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专用基金中修购:奖励:福利:其他基金的提取比例?

2024-05-19 19:35

1. 事业单位专用基金中修购:奖励:福利:其他基金的提取比例?

 一、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中央级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核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央级事业单位修购基金的提取比例,由主管部门根据单位收入状况和核算管理的需要,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报财政部备案。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地方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和修购基金的提取比例,由省级财政部门参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事业单位专用基金中修购:奖励:福利:其他基金的提取比例?

2. 跪求 医院与预算经费使用和管理监督实施细则 医院二级单位预算外收入监督的办法

  提供2篇资料:第一篇《省直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办法)包括预算管理。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省卫生厅直属(管)医疗机构财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财政部、卫生部《医院财务制度》、卫生部《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省级预算管理办法》(皖政办200833号)、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071719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结合省卫生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卫生厅直属医疗机构,含财务隶属关系在省卫生厅的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第三条 医疗机构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第四条 医疗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医院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医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预算是医疗机构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对计划年度内单位财务收支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渠道所作的预计,是计划年度内各项事业发 2 展计划和工作任务在财务收支上的具体反映,是财务活动的基本依据。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 医疗机构预算编制要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归口管理和统一性原则;要优先确保重点支出,妥善安排其他支出;各项支出均应有可靠的资金来源,不得编制赤字预算;要保证预算的完整统一,医院所有收支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不得在预算外另设收支项目。 第七条 医疗机构的预算应在单位负责人主持下,由医院财务部门会同有关业务部门进行编制。 (一)医疗机构收入预算由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和其他收入组成。财政补助收入数应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定额和补助标准编列;对医疗收入、药品收入预算的编制,要认真考虑当年可能新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门诊和病房工作量的变化,计划全年门诊人次和住院人次,按照每门诊人次和出院平均收费水平进行测算,对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可根据以前年度的此项收入完成情况,结合本年度可能发生的服务项目分别测算后填列。 (二)医疗机构支出预算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和财政专项支出。各项支出具体项目,属于人员支出的,应按有关标准和编制内实有人数计算编列;属于公用支出的,有支出定额的,按定额计算编列,没有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制。 (三)医疗机构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等,应根据有关规定按提取比例编制预算。 第八条 预算编报与审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医疗机构编制的预算必须由单位领导集体讨论。 (二)医疗机构按照预算申报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省财政厅审批。 3 (三)部门预算一经批复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因政策调整或遇到特殊因素确需调整预算的,医院应将预算调整方案按规定权限逐级上报,经省财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九条 医疗机构收入是指医疗机构开展医疗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和主管部门取得的补助经费。 第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收入的管理 (一)医疗机构的全部收入要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收取任何费用。严禁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 (二)医疗机构的各项收费收入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收费标准,依法组织收入。 (三)医疗机构取得各项收入必须开具按规定统一印刷的票据。 (四)各项收入按财务规定及时入账。 (五)定期对收入状况进行分析。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医疗机构要切实采取措施,降低药品收入在业务收入中的比重,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不得突破50,中医及专科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可略高于同级医疗机构。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支出是指医疗机构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工资、津补贴、奖金、 4 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等。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的所有支出依据省卫生厅批复的年度预算执行。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办理各项支出业务。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各项支出要有合法凭证,并按经费审批权限,经医院负责人批准和财务部门审核后,方能列支。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进行设备物资采购,固定资产报废与转让,基本建设与大型修缮,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获取、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对外投资等重大经济活动事项,必须实行集体研究与决策,严格按照程序实施,报省卫生厅备案、审核或审批。 医疗机构人员奖金、津补贴的分配与发放必须遵循以医疗质量和安全为核心、体现工作量和工作效率的原则,不得与经济收入直接挂钩。有关分配及补贴方案,需报省卫生厅审核。 第十六条 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包括医疗成本核算和药品成本核算,制定各项费用、物资消耗定额,不断提高核算水平。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十七条 资产是指医院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十八条 现金管理要严格遵照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现金使用范围,规范现金报销程序、内容与数额,禁止在结算过程中大额使用现金;各项现金收支业务应以合法凭证为依据,不准以借据、白条抵现金库存;医院库存现金按开户银行规定执行,超过核定库存限额的现金必须及时 5 送存银行。要加强内部控制,定期清理核对各部门从财务部门领用的备用金,如实反映现金库存,做到账款相符。 第十九条 银行存款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守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接受银行监督。各医院需经省财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开立账户,办理存、取款和转账结算业务。根据国家规定,医疗机构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账户,不准出租、出借或转让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公款私存或以储蓄存折的形式存取;要加强银行票据的管理及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要及时准确地反映与银行的往来账务定期核对存款数额。 第二十条 应收和预付款项管理要严格控制应收和预付款项额度和占用时间,切实加强管理,做好催收和清理结算工作,不得长期挂账。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分类损失额低于5万元的,由医疗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经省卫生厅审批后报省财政厅备案;分类损失额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由省卫生厅审核后报省财政厅审批。 第二十一条 药品管理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政策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并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医院药品按零售价进行核算,其实际购进价与零售价差额为进销差价。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必须建立健全药品出入库制度。药房要争取计算处方销售额并与药品收款额核对相符。使用计算机进行药品管理的,应做到“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没有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必须做到“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 第二十二条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要合理确定库存物资储备定额,定期进行 6 盘点,年终进行全面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要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一)对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应坚持有偿使用的原则,并进行资产评估,按规定程序审批。 (二)要真实反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增加固定资产。盘亏的固定资产,经批准后按账面原价注销。 (三)固定资产报废或转让,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1、单项固定资产价值量低于20万元的,由医疗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省卫生厅审批后,报省财政厅备案; 2、单项固定资产价值量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经省卫生厅审核后,报省财政厅审批。 (四)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07〕1719号)执行。 (五)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机构或专人、对固定资产实施管理,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六)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要符合配置规划、科学论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 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估,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转让无形资产所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计入其他收入;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摊余价值),计入其他支出。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 7 第二十五条 开办费从医院开业的下一个月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医疗机构不得以国家资金和科研经费等从事投资活动,严禁从事股票投资和非国有债券投资业务。 对外投资的资产,必须产权清晰,经过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评价评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报批手续。 对外投资项目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领导集体决策。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必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评估。对外投资必须经过省卫生厅、省财政厅批准。 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与核销,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并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计入其他收入。收回的对外投资与投资账户账面价值的差额,冲减其他收入。 第六章 负债管理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负债是指医疗机构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是医疗机构对其债权人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切实控制债务规模: (一)树立效益意识和风险意识,防止因盲目扩大债务规模而影响医疗机构正常业务的开展。 (二)大额借贷债务发生前要做好充分的论证工作,并通过集体决策。 (三)严格执行支出申请、审批、审核及支付的管理制度。 8 第二十九条 要及时清理各种应付款项和预收款项,对有关借款和应交款要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和交纳。 第七章 财务报告 第三十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医疗机构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的总括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各医疗机构要在每季度末和年末向主管部门提供财务报告。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在办理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应按制度规定及时处理。 第八章 财务管理与审计监督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一)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全面加强会计监督。 (二)加强会计核算工作,按照《会计法》、《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财经法规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建立账簿,进行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审核、归类、制单、复核、记账、编制报表及债权债务的核算管理工作,会计凭证及会计资料的归集、保管工作。 (三)加强会计电算化工作,落实会计电算化安全的基本措施,加强电算化系统的审计与监督;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电算化业务素质,推动医院会计电算化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 第三十三条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经济活动行为。真实客观做好各项收入、支出记录、 9 核算,加强各项流程的稽核与控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日常监督作用,加强和改进内部管理。 第三十四条 建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各单位及其二级机构负责人调离岗位时,应对其任职期间的经济活动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三十五条 省卫生厅将定期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制止和纠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追究单位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经济责任,并给予行政处分;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公开曝光。 第九章 会计档案和会计交接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每年形成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应及时装订成册、整理立卷,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妥善保管。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第三十七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监交;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监交,必要时由省卫生厅派员监交。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10 第四十条 各医疗机构要按规定对所属单位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监督制度等,切实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工作。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安徽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新乡医学院预算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我院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对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的约束力,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我院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政部[1997]第28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院年度预算实行综合财务收支计划,其收支项目与金额包括学院可支配的各类资金,目的在于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三条 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四条 预算收入和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        
  第二章 预算编制        
  第五条 财务处负责我院的预算编制。在制定预算草案前先征求主管领导及各部门的意见,然后根据财力和事业发展计划,编制预算草案。
  第六条       预算编制原则:学院年度预算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首先确保人员经费,优先安排学院重点工作对资金的需求,并向教学、科研倾斜。
  第七条 预算编制方法步骤
  第一步:
  (一)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与预算对比分析,掌握收支规律,为新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可靠基础;
  (二)收集、整理、记录各用款单位的年度事业计划及经费预算申请;
  (三)归集各种资金并按照不同资金来源渠道和用途将全部收入和支出项目进行“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测算。
  第二步:综合运用定额法、因素分析法和零基预算法对预算项目进行具体测算和编制
  (一)收入预算按新的高校会计制度所反映的资金来源渠道列示,具体组成:
  1、上年结转:指上年结转“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中可列入本年度预算的余额。
  2、本期收入包括:
  (1)教育事业费拨款:按照教委核拨款项和数额列示;
  (2)教育事业收入:按照学费、住宿费等不同收入项目的当年收入数列示;
  (3)其他收入:按照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等明细项目的当年收入数列示。
  (二)支出预算的组成:
  1、弥补上年因超支挤占的专用经费和专项经费;
  2、按总经费的2%预留当年预备费,用于学院当年预算执行中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3、人员经费的测算:人员经费包括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人员经费、学生助学金。
  对人员经费的安排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制度。按实际需要数充分考虑增资因素进行安排;
  4、学院专用经费只安排当年党政工作要点已确定的、非办不可的项目。具体安排办法按第二章第五条的要求办理;        
  5、公用经费的测算分两部分即基本保障费和正常维持费。基本保障费按本年的事业计划采用零基法安排支出,正常维持费按一定比例分为教学经费和行政后勤经费包干使用。
  第三章 预算审批程序        
  第八条 为使我院预算更科学、更合理、更切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我院预算审批程序为:
  (一)在院长领导下,财务处根据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编制程序和步骤编制出年度预算草案;
  (二)征求各主管院长及有关部门领导意见后,重新修订预算草案;
  (三)对重新修订后的预算草案再次征求各主管院长意见;
  (四)财务处综合各主管院长意见后报院长审定;
  (五)经院长审定后的年度财务收支预算,以学院文件下发。        
  第四章 预算执行和管理        
  第九条 预算执行由主管财务院长负责,财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 预算一经下达即具有强制性,必须严格执行,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预算。
  第十一条       坚持院、部(处、室、馆)两级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院级领导中只有主管财务的院长有权签批院机动费,其他院领导只能签批自身掌握或主管方面的有指标的业务费。各部(处、室、馆)原则上一把手主管经费,特殊情况下可指定一位领导负责审批,并将指定的“一支笔”负责人及其本人签名报财务处备案,未经“一支笔”经费负责人签批的开支,财务处一律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未经列入预算的事项一律不准支出或预借报销,不准先支出后追加指标,不准违反用款审批程序;未经院长同意超预算开支,财务处均不受理。
  第十三条 对部门经费管理实行“经费包干,节余留用,超支不补,自求平衡”的预算管理办法。
  部门经费使用规定:
  (一)有项目的部门应优先保证项目对资金的需求,合理使用经费。
  (二)办公维持费的使用要精打细算,从严控制,只能从中开支日常办公用品。不准支出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购置电器设备及其他与办公无关的事项。
  (三)部门差旅费要按有关差旅费规定有计划地安排使用, 超支、超标准、不合规定的财务处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       对专项经费管理实行追踪反馈责任制,指定项目和用途,单独核算,不允许挪作它用,专项工程(或事项)结束,要及时编制专项财务决算,专项资金结余归学院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 财务处要及时掌握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并向院长汇报。
  第十六条 学院审计处对学院的年度预算 、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各部门年度开支仍按有关审计规定办理。        
  第五章 预算调整        
  第十七条
  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当国家有关政策或学院事业计划和任务有较大调整,对收支预算有较大影响,确需调整年度预算方案,经院长批准,按预算调整审批程序办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3. 事业单位的职工福利基金怎么核算

  事业单位的职工福利基金拟按以下比例标准计提:  一、职工福利基金  文教事业单位和工交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按照年度收支结余的百分之四十提取。  二、修购基金  文教事业单位和工交事业单位修购基金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百分之十提取。

事业单位的职工福利基金怎么核算

4. 财政拨款应列入哪一个会计科目

请参见: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 政 部 
关于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的通知 
1997年05月28日 [1997]财预字第286号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财政厅(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行为,强化事业单位会计的管理与监督职能,推动社会事业稳步、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我们制定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财政部1988年制发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对于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附件: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 
附件: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会计是预算会计的一个组成部分。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准则的规定。事业单位的各项资金和财产均应纳入单位的会计核算。 

第四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会计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七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收支的,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核算。 
第八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九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十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和结果。 
第十一条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适应预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及收支情况的需要,并有利于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同类单位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三条会计处理方法应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情况、原因和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及结果的影响在会计报告中说明。 

第十四条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 
第十五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第十六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 
第十七条有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其经营支出与相关的收入应当配比。 
第十八条对于国家指定用途的资金,应当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单独核算反映。 
第十九条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成本计价。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自行调整其帐面价值。 
第二十条会计报表应当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及结果。对于重要的业务事项,应当单独反映。 
第三章 资产 
第二十一条资产是使用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券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二十三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现金和各种存款按照实际收入和支出数额记帐。 
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实际发生数额记帐。 
各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定期与债务人对帐核实,及时清算、催收。 
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或者为销售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材料、产成品等。 
各项存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帐。 
各项存货发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先进现出法、加权平均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计价入帐。 
各项存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以及过时、变质、毁损等报废的,应当计入当期收支。 
第二十四条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应当按实际支付的款项记帐。 
以实物和无形资产的方式对外投资,应当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记帐。 
投资期内取得的利息、红利等各项投资收益,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转让债券取得的价款或债券到期收回的本息与其帐面成本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 

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购建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帐。固定资产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在固定资产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竣工决算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支出或费用。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固定资产价值。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比照自有固定资产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对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其净增值部分,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转让、清理取得的收入和清理固定资产报废、毁损发生的损失应当相应增减修购基金。盘盈、盘亏固定资产,应当相应增减固定基金。 

第二十六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事业单位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商誉等。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当按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记帐;购入的无形资产,应当按实际成本记帐。 
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无形资产应当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未摊销余额在会计报表中列示。 
第四章 负债 
第二十七条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其他应付款、各种应缴款项等。 

第二十八条借入款项包括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 
各种应缴款项包括按财政部门规定应缴预算的资金、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税金以及其他按上级单位规定应上缴的款项。 
第二十九条各种负债应当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负债已经发生而数额需要预计确定的,应当合理预计,待实际数额确定后,进行调整。 
第三十条各种应付款项及应缴款项应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 
第五章 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通过评审后的管理净资产 
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结余等。 
第三十二条事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滚存结余资金等。 
事业基金按当期实际发生数额记帐。 
第三十三条固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 
固定基金应按实际发生数额记帐。 
第三十四条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以及其他基金等。 
专用基金增加应按当期实际提取转入的数额记帐;减少应按当期实际支出数额记帐。 
第三十五条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主要包括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 
事业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各项非经营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经营结余是指事业单位经营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事业单位结余应按规定进行分配。 
第六章 收 入 
第三十六条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和基本建设拨款收入等。 

第三十七条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费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其中按规定应上缴财政预算的资金和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 
事业单位取得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应当作为其他收入处理。 
基本建设拨款收入是指国家投资于事业单位用于固定资产新建、改扩建工程的拨款。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的收入一般应当在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对于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单位取得的经营收入,可以在提供劳务或发出商品,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予以确认。 

对于长期项目的收入,应当根据年度完成进度予以合理确认。 
第三十九条事业单位取得收入为实物时,应当根据有关凭据确认其价值;没有凭据可供确认的,参照其市场价格确定。 
第七章 支 出 
第四十条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等。 

第四十一条事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是指事业单位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基本建设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用国家基本建设资金或自筹资金安排的固定资产新建、扩建和改建形成的支出。 
第四十二条事业单位从事各项业务活动发生的支出,应当正确予以归集;无法直接归集的,应当按标准和规定的比例在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中进行合理分摊。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在实行内部成本核算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正确予以归集。 
第八章 会计报表 
第四十四条会计报表是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基建投资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 

第四十五条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应当按会计要素的类别,分别列示。 
第四十六条收入支出表是反映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的收支结余及其分配情况的报表。收入支出表的项目,应当按收支的构成和结余分配情况分项列示。 
收入支出表的附表主要有事业支出明细表和结余支出明细表。支出明细表的项目应按“国家预算支出科目”列示。在事业支出明细表中,对于用财政拨款和预算外资金收入安排的支出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列示。 

第四十七条基建投资表是反映投入、借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及其使用情况的报表。 
第四十八条会计报表可以采用前后期对比方式编列。上期项目分类和内容与本期不一致的,应当将上期数按本期项目和内容进行调整,必要时需加以说明。 

第四十九条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五十条主管部门或单位应根据同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在认真审核所属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基础上,编制汇总会计报表。 
第五十一条会计报表附注是为帮助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报表的有关项目等所作的解释,其内容主要包括:特殊事项的说明,会计报表中有关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其他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准则不适应于事业单位附属的企业。已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非国有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准则执行。 
事业单位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分支机构应按本准则向国内有关方面和上级部门或单位编报会计报表。 
第五十三条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由财政部根据本准则制定。行业特点特出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由财政部会同主管部门制定。 
有关基本建设拨款与支出的财务会计核算,按现行有关制度执行。 
第五十四条本准则自1998年1月1日起试行。本准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5. 事业单位的职工福利基金怎么提取

  事业单位的职工福利基金拟按以下比例标准计提:
  一、职工福利基金
  文教事业单位和工交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按照年度收支结余的百分之四十提取。
  二、修购基金
  文教事业单位和工交事业单位修购基金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百分之十提取。

事业单位的职工福利基金怎么提取

6. 求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复习资料!

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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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事业单位   2、行政单位    3、单位预算    4、定员    5、定额,6、公共组织支出      7、公共组织资产,8、财务报告     9、财务清算     10、公共组织财务监督。二、填空题:
1、 现行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办法统一实行:(   ),(    ),(    ),(    )。
2、现行行政单位实行的预算管理办法是:(    ),(    ),(    ),(  )。简称(    )。
3、定员定额是公共部门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具有(  )、(   )、(   )和(   )的特点。
4、定员定额是公共部门财务管理的(  ),是行政事业财务管理工作长期以来采用的一种(   )管理方法。
5、行政单位定员是国家根据(   )原则,按照行政单位的(   )和工作任务、所处区域面积大小、所辖人口多少而规定的(   )标准。事业单位定员可按(   )定员和(  )定员。
6、按定额性质可划分为:(   )和(    )。
7、定员的制定权限主要集中在(   )部门,而定额的制定权限可以分为(    )制定的定额、(   )制定的定额、(    )制定的定额 三种情况。8、预算定额一般由(   )制定,执行定额一般由(   )、(    )制定。
9、单位预算包括行政单位预算和事业单位预算两部分。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预算均包括(   )和(   )两部分。因此,单位预算具有(   )、(   )和(   )的特点。10、单位预算正常运行的制度保证是(    )、(    )和(   )等法规中对单位预算的相关法制规定。
11、(    )是各级政府预算及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12、单位预算编制的一般方法为(    )和(    ),13、单位预算编制的技术方法为(   )、(    )、(   )、(    )和(    )。14、行政单位收入预算包括(   )、(   )以及(   )。
15、事业单位收入预算由(   )和(   )两大部分组成。具体包括:(   )、(   )、(   )、(   )、(   )和(   )组成。16、事业单位的支出预算由(   )、(   )、(   )、(   )和(    )组成,17、行政单位支出预算包括(    )、(    )和(    )。
18、单位预算的编制一般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也称(   )编制程序。即: “一上”——(  );“一下”——(  );“二上”——(  );  “二下”——(   )。19、单位预算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   )、(   )和(   )。只有经审核批准后的单位预算,才能成为(   )计划。
20、从单位预算来看,预算调整的方法有(  )、(    )、(   ),21、行政单位的(   )和事业单位的(    )都属于财政预算拨款,22、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对主管部门和各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拨款,一律采用(   )的方式。
23、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的形式可分为(    )和(    )。24、我国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批,实行(   )、(    )两级审批的管理制度,25、公用经费是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公共事务方面的费用开支,包括:(    )、(    )、(    )、(    )和其他费用。
26、人员经费管理具体包括:(    )、(   )、(   )、(    ),27、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   )、(   )、(   )、(   )、(   )等。28、助学金反映的是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   )、(   )、(   )、(   )、(   ),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29、事业单位资产可以分为(   )、(   )、(   )和(   )等;行政单位的资产可以分为(   )和(   )等。30、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各种现金及各种存款、(   )、(   )、(    )以及(   )等。31、固定资产主要包括(   )、(   )、(   )、(   )、(    )和其他固定资产等。32、无形资产主要包括(   )、(    )、(   )、(   )、(  )、(  )和其他财产权利等。33,对外投资包括(    )、(   )和其他投资。34、银行转账结算工具主要指票据,包括(   )、(   )、(   )和(   ),35、银行存款账户可分为:(    )、(   )、(   )和(   ),有外币的单位,应在有关的银行开立(   )业务。
36、银行转账结算方式主要有(   )、(   )、(   )。37、事业单位取得和转让无形资产必须以(   )、(    )为依据,38、事业单位取得或转让无形资产的方式有两种:一是(   );二是(   )。
39、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行政单位只能购买国库券等由(    ),购买有价证券的资金来源,只能使用国家规定单位有权自行支配的(   ),不能使用(   )或(   )购买,40、应当上缴财政预算的资金主要包括:(   )、(   )、(   )和其他资金。
41、与其它净资产相比,事业基金具有用途上的(   )、支出上的(   )、来源上的(   )等特点,42、专用基金的内容主要包括:(   )、(    )、(   )和其他基金,43、事业单位的结余主要包括(  )和(   )。
44、按照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结余分配的内容主要包括(   )、(  )和(   )等,45、财务报告是反映公共部门一定时期(   )和(   )的总结性(   ),46、财务报告的要求是(   )、(   )、(   )、(    )、(    )。
47、财政部门收到经主管部门(    )汇总报来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后,首先要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和(   ),48、(   )是行政单位最基本、最重要的报表,应于每(  )、(   )、(   )报出,49、按照财务活动的过程财务分析的形式可划分为:(    )、(    )和(    )。50、财务监督的形式按监督的组织方式划分,可分为:(   )和(    )。

7. 内蒙古会计 继续教育网考试试题 求答案

1 (√) 
【答案解析】(事业单位的专用基金是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事业单位的专用基金主要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以及住房基金等。)
2 (×) 
【答案解析】(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所取得的收入是附履单位缴款)
3 (√) 
4 (√) 
5 (√) 
6 (×) 
【答案解析】(事业单位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以上,专用设备800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7 (×) 
【答案解析】除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之外,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与固定基金的账面余额应当相等。事业单位在取得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应当同时确认固定资产和其他应付款,在支付租金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增加固定基金,列作当期支出,并冲减其他应付款和银行存款等
8 (×) 
9  (×) 
10(√) 
【答案解析】只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单位才有成本可核算
11 (√) 
12 (√) 
13 (×) 
【答案解析】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以收付实现制为主。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
14 (×) 
15 (×)

内蒙古会计 继续教育网考试试题 求答案

8. 工会按照规定依法提取和使用的专用基金包括有哪些

专用基金是按财政或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住房基金、其它基金等。专用基金的用途明确、单一,要求单位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的用途或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