了这块地皮,终于保留了这幢历史建筑和周围的土地,才有了今天这处国家独立历史公园和世界文化遗产。
  美国第一位总统华盛顿的故居,也是在民间专门为保护这块遗产地而组织的芒特·弗农妇女联合会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募集到足够的资金,在1856年购买到所有权,使得华盛顿总统的住宅、坟墓及土地得以保存下来,成为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
  设在波士顿的1773年波士顿倾茶事件策源地——旧南会堂的保护,是在当代居民组织“波士顿二十女人协会”的积极呼吁和筹措下,才在1877年用高昂的价格购买下旧南会堂产权,阻止了拆除,使这座美国独立战争前期的历史见证得以存留,并成为最早的美国历史博物馆之一。
  这些分散在各地的文化遗产保护民间团体在二战后更为活跃,在1947年组成了全国史迹理事会,又于1949年组成全国史迹信托组织。
  这些社团组织在美国的文化遗产立法、国民文化遗产教育、资金筹措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美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来自民众的自觉意识并有民间社团的促动,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使得这项工作容易形成社会共识,有力保证了文保工作的开展。
  机构健全,责权分明
  美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也是在发展中逐步完善的。
  在国家层面上,首先表现在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的建立。
  1872年在环保人士及旅游业者的推动下,美国国会批准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最大的国家公园——黄石国家公园。
  这个占地898317公顷、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为主的公园,开启了美国国家公园体系的先河。
  1916年成立了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这个隶属于美国内政部的机构负责对全美国家公园的管理。
  在国家公园系统内,既有国家湖滨、国家河流、国家海滨、国家荒野与风景河流、国家景观大道、国家休闲地等自然景观,也包括国家历史公园、国家战场公园、国家军事公园、国家纪念地、国家历史街区等人文景观,数量已达近400处,其面积从几十平方米到数百万公顷不等,约占美国国土面积的4%。
  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还曾长期负责对国家公园之外的国有及私有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保护管理事务。
  1966年成立的历史遗产保护咨询委员会是美国 *** 专门设立的旨在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有效利用历史遗产资源的管理和咨询部门,也隶属于内政部管辖。
  它直接向美国总统和国会负责,提供有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咨询,审定国家历史文化遗迹名录、对遗产保护管理和立法提出改进意见,对影响遗产保护的开发项目和政策进行评估,指导各州及地方 *** 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法规,面向公众开展文化遗产的宣传工作等。
  美国各州也设有历史遗产保护办公室,其职能是根据联邦 *** 的要求,制定本州文化遗产保护预算及遗产保护方案,督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
  地方市县也设有负责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街区委员会,安排专人负责相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这样,从联邦 *** 的历史遗产保护咨询委员会和国家公园管理局,到各个州的历史遗产保护办公室及各个市县的文化遗产管理委员会,再到各地民间的文化遗产管理团体,形成了纵横交错、责权分明、相互配合的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系统。
  法律完备,有规可循
  美国联邦 *** 注重用法律的手段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从最初的仅限于保护国有土地上的独立战争纪念物、南北战争的战场遗迹等 *** 所拥有的历史文化遗产,到私人拥有的历史文化遗产,都逐步列入了法律保护的范围。
  美国在1906年公布了《联邦文物保护法》,该法规定,未经 *** 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盗用、挖掘、破坏或销毁 *** 拥有或掌管的任何历史或史前的遗址、古迹或古物。
  该法律尽管也有缺憾,但对以后的文化遗产保护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916年发布《国家公园系统组织法》,建立国家公园管理局,旨在“改善和规范作为国家公园、国家纪念地、国家保护区的联邦土地的利用方法和手段”。
  它为美国重要的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发挥了深远的影响和重要作用。
  1935年,美国联邦公布了《历史遗址与古迹法》,规定保护对国家有重大历史文化意义的古迹、建筑和构建等文化遗产是一项基本国策,这些遗产包括那些属个人私有的文化遗产。
  这使得文化遗产保护的范围更为完整。
  1949年颁布《国家历史保护依托基金法》,据此建立国家历史遗产保护基金会,由基金会整合 *** 和民间的文化遗产保护力量和资金来源,拟定重要的保护项目,向 *** 提出政策建议,保证有效利用国家和民间的文化遗产保护基金。
  1966年发布的《国家历史遗产保护法》则标志着美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进入了新纪元。
  该法吸纳了上述法律成果,提出国家负责认定并保护国土上的所有历史文化遗产,建立国家历史文化遗址的登录制度,国家历史文化标志地认定制度。
  这些文化遗产包括建筑物、历史街区、文物、遗址及相关构造物等,它们或与美国历史上曾做出重大贡献的事件有关,或与某些重要人物的生平有关,或体现一种类型、一个时代或一种施工方法的独特品质和艺术价值,或曾产生或很可能产生史前的或历史时期的重要信息。
  这些遗产入选的标准是根据其在美国历史、建筑、考古、工程和文化方面的重要性,并具有表现地点、设计、背景环境、材料、工艺、感染力和关联性等七个品质特性的完整性,时间超过50年。
  与此同时,提出建立国家各级历史文化遗产管理机构,在内政部设立历史遗产保护咨询委员会,作为美国 *** 管理和咨询历史文化遗产相关事务的部门。
  在各州设立历史遗产保护办公室,负责所在州的遗产保护法令的制定及管理事务。
  各州依据《国家历史遗产保护法》制定的遗产保护法律往往提出更高的保护标准并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如马里兰州制定的《精明增长和邻里保护法案》,以控制城市蔓延式发展,致力于保护历史性社区、农场和开敞空间;宾夕法尼亚州制定了《历史街区保护法》,督促地方 *** 划定历史街区并加以妥善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在《国家历史遗产保护法》的指导下,与历史遗产相关的城市规划、住房、税收、交通、环境保护等 *** 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条文。
  而其中包含有国家通过在法律框架下的经济激励政策,调动社会力量、解决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的内容。
  这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来源这一关键问题。
  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美国 *** 的资金投入是十分有限的,保护资金主要来自民间,包括非营利组织、企业和私人捐助,以及遗产所有者的投入。
  国家主要通过遗产登录制以确定文化遗产的资格,并采取税收优惠、保护项目资助等方式,来激励对文化遗产的保护。
  这些政策体现在联邦、州、地方的历史遗产保护、城市规划、税收等法律法规中,内容包括财产税减免、地役权转让、开发权转移、税收抵扣等优惠条款。
  这就使得人们既从文化遗产保护中获得了应有的尊重,也获得了应有的经济实惠和利益,激励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修复和开发利用。
  自然人文兼顾,保护利用协调
  美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把自然遗产与历史遗产融合在一起,从一开始就树立起建设供人游览的生态公园的理念。
  如最早建立的黄石公园,是世界上最大的国家公园,其中有茂密的森林,奔腾的河流,喷吐的火山,奔跑的野兽,但也保留了美国最早的土著居民——印第安人的聚居地。
  而为纪念1863年南北战争的关键之战——葛底斯堡战役而重建的葛底斯堡国家军事公园,也建在当年的战场遗址,成排的火炮和南北军队对峙的栅栏,分布在青草萋萋的开阔原野上,周围的成片树林与散落的尖顶房屋、纪念碑刻坐落有致地排列在荒野上,整个军事公园绵延达十多公里。
  既保护了著名的军事遗迹,也保留了一片优美怡人的田园风光。
  美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展示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民俗风情、审美情趣和科技成就,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分享它们所蕴含的多彩绚丽的文化,因此,不管是费城的国家独立历史公园,还是波士顿的自由足迹;无论是弗吉尼亚的芒特·弗农华盛顿故居,还是德克萨斯州的圣安东尼奥历史街区,保护这些文化遗产的目的都是为了利用,而绝不是单纯为了保护。
  这种保护和利用相辅相成的协调理念在美国是显而易见的。
   

美国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4. 文化遗产保护的国外保护

在国际上,现代意义上的文物保护并通过国家立法大约始于19世纪中叶,从下面几个国家保护文物的立法时间,可以看出几个关键的变化。希腊立法较早,1834年有了第一部保护古迹的法律。法国1840年公布了首批保护建筑567栋。 1887年通过了第一部历史建筑保护法,首次规定了保护文物建筑是公共事业,政府应该干预。 1913年颁布了新的历史建筑保护法,规定列入保护名录的建筑不得拆毁,维修要在“国家建筑师”的指导下进行,由政府资助一部分维修费用。此法一直影响至今。1943年立法规定在历史性建筑周围500米半径范围划定保护区,区内建筑的拆除、维修、新建,都要经过“国家建筑师”的审查,要经过城市政府批准。1962年制订了保护历史性街区的法令,称《马尔罗法》,由此确立了保护历史街区的新概念。现有国家级历史保护区92处。1983年又立法设立“风景、城市、建筑遗产保护区”,将保护范围扩大到文化遗产与自然景观相关的地区。现有此类保护区300处,另有600处正在调查准备之中。英国1882年颁布《古迹保护法》,起初只确定21项,主要为古迹遗址。1900年颁布第二部《古迹保护法》,保护范围从古遗址扩大到宅邸、农舍、桥梁等有历史意义的普通建(构)筑物。1944年颁布《城乡规划法》,制定保护名单称“登录建筑”,当时确定了20万项。1953年颁布《古建筑及古迹法》,确定资金补助。1967年颁布《城市文明法》确定保护历史街区。当时确定了保护区3200处。1974年修正《城市文明法》,将保护区纳入城市规划的控制之下。日本1897年制定《古社寺保存法》。1919年制定《史迹、名胜、天然纪念物保存法》,将保护范围扩大到古坟、古城址、古园林及风景地。1929年制定《国宝保存法》。1952年综合以上三个法令为《文物保存法》。1966年制定《古都保存法》,保护目标扩大到京都、奈良、镰仓等古都的历史风貌。1975年修订《文物保存法》,增加了保护“传统建筑群”的内容。1996年又修订《文物保存法》,导入文物登录制度,增强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20世纪60-70年代间,世界范围内形成了一个保护文物古迹及其环境的高潮,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国际组织在此期间通过了一系列宪章和建议,确定保护的原则,推广先进方法,协调各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通过的主要文件有《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1964年5月,简称《威尼斯宪章》)、《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年11月,巴黎)、《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1976年11月,简称《内罗毕建议》)、《保护历史城镇和地区的国际宪章》(1987年10月,简称《华盛顿宪章》)、《关于真实性的奈良文件》(1984年,奈良)。《威尼斯宪章》是关于古迹保护的第一个国际宪章,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它连同《奈良文件》阐述了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原则和方法,概括地说有以下几点:(1)真实性,要保存历史遗留的原物,修复要以历史真实性和可靠文献为依据,对遗址保护其完整性,用正确的方式清理开放,不应重建。(2)不可以假乱真,修补要整体和谐又要有所区别,也称可识别的原则。(3)要保护文物古迹在各个时期的叠加物,它们都保存着历史的痕迹,保存了历史的信息。(4)连同环境一体保护,古迹的保护包含着它所处的环境,除非有特殊的情况,一般不得迁移。这些原则和方法已成为世界的共识,对我国也基本适用,它的主要思想已体现在国家文物局推荐的《中国文物保护准则》之中。国外对文物建筑的保护和使用是区别对待的。如意大利分为四级,对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建筑艺术精品,保护要求十分严格。级别低一些的外观不可更改,但结构可更新,再低者可改动室内,为合理使用提供方便。英国把“登录建筑”分为三级,一级占2%,二级占4%,三级占94%,对一、二级的保护要求严格,三级的可作内部改动。虽然严格保护的只占6%,比例不大,但其绝对数量仍有3万之多。国外文物建筑的改动和利用,方法巧妙,值得称道。但细究起来,不同国家、不同年代对不同级别文物建筑的改动要求是不同的:法国、意大利较严,美国、加拿大较松;1970年代以前较松,以后稍严,不可一概而论。另外,他们对文物建筑的保护利用方案有严格的审查制度,如法国要经为数不多的“国家建筑师”审查同意,英国要经专门的学会、协会审查,这样就可以顾全保护与利用两个方面。《内罗毕建议》和《华盛顿宪章》是针对历史地段保护的,它们的制定有其历史背景。在二次大战后的经济复苏时期,大量人口涌入城市,需要大规模地建设住宅,当时普遍的做法是拆掉老城区,拓宽马路,盖起新楼房。但是不久人们发现,这样做的结果是建筑改善了,历史环境却被破坏了,城镇的历史联系被割断,特色在消失。人们意识到,除了保护文物建筑之外,还应保存一些成片的历史街区,保留城镇的历史记忆,保持城镇历史的连续性。在历史街区内,单看这里的每栋建筑,其价值可能尚不足以作为文物加以保护,但它们加在一起形成的整体面貌却能反映出城镇历史风貌的特点,从而使价值得到了升华,所以有保护的必要。最早立法保护历史街区的是法国,1962年颁布了《马尔罗法》,规定将有价值的历史街区划定为“历史保护区”,制定保护和继续使用的规划,纳入城市规划的范畴严格管理。保护区内的建筑物不得任意拆除,维修、改建要经过“国家建筑师”的指导,符合要求的修整可以得到国家的资助,并享受若干减免税的优惠。全法国有国家级的保护区92处,地方各级保护区几百处。由于这里保护的对象是一片有生命的、正在使用的街区,所以它的保护政策和保护文物有很大区别。以里昂的保护区为例,1964年被定为国家级的“历史保护区”,区内有250栋文物建筑,还有许多16世纪到19世纪各时期的古老街巷。政府当前的工作主要是整修住房和改善交通,对20世纪初建造的工人住宅,要求原样整修保存其外表,但内部加建厨房、卫生间,改善条件使居民可以继续居住。对老城区的交通,他们有个明确的观点,即道路建设和交通需求永远是矛盾的,而且前者永远赶不上后者。所以他们的规划思想不是拓宽城内道路引车入城,而是在外围修建环路,截流外来交通,只有居住在老城的人才可以开车入城,当然还要辅以改善公共交通、改善交通管理等措施。英国在1967年颁布《城市文明法》,规定要保护“有特殊建筑艺术和历史特征”的地区。首先考虑的是地区的“群体价值”,包括了建筑群体、户外空间、街道形式以至古树。保护区的规模大小不等,有古城中心区、广场,还有传统居住区、街道及村庄等。这个法令要求城市规划部门制定保护规划提出保护规定。保护区内的建筑不能任意拆除,新建改建要事先报送详细方案,其设计要符合该地区的风貌特点。法令还规定不鼓励在这类地区搞各种形式的再开发。由于有这些特殊的保护要求,所以对于其他法规规定的日照、防火、建筑密度等要求,在保护区内可以适当灵活掌握。全英国有保护区约9000个,许多历史古城有相当多的保护区。如伦敦的威斯敏斯特区就有51个保护区,占了该区面积的76%。爱丁堡有18个保护区,占了老城面积的90%。在日本,1975年修订《文物保存法》增加了保护“传统建筑群”的内容。这项制度的建立是由市民自下而上推动的。在1950-1960年代的建设高潮中,普遍的作法是“拆旧建新”,当时的《文物保存法》只能保护单个的文物,成片的历史街区却无法得到保护。后来,他们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是为了人的肌体,保护历史环境却涉及人的心灵,这也应是现代化建设的必要内容,所以促成了《文物保存法》的修改。这里的“传统建筑群”大致相当于欧洲的历史街区,包括传统商业街、传统住宅区、手工业作坊区、近代外国风格的“洋馆”区等。法律规定“传统建筑集中,与周围环境一体形成了历史风貌的地区”应定为“传统建筑群保护地区”加以保护,先由地方城市规划部门通过城市规划确定保护范围,然后制定地方的保存条例;国家择其价值较高者定为“重要的传统建筑群保存地区”。现日本全国共有国家级的“重要的传统建筑群”47处,有800处正在实施调查。日本修改后的《文物保存法》规定,“传统建筑群保存地区”中一切新建、扩建、改建及改变地形地貌、砍树等活动都要经过批准,要由城市规划部门作保护规划,其内容是:确定保护的对象,列出保护的详细清单,包括构成整体历史风貌的各种要素;制定保护整修的计划,对“传统建筑”进行原样修整,对非“传统建筑”要进行改建或整饰,对有些严重影响风貌的要改造或拆除重建;此外还要做出改善基础设施、治理环境及有关消防安全、旅游展示、交通停车等方面的规划。为保持此类地区历史的风貌,这里基础设施的改善必须要采取特殊的办法,法令规定允许对《建筑基准法》作出某些变通。法令还规定了资金补助的办法,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出资50%补助住户对传统建筑外部的修整费用,每户得到的补助可占到修整费用的50%-90%。每个保护区每年可以有6-8户得到补助,这是一个逐步整治的计划。笔者访问过京都的产宁坂保护区,那里有住户200户,按此进度可能要20年才能修整一遍,此时最早修的那一栋又该修了。那里的人认为,就是应该如此周而复始地修下去,使历史得到延续。1987年通过的《华盛顿宪章》总结了各国的做法与经验,归纳了保护历史地段共同性的问题。文件列举了历史地段应该保护的内容:(1)地段和街道的格局和空间形式;(2)建筑物和绿化、旷地的空间关系;(3)历史性建筑的内外面貌,包括体量、形式、建筑风格、材料、色彩、建筑装饰等;(4)地段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包括与自然和人工环境的关系;(5)该地段历史上的功能和作用。从这些内容看,历史地段保护更关心的是外部的环境,强调保护延续这里人的生活。所以,关于保护的原则和方法,文件强调要鼓励居民积极参与;要精心建设和改善地段内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住房条件,适应现代化生活的需要;要控制汽车交通,在城市中拓宽汽车干道时,不得穿越历史地段;要有计划地建设停车场,并注意不得破坏历史建筑和其周边环境;在历史地段安排新建筑的功能要符合传统的特色,不否定建造现代建筑,但新的建筑在布局、体量、尺度、色彩等方面要与传统特色相协调。

5. 美国的世界文化遗产是什么

  黄石国家公园(Yellowstone National Park),是世界第一座国家公园,建于1872年。公园位于美国中西部怀俄明州的西北角,并向西北方向延伸到爱达荷州和蒙大拿州,面积达7988平方公里。这片地区原本是印地安人的圣地,但因美国探险家刘易斯与克拉克远征的发掘,而成为世界上最早的国家公园。
  梅萨维德国家公园( Mesa Verde National Park ) 也称弗德台地国家公园,位于美国科罗拉多州蒙提祖马县,紧挨三州交汇处,公园占地约211km2,以古普韦布洛人建筑遗址而闻名。
  大沼泽地国家公园(Everglades National Park),位于美国佛罗里达州南部的一座国家公园。201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再次将其列入濒危世界遗产 , 这也是该国家公园第二次列入世界濒危遗产名录 。
  美国独立纪念馆(Independence Hall)位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费城的一栋乔治风格的红砖建筑物。建于1732--1753年之间,由埃德蒙·伍利和安德鲁·汉密尔顿设计,伍利主持修建。该建筑最初由宾夕法尼亚殖民议会批准修建,最高处41米 , 作为宾夕法尼亚殖民当局的州议会的议场。
  红木国家公园及州立公园(The Redwood National and State Parks ),是一座位于美国加州北部太平洋岸的国家公园。该公园保护了现存加州红木林面积的45%。加州红木是地球上最高的植物之一。

美国的世界文化遗产是什么

6. 美国的文化遗产有哪些

美国,自由女神像,文化遗产,1984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女神像的钢铁骨架由设计巴黎铁塔的埃菲尔设计,雕像由法国雕刻家维雷勃杜克设计,并在巴黎完成。法国政府将这一标志自由的纪念像,作为庆祝美国独立100周年的礼物赠给美国。自从1886年落成以来,它耸立在纽约港的入口。
自由女神像,作为美国象征,位于美国纽约市曼哈顿以西的一个小岛--自由岛上,她手持火炬,矗立在纽约港入口处,日夜守望着这座大都会,迎来了自19世纪末以来到美国定居的千百万移民。1984年,它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自由女神像是法国人民赠给美国人民的礼物,是自由的象征,女神像高46米,连同底座总高约100米,是那时世界上最高的纪念性建筑,其全称为"自由女神铜像国家纪念碑",正式名称是"照耀世界的自由女神",整座铜像以120吨的钢铁为骨架,80吨铜片为外皮,以30万只柳钉装配固定在支架上,总重量达225吨,铜像内部的钢铁支架是由建筑师维雷勃杜克和以建造巴黎埃菲尔铁塔闻名于世界的法国工程师埃菲尔设计制作的。
女神双唇紧闭,戴光芒四射的冠冕,身着罗马式宽松长袍,右手高擎象征自由的几米长的火炬,左手紧握一铜板,上面用罗马数字刻着《美国独立宣言》发表的日期--公元1776年7月4日,脚上散落着已断裂的锁链,右脚跟抬起作行进状,整体为挣脱枷锁、挺身前行的反抗者形象,女神气宇轩昂、神态刚毅,给人以凛然不可侵犯之感。而其端庄丰盈的体态又似一位古希腊美女,使人感到亲切而自然。当夜暮降临时,神像基座的灯光向上照射,将女神映照得宛若一座淡青色的玉雕。而从女神冠冕的窗孔中射出的灯光,又好像在女神头上缀了一串闪着金黄色的亮光,给热闹而喧嚣的大都会平添了一处颇为壮观的夜景。创造这一艺术杰作的是法国雕塑家巴特尔迪,女神的形象源于他在17岁时亲眼目睹的激动人心的一幕:1851年,路易?波拿巴发动了推翻法兰西第二共和国的政变。一天,一群共和国党人在街头筑起防御公事,与政变者展开巷战。暮色时分,一位忠于共和政权的年轻姑娘,手持燃烧的火炬,跃过障碍物,高呼"前进"的口号向敌人冲去,不幸中弹牺牲。从此,这位高擎火炬的勇敢姑娘就成了雕塑家心中追求自由的象征,另外,女神像的形体以巴特尔迪后来的妻子为原型创作,面容则取自他的母亲。
1869年,巴特尔完成了自由女神像的草图设计。1874年造像工程开工,到1884年完全造竣,前后历时十年,雕像仅食指就有2.5米长,1米宽,指甲则有75厘米厚。
1884年7月6日,自由女神像正式赠送给美国。8月5日,神像底座奠基工程开始,基座高约27米,由花岗石混凝土制成。基座下面是打入弗特伍德古堡中心部位6米深处的混凝土巨柱。该古堡是一座军用炮台,呈八角星状,于1808-1811年为加强纽约港的防卫而建,1840年翻新。1885年6月,整个塑像被分成200多块装箱,用拖轮从法国里昂运到了纽约。1886年10月中旬,75名工人在脚手架上将30只铆钉和约100块零件,组合一处。28日,美国总统克利夫兰亲自主持了万人参加的自由女神像的揭幕典礼。1916年,威尔逊总统为女神像安装了昼夜不灭的照明系统并主持了竣工仪式。1942年美国政府做出决定,将自由女神像列为美国国家级文物。
一个多世纪以来,耸立在自由岛上的自由女神铜像已成为美利坚民族和美法人民友谊的象征,永远表达着美国人民争取民主、向往自由的崇高理想。
自由女神像内部中空,可搭电梯直达神像头部。且有一道通向神像手臂的楼梯。双向螺旋楼梯共171级。此外,还有新设的移民博物馆。皇冠上有望台,皇冠上的7个角标是自由越过7大海向7个大陆放射。
由女神像基石上铭刻的犹太女诗人爱玛?拉扎露丝的十四行诗《新巨人》中的诗句:
欢迎你、
那些疲乏了的和贫困的,
挤在一起渴望自由呼吸的大众,
那熙熙攘攘的被遗弃了的,
可怜的人们。
把这些无家可归的
饱受颠沛的人们
一起交给我。
我高举起自由的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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