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付汇延期怎么办?

2024-05-06 01:00

1. 进口付汇延期怎么办?

付汇日期超过报关单上签单日期90天的需要做延期, 申请延期的时间是在90~120天这之间,即你应该申请延期的单子其实都是在90~120之内的.\x0d\x0a超过120天的,原则上是不能再申请延期了, 但是外管局会给企业1~2次的机会去申请,因为这个政策刚实施不久. 如果第三次去的话,估计不会再同意你申请了.\x0d\x0a不申请延期付汇的具体处罚措施还未具体列出来, 应该是要罚钱,具体罚多少不知道. 但是建议你还是按要求做好延期申请,以免将来出现损失.\x0d\x0a不超过90天的,可以直接去银行付汇.

进口付汇延期怎么办?

2. 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后,经双方协商一致不用付汇了,该怎么操作? 目前已超过申报延期付汇的时间了。

第一种办法
1:改合同,改免费赠送或者样品
2:报关行向海关申请修改报关单贸易方式,如已征税海关是不会退还的
第二种办法
1:签订补充协议,国外放弃付汇
2:经海关同意修改报关单贸易方式
如果原先是信用证付款,都需要国内国外银行的配合,因为外管局会有这批货物的进出口信息,需要银行取消付汇

3. 进口付汇延期怎么解决

对于货到汇款项下凭进口日期为2005年3月 1日以后的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的,进口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办理购付汇手续。但对单笔报关单未付汇金额在等值50万美元以上(含50万)且预计付汇日期超过报关单进口日期90天(含90天)的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单位应当在报关后60天内,持延期付汇说明函和进口货物报关单、合同等有效商业单证,到外汇局办理延期付汇登记手续。

  银行须凭进口货物报关单等符合有关结汇、售汇与付汇管理规定的凭证和商业单据,以及外汇局加盖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业务章的《贸易进口延期付汇登记表》为进口单位办理购付汇手续。�

  对于应办理延期付汇登记手续而未办理,或超过《登记表》上注明的付汇日期的货到汇款项下付汇业务,银行不得为进口单位直接办理付汇手续。若确实因贸易纠纷等特殊原因不能在《登记表》上注明的期限内对外付汇的,进口单位须持情况说明函、相关证明材料及原《登记表》到外汇局办理二次延期手续,外汇局审核后,在原《登记表》备注栏内加注二次延期付款期限,再次加盖核销监管业务章。进口单位最多可办理2次延期付汇登记,二次延期后仍不能在《登记表》上标明的期限内付汇的,进口单位不得再凭该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对外购付汇手续。

  信用证、进口代收项下已到单,进口单位要求延长付款期限的,银行应当审核有效货运单据、信用证修改函等相关商业单证,并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前,将上月发生的信用证及进口代收项下延长付款期限超过90天和90天以上远期付汇情况汇总,向当地外汇局报送《XX银行贸易进口延/远期付汇统计月报表》

法规依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进口延期付汇、远期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8号文)

进口付汇延期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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